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论这种黑暗所产生的利益及其归属
罗马人中一位姓卡西的铁面无私的法官在审判刑事案件方面创设了一种习惯法,西塞罗对此推崇备至。这种习惯法就是在证人的证据不足时询问原告“cui bono”这样一个问题,即被告通过此事所获得的或期望获得的好处、荣誉或其他方面的满足。因为根据所有的推定,能够最清楚说明行为者情形的,莫过于行为的利益。此处,我拟根据同一法则考查在我们这一部分的基督教世界之中,究竟是哪些人利用一些与人类和平社会相冲突的学说将民众迷惑了如此之久。
首先,关于现在俗世中激进的卫道教会就是“神的国”(即“荣耀的国”或“应许之地”,而不是“神恩的国”,后者只是对福地的应许)这种错误的观点,它与各种俗世利益存在关联。作为上帝的公务仆人,教会的牧师和圣师借由这一观点享有对教会的管理权利。因为教会和国家属同一人格,因此他们就成了教区长和国家的统治者。借此身份,教皇令所有基督徒国王的臣民们相信,对他旨意的违背就是对基督本身的违背;在他和所有其他的国王之间发生任何分歧时,臣民们(因为被“灵权”一词所迷惑)就得背弃他们的合法主权者,他实际上就成为统治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普世君主。原因在于他们(教皇)最初虽然处于皈依基督教的罗马皇帝之下,并处于罗马帝国的统治范围之内(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以隶属于世俗国家的大祭司职分的名义被授予基督教义最高牧师的权利,但是在罗马帝国发生分裂和瓦解之后,就不难将另一种权力强加在已经服从他们的臣民头上,即圣彼得的权利。这样做不仅是意欲用来保全他们自称所享有的全部权力,而且要将这一权力扩展至那些皈依基督教的行省之中,虽然这些行省已不再联合在罗马帝国之下。鉴于人们的统治欲望,这种普世君主的利益即为一种充分的推断,它说明声称享有并长期占据这一王位的教皇们就是编造了“今世在地上的教会是神的国”这一教义并据此夺得该王位的人。因为在承认了这一点后,我们就必须认定基督在我们之中存在一个代治者,由代治者将基督的谕令传达给我们。
在许多教会否认教皇的这种普世君主权力后,人们就有理由推断,所有这些教会的世俗主权者都应从这一普世君主权力之中收回原先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那些权利(在此之前未经深思熟虑就送出去的)。英格兰就是这类情形,只不过国王用以管理教会当局的人主张自身职务源自于神权。由此看来,即便他们没有篡夺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的至高地位,他们也是篡夺了能够与世俗权力相抗衡的独立地位。并且,他们看上去只不过是在承认国王拥有随意掳夺他们行使职权权利的情况下,才篡夺了这一地位。
在长老会掌管这一职分的地方,虽然禁止传播罗马教会的许多其他教义,但是仍然保留了“基督的国已经降临并从救主复活时开始”这一教义。但是,这“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呢?他们期望从其中得到什么好处呢?这就是教皇所期望的目的,即对民众享有主权的权力。人们在开除自己合法君主的教籍时,除了革除他在自己的王国中侍奉上帝的一切公务职位,并且在他通过暴力来恢复这一职分时采用暴力来抵抗他之外,还有什么方式呢?当人们未经世俗主权者批准就开除任何一个人的教籍时,除了剥夺他的合法自由(也就是篡夺了一种统治自己弟兄的非法权力)之外,又是什么呢?因此,正是罗马教会和长老会的教士制造了这种宗教黑暗。
就这一点而言,我还要指出所有那些在他们获得该宗教主权后,有助于他们保持这种灵权的观点。第一,认为教皇在行使他的公务职权时不可能犯错。因为凡是认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人,又有谁不会心甘情愿地服从他的全部命令呢?
