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艺术拥有道家特质
当代艺术也参与自然审美。作为环境艺术(Environmental Art)的延伸,大地艺术(Land Art)[86] 就是典型,它可以成为中西方自然美学的会通之处。
所谓大地艺术,是当代欧美艺术中的重要流派之一,它最特殊之处就在于以地表、岩石、土壤等作为艺术创作的原始材料。该艺术运动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1968年纽约德万博物馆所办的展览和1969年康奈尔大学所办的Earth Art展是大地艺术观念的发源,其代表艺术家有罗伯特·史密逊(Robert Smithson)、米歇尔·海泽(Michael Heizer)、理查德·朗(Richard Long)、克里斯托(Christo)和珍妮-克劳德(Jeanne-Claude)夫妇、沃尔特·德·玛利亚(Walter de Maria)以及丹尼斯·奥本海姆(Dennis Oppenheim)等。其中,罗伯特·史密逊还以其观念上的独特创新,堪称大地艺术最重要的宣言发布者和美学理论家。
由此可见,以“回归自然”为姿态,大地艺术参与了“大地、污染危机和消费主义过剩相关的生态论争”,从而形成一种“反工业和反都市的美学潮流”[87] 。遗憾的是,大地艺术对自然美学的深入推进,却被侧重理论建构的中西方美学研究者所共同忽视。这或许是由于,大地艺术毕竟是从艺术的角度来探索自然审美的一种艺术样式,而自然美学恰恰要摆脱艺术所占据的传统霸权地位。但无论怎样,从大地艺术的实践角度归纳出的美学结论,可以引发自然美学的诸多深层思考。
有趣的是,这种思考与中国传统美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么,大地艺术中究竟丛聚着中西方自然美学的哪些共通规律呢?
(1)“回到天地之际”与“天地有大美”
当代大地艺术首先所反对的,就是艺术与自然的对峙关系,亦即毕加索所谓的“艺术就是自然所没有的”传统观念[88] ,从而将艺术创作和欣赏都置于广袤的天地之间。
天地自然在欧洲古典艺术中出现得较晚,直到17世纪,荷兰才出现纯粹意义上的风景画。中国传统艺术则很早就把山水作为一个重要母题,在公元6世纪展子虔《游春图》之后,山水画便蔚为大观。这是由于欧洲“在近代生态学受注视之前,人们并不把自然看作资本主义活动的目标,却把它看作资本主义、社交活动和个人生活所寄的舞台。……整个大自然(nature-as-a-whole),却是不容占有的”[89] 。因而,在主体性美学占据主导的时代,欧洲古典油画中的风景开始是作为人的背景出现的,即使后来成为绝对的前景,实际上也始终预设了一位风景的“观看者”潜存在那里。
大地艺术则要求艺术活动真正走向室外(而非仅仅从室内来观照室外天地),也就是说,要从单纯的“室内装饰者”真正走向广袤的“天地之际”。照此来看,传统欧洲油画中的自然,仍是将风景吸纳进艺术家的颜料涂抹之中,鉴赏者还是要到艺术馆和博物馆中来观照“画中的自然”。印象派或许是个例外,虽然它也要求走出室内,置身于天地之间的光影世界中,但其核心仍在于艺术自身(包括技巧)的探索,甚至成为“实现艺术自我目标”的一种色彩游戏,而自然天地只不过是画架上被呈现的另一类对象而已。
然而,无论是创作还是鉴赏方面,大地艺术都真正地走向了“天地际会”之处,而且它更是一种以自然作为直接材料的艺术形式。因为在大地艺术里,“材料的异质性已经变成一种可能性”[90] ,不仅(包括森林、山峰、河流、沙漠、峡谷、平原的)大地材料可以用之,还可以辅之以石柱、墙、建筑物、遗迹等人造物。最著名的大地艺术品是罗伯特·史密逊在美国犹他州大盐湖中所创作的《螺旋状防波堤》,就是由玄武岩、盐结晶体、泥土、洪水(海藻)形成的457.2米×4.572米的巨大的螺旋形防波堤。再如,沃尔特·德·玛利亚的《闪电原野》,在美国新墨西哥州闪电频发的平原地带上,用400根长6米多的不锈钢管,按照每根相距67.05米的距离摆成16根×25根的矩阵。这样“大手笔”并不在于这几百根钢管本身,而是通过这些矗立在天地之间的钢管,将整个天地自然吸纳在大地艺术中(天地都成为艺术创作的素材)。在雷雨季节,这些犹如电极的钢管能接引雷电,尽显“沟通”天与地的中介形象。不仅艺术家到广袤的天地中来构造艺术,而且,观赏者要看到这种壮观景象,只能到新墨西哥州的荒原去实地观看。所以,这个巨大奇特的“美术馆”的边界就是无限延伸的天地自然。
