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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裁判手册
1.4.2.4 4.佩奇制
4.佩奇制

佩奇制是又一种在两阶段比赛的第二阶段用以取代淘汰赛的另一种方法。比赛的第一轮是由两个小组的第1名对第1名、第2名对第2名先比赛,然后小组第1名的胜者直接进入决赛;而小组第1名的负者再与小组第2名的胜者进行比赛,这场比赛的胜者取得另一个决赛权,负者为第3名;第一轮比赛中,两个小组第2名比赛的负者只能得第4名。这一比赛方法是鼓励运动员从第一阶段小组比赛开始就要全力以赴争取胜利,在第二阶段比赛时小组第1名只要连胜两场就可以获得冠军,而小组的第2名却要胜三轮比赛才能取得冠军,第一轮小组第1名的负者也还有机会再进入决赛,但也要打三轮,所以小组第1名的胜者是最有利的。在1998年的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团体赛就曾首次使用,取得较好效果。以下为佩奇制的比赛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