第二,认为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所有其他主教的权利既非直接地源自上帝,也不是间接地源自世俗主权者,而是源自教皇。因为这一观点,基督教国家中涌现了许多有权势的人(包括主教),尽管教皇是一个外邦的君主,但是他们也要依靠教皇并服从教皇。通过这种方式,教皇就能像此前曾经多次做过的那样,对不服从他的意愿且不按他的利益统治的国家发动内战。
第三,认为这些主教、所有其他牧师以及所有修士和辅理修士都享有市民法法权的管辖豁免。因为根据该方式,每一个国家就都会有一大部分人获得法律的益处,并且会受到世俗国家权力的保护;但是却可以不承担公共开支,并且可以不和其他臣民一样因为自己的罪行而受惩罚。由此,他们就不会害怕任何人,而只是畏惧教皇。并且这些人只会依附于教皇,支持教皇普世君主的地位。
第四,赋予他们的教士(即《新约》中的“长老”)“祭司”的称谓。在上帝做犹太人的王时,在犹太人中,这一职分是世俗主权者和上帝代治者的称谓。另外,他们也将主的晚餐当作一种祭献,使百姓相信教皇对所有基督徒都享有摩西和亚伦对犹太人享有的那种权力,即当时大祭司所享有的一切世俗和宗教权力。
第五,认为婚姻是一种圣礼。这样就使神职人员可以裁断婚姻是否合法,裁断儿童是否是通过合法婚姻而生的子嗣,因此也就能够裁断世袭王国的继承权。
第六,禁止祭司结婚以确保教皇对国王的统治权。因为如果国王是一个祭司,那么他就不能结婚并将王国传给他的子嗣;如果他不是一个祭司,那么教皇就会自称对他和他的百姓享有祭司的教权。
第七,秘密忏悔。由此,他们可以获得关于国王们和世俗国家中位高权重者阴谋的情报,这些情报比这些人获得的关于教会国家阴谋的情报要好得多,通过这种方法可确保他们的权力。
第八,通过封圣人和宣告殉道者以维护自己的权力。因为当教皇开除世俗主权者教籍并宣布其为异教徒或教会的敌人(根据他们的解释他们就是教皇的敌人)时,就可以诱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誓死对抗世俗主权者发布的法律或命令。
第九,他们还通过赋予每一位祭司以化身基督、规定忏悔以及赦罪与留罪等权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第十,神职人员因炼狱、外功折罪和赦罪符等说法而大发横财。
第十一,通过利用魔鬼学和符咒以及与此相关的东西,他们使(或者自以为使)百姓更加畏惧他们的权力。
最后,大学(皆根据教皇的权力建立和进行管辖)中所讲授的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学以及那些毫无意义的区分、粗俗浅陋的术语和经院学者使用的诘屈聱牙的用词等,都能帮助他们让这些错误不为人们所察觉,并让人们错误地将空洞哲学的“鬼火”当作了“福音之光”。
如果上述这些还不充分,那么我还可以指出他们的其他一些黑暗学说来。这些观点显然是有助于建立非法权力,从而辖制基督教臣民的合法主权者;或是有助于维持这种建立起来的权力,还有可能有助于维持这种权力的人获得俗世的财富、荣誉和权柄。因此,根据此前所述关于“获得什么好处”的法则,我们就可以公正地指出,教皇、罗马教会神职人员以及其他竭力使人们对当今现存的教会是《新约》与《旧约》中所提到的上帝国那种错误言论深信不疑的人,就是一切性灵黑暗的始作俑者。
那些君主以及其他基督徒主权者让这些错误的观点和教士们对职权与自身类似他们的人的侵犯在自己的政府之中悄然滋长,给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和他们的臣民带来了侵扰。虽然他们是因为对后果缺乏预见、未能识破传教士的阴谋而遭到了这种侵害,但是却可以认为他们是导致自己和臣民遭受损失的帮凶。因为如果未经他们的批准,煽惑乱众的观点一开始就不可能被公开传布。我是说他们原本在刚开始时就可以阻止这些学说传布。但是,当民众一旦被这些宗教人物迷住之后,谁也想不出补救方法来。对于上帝赐予的补救方法,我们就要等候他(上帝)的恩典;上帝都是及时地摧毁人们危害真理的一切阴谋诡计,很多时候会极度扩张敌人的野心并使之快速膨胀,由此所导致的暴乱打开了他们的前人小心谨慎地封住的双眼,并让他们因为掌控太多而将一切丧失殆尽;正如同彼得的渔网因为网住的鱼太多,鱼一阵挣扎而将渔网撕破的情形一样。但是,有些人缺乏耐心,在他们的臣民的眼睛还未睁开时就竭力抵抗这种侵犯,结果只是导致助长了他们所抵抗的势力。因此,我并不谴责腓特烈大帝[1]侍奉英格兰籍的教皇阿德里安的事[2],因为当时他的臣民就有这样的意愿,他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就不可能继承帝国。我要谴责的是另外一些人,他们刚开始时拥有完整的权力,但是因为他们让自己管辖领域内的大学滋生出这种说法来,所以在以后的历任教皇插足一切基督教主权者的权力中,恣意蹂躏和欺凌他们以及他们的臣民的时候,他们就是充当了那些侍奉教皇的人。