罗伯特·史密逊所创作的《螺旋状防波堤》应该是最知名的大地艺术作品了。
这种美学取向,其实是同道家“天地有大美”的观念相通的。在大地艺术里,正如在道家美学视野中一样,自然万物本身的力量,既是潜在的,又是无穷的,自然化育的规律生生不息。大地艺术因而具有了某种“东方意味”:在艺术里保持了艺术(人)与自然的亲密关联,敬畏自然天地的造化之功。人所创作的只是大地艺术中的一小部分,更大的创作则是由自然天地按照自然规律来完成的,比如《闪电原野》中闪电的出现就具有自然的偶然性。无论怎样,大地艺术的创作者和欣赏者心中对“天地之大美”都是极为认同的,认同这种“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的“大美”的存在。
沃尔特·德·玛利亚的大地艺术作品《闪电原野》接引闪电的现场。
(2)“天、地、神、人(世界游戏)”与“人与天地参”
当代大地艺术,重新思考了天、地、人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人在其中绝不是“顶天立地”的,而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与天地参”的,由此要发展出一种所谓“新型的人”和“新型的价值”。
在大地艺术中,人不再具有以往那种“主体性”的地位。在这种艺术中,人绝不是要改造自然的“我”,而是与自然保持整体的和谐,甚至被大地艺术品所压倒。这是由于,一方面,大地艺术品常常要求自身非常巨大,“Earthworks”这个词本身就特指那些体积极为巨大的作品,而并不重视艺术品的任何细节;另一方面,正因为大地艺术品如此巨大,所以人们只能对其“远观”而不能“近看”。罗伯特·史密逊的《螺旋状防波堤》,其巨大的程度已到了站在地面上的人们难以窥豹一斑,只能从飞机上来俯瞰全景。这种例子在大地艺术中比比皆是。克里斯托和珍妮-克劳德从1981年到1983年创作的作品《包裹岛屿》,在美国比斯坎湾将11个岛屿用650万平方英尺的塑料包扎起来,其中只有7个可见,巨大的程度可见一斑。
按照欧洲美学传统,往往是人重于自然,自然内渗透着人的力量,强调人是艺术的创造主体。但是大地艺术则不然,天、地、人皆处于和谐的关系当中,人不再是天地的主宰,而只是这种艺术的部分创造者,天、地与人共同参与了艺术的创造。对大地艺术的欣赏也是如此,人们在大地艺术中所见的并非只是人造物,而是将天地自然纳入其间。同时,大地艺术总是尽可能将更多的人纳入其中,参与艺术欣赏。正因为大地艺术品如此巨大,所以这种参与(漫步于大地艺术品中间)也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
大地艺术所见的这种人“与天地参”的新型关系,其实并不是什么新的理念,中国艺术早就注重天地自然按照“道”的规律“自然而然”地运作。应该说,天、地、人这“三方世界”的关系,就构成了大地艺术的基本结构。
(3)“无中心的自然”与“游观”
在当代大地艺术里,就连自然本身亦是“无中心”的。这是由于,按照大地艺术的美学原则,自然乃是无限的球体,其内在性质是,正由于中心位于每个地方,所以四周不在任何地方。
这样,按照大地艺术的理解,其中心与边缘没有区分。这种空间观念,是对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焦点透视”观念的反拨。那种以人为中心的透视所得到的“锥形空间”,在大地艺术的“去中心化”取向中被消解了。反过来说,自然之所以能出现“中心”,恰恰是主体性的力量起了决定性作用的结果。而按照庄子“万物齐一”的观念,万物好似环链般自始至终彼此相扣,从而处于循环往复的变化状态,它们都不可能成为中心,因为它们之间具有相互平等的关系。
理查德·朗的大地艺术,最能体现出这种“非中心化”的特质。他常常通过行走来完成他的大地艺术创作,如1980年初展示的名为《走》的记录作品,就将他每日行走的观察记录(何时何地发生什么)书写下来,充分体现出“游走”的性质。按照他自己的理解,“我做了‘行走’这个简单的动作,并把它仪式化,使它成为艺术。……我在每件作品中所做的是使它尽可能地既美丽又有力量”。由此可见,与欧洲传统艺术强调“静观”迥然有别,大地艺术注重的是“游观”。中国传统绘画中也注重类似的“散点透视”,长卷从右至左徐徐展开,视点也随之慢慢地游移。之所以采用如此游移的观照方式,乃是由于自然不是以单一性主体为中心展开的。这也就是大地艺术所具有的“以大观小”(沈括《梦溪笔谈·书画》)的时空特质。
(4)“保持自然原生态”与“原天地之美”
当代大地艺术还强调,只有自然才是一切事物(包括一切人造物)的原初源泉,同时也是最有潜力的材料。所以,要尽量保存自然的“原生态”,而反对未经深思熟虑来人为重建“第二自然”。
这也就是麦克尔·海泽所反复强调的,“大地是最有潜力的材料,因为它是所有材料的源泉”[91] 。海泽自己的作品,就是这一理念的独特阐释。他的作品《孤立的块/抑扬符号》,就是在美国内华达州的马萨科湖中挖出36.6米长的环孔状的沟渠。这些沟渠被遗留在那片荒原上,静静地等待着风化直至完全消失。作者自己解释说:“我用凹洞、体积、量和空间来表达我对物体物理性的担忧。……如果遇上自然主义者,他会说我这是在亵渎自然……但事实是,我相信,我的作品不是摆放在那里的,它应该是这片土地中的一部分。”[92] 这种艺术创作取向,就是要在艺术创作后,尽量保持自然的原生态,任由自然按照自身的规律变化生灭,让自然“自然而然”地“在”。这就接近庄子所说的“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庄子·知北游》)。
在这个意义上,大地艺术就是“原天地之美”的艺术。因为这种艺术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天地本身参与完成的,而非完全由人力为之。那种过分的人为制造,在大地艺术中显然是被拒绝的。只有这样保持“原生态”的自然,艺术创作者和欣赏者才能融入其中。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大地艺术究竟是呈现自然,还是改造自然?就艺术创作而言,大地艺术家们最反对的,莫过于用艺术作品使自然加以改观。他们只是要求对自然稍加施工或润饰,在不失自然原貌的基础上,使欣赏者对所处的周遭环境重新予以评价。
这种对自然的“略加修改”,就是要使人们重新注意那司空见惯的大自然,获得“陌生化”的审美感受。大地艺术正是与那种传统艺术体制相抗衡的,因为它所寻求的,是一种外在于“文化拘禁”的世界。也就是说,让艺术远离大城市艺术中心的“污染”,正因为大地艺术品巨大得不可移动,因而才能远离画廊、美术馆和博物馆,由此,就可以摆脱艺术体制和艺术市场对艺术的重塑。尽管如此,大地艺术这种激进的反思,仍带有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性质,因为它毕竟还是在艺术体制内得以认同的。
“原天地之美”的方式无非两种,一种就是亲身去体验你所喜爱的自然,置身于自然的怀抱(如上图借助铁链条攀登阿耶尔红岩),还有一种就是到自然当中去欣赏“大地艺术”(下图是克里斯托和珍妮-克劳德夫妇创作的《飞篱》)。
(5)“极度写实主义”与“无法之法”
从艺术手法上看,当代大地艺术认为,对自然的界定和摄取,不能如浪漫派风景画那般从主体出发而任意取舍,而是要采取“极度写实主义”的手法,从而来重新定义“艺术语境”和“艺术术语”。
从中国古典美学视野看,对待自然天地,大地艺术采取的其实是一种“无法”(no-rule),而这种“无法”才是“至法”(ultimate rule)。所谓“无法之法,乃为至法”“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石涛《苦瓜和尚画语录·了法》)。这种艺术方法,并非如传统艺术那般面对天地自然来加以“再现”“表现”和“抽象”,而是采取了一种超越传统艺术语言的新途径:极度的写实化与写实的极度化。因为,“话语和岩石都包含一种语言”[93] 。
这种艺术创作的观念,居然同原始道家的“道法自然”的思想内在相通。当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naturalness),指的是一种顺应“自然性”规律的艺术之法。在这个意义上,大地艺术始终强调“艺术的发展将是对话的,而非形而上学的”[94] 。人与自然平等地对话和交往,在大地艺术创作中是至关重要的,而非如传统艺术那样强加人的某种理念于自然之上。
总而言之,大地艺术所呈现出来的这种“自然美学观”,与中国传统美学的确有一定的“互通”之处,这是重建一种具有中西方文化“共通规律”的自然美学的基础。当然,当代欧美的大地艺术仍具有“欧美中心主义”的特质,与东方文化的美学智慧还是有差异的,可以从东方文化的视角对其做出相应的反思,这还需要另文详述。
然而,大地艺术引发的那些深层思考却不可回避——艺术与自然究竟是何种关系?艺术品与自然物的边界又在哪里?20世纪90年代之后,由于诸种原因,大地艺术或者只能在规划图上得以实现,或者退回到艺术馆寻求“室内与户外的对话”,这是否偏离了大地艺术的初衷?大地艺术能引发艺术的终结吗?未来的艺术真能终结在自然之中吗?还有,具有东方意义的大地艺术的出路在何方?
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大地艺术这座比较适合的桥梁上探求中西方美学的“共通”规律?如何在这一中西交通的基石上共建一种具有全球意蕴的“自然美学”?
按照大地艺术家所持的自然观念,“自然没有沿着一条直线行进,而是曲折发展的。自然永远没有终止”[95] 。正因如此,在大地艺术家的视界里,“对结束的艺术而言,公园就是结束的景观”[96] 。就此而言,大地艺术仍有许多潜力可以继续挖掘,它恰恰可能成为未来艺术的发展方向之一。与此同时,对大地艺术的美学反思,可能成为重建自然美学的另一个新起点。
大地艺术寻找的正是一个新起点:一方面,悖反传统的欧洲艺术观念,从画架等传统载体走向广袤的天地自然,在人与自然的对话之间,寻求传统意义上的“艺术的终结”;另一方面,又反对从主体角度对自然“过度阐释”,从自然本身,来探索传统价值上的“景观的终结”。
[86]按照《牛津20世纪艺术词典》的权威解释,Land Art、Earth Art和Earthworks这三个术语并没有清晰的界分,参见Oxford Dictionary of 20th-Century Art , Edited by Ian Chilv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33.
[87]From Expressionism to Post-Modernism: Styles and Movement in 20th-century Western Art , Edited by Jane Turner, London, 2000, pp.231~232.
[88]April Kingsley, Critique and Foresee , Art News, 1971,No.3, p.52.
[89]约翰·伯杰(John Berger):《观看之道》(The Way of Seeing ,原书名被改译为《视觉艺术鉴赏》),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5页。
[90]Robert Smithson, Note on Sculpture 4: Beyond Object , Artforum, New York, 1969, pp.50~54.
[91]Michael Heizer, Interview, Julia Brown and Michael Heizer , Munich: Heiner Friedrich Galerie, 1970, p.14.
[92]“Discussion with Heizer, Oppenheim, Smithson”, in Avalenche, Autumn, 1970.
[93]Robert Smithson, The Writings of Robert Smithson , New York, 1979, p.90.
[94]Robert Smithson, The Writings of Robert Smithson , New York, 1979, p.133.
[95]Robert Smithson, The Writings of Robert Smithson , New York, 1979, p.133.
[96]Robert Smithson, The Writings of Robert Smithson , New York, 1979, p.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