□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都铎(1533—1603年),都铎王朝最后一位君主,英格兰与爱尔兰的女王(1558—1603年在位)。1558年11月,伊丽莎白的同父异母姐姐玛丽一世去世,伊丽莎白继承王位。1559年1月,伊丽莎白正式加冕成为英格兰的女王。
对于人们编造出来的东西而言,它是如何编造成的,它就会如何散开;其方法都是一样的,只是颠倒了次序而已。这(种网)始于一些关于权势的要素,例如智慧、谦卑、诚恳以及使徒的其他美德;皈依基督教的人们因为敬仰而不是义务而服从使徒。他们有自由的良知意识,他们的言词和行为不服从其他任何人,只服从世俗权力者。后来,随着教会教民的增加,长老们就聚在一起讨论应予宣教的内容,因此他们就是承担了义务,在不去宣教违反他们会议所规定内容的情况下,他们让人认为民众因之而有义务服从他们的教义;如果有人拒绝服从时,那么就拒绝与这种人往来(在当时,这被称为“开除教籍”)。这并不是将他们当作不信者而不与他们往来,而是将他们当作不服从者而拒绝与他们往来,这就是在他们的自由上所打下的第一个结。之后,随着长老数量日渐增多,主要的城市或行省的长老就取得了管辖地方长老的权力,并自封“主教”的称号,这是在基督徒的自由上所打下的第二个结。最后,因为罗马主教在罗马帝国首都,所以取得了管辖罗马帝国中所有主教的权力;这种权力部分是源自于皇帝本身的意旨、部分是源自于“最高教长”的称号;后来,当皇帝权力羸弱之时,则根据圣彼得的特权而取得这种权力;这是(在基督徒的自由上所打下的)第三个和最后一个结。这就是教皇权力的全部构成和结构。
因此,分析和解决问题(即上述提到的“网”)的办法就是要按照同一方式展开,但是要从最后打的那个结入手;我们所看到的在英格兰凌驾于政治之上的教会当局的解体就是这样的情形。首先,伊丽莎白女王解除了教皇的全部权力[3];原先主教是根据教皇的权力行使职权,后来则是根据女王及其继承人的权力行使同一职权;只是因为他们保留“蒙神派任”这样的字眼,所以他们才被认为是根据直接的神权而获得他们的职权的,由此就解开了第一个结。随后,英格兰的长老推翻了教皇的权力,从而解开了第二个结。几乎同时,长老的权力也被掳夺了去,因此我们就又回到了原始基督教徒的那种独立状态,人人都可随自己的意愿跟随保罗、矶法或亚波罗,即选择一个自己最愿意跟随的人。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不存在竞争,同时又不根据我们对教士的个人情感衡量基督(圣徒保罗曾斥责哥林多人就犯有这种过错[4]),那么这或许就是最佳的方式。首先,因为除了道本身之外,不应有辖治人们良知意识的任何权力;但是,当道使每一个人身上产生信仰时,并不会永远按照那些栽种和浇灌之人的目的而产生信仰,而是按照让它生长的上帝本身的目的而产生信仰。其次,有宣教的人指出,任何一个小的过错之中都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因此自己具有理性的人就要求自己服从另一个具有理性的人的意见或者是服从其他许多人的多数意见,这样做不符合理性,其情形就近乎等于将自己的得救交由掷骰子、看单双的方法来冒险。这些教士们在失去自古传承下来的权力时也不应感到不高兴。他们应该比谁都清楚,维持权力要依靠取得权力的同一类美德,即依靠智慧、谦卑、对教义的明晰了解、交谈的诚恳等等,而不是通过压制自然科学和自然理性所形成的道德等方式进行维持;也不能通过那些含混不清的话语或假称自己满腹经纶但苦于无法表达来进行维持;同时,也不能通过装神弄鬼的骗术进行维持;以及不能通过其他过错进行维持,例如当教会牧师的权力被压制下去之后就一定会让人在某一个时间“摔上一跤”的方式来维持,这对教会牧师来说不仅是过失,而且还是丑闻。
但是,自从“现在俗世中激进的卫道教会就是《新约》和《旧约》中所说的神的国”这一说法被世人接受之后,觊觎这方面职位的野心和争斗日益凸显,尤其是争夺基督代治者的崇高职位以及取得这种主要公职的人获取锦衣玉食的野心和争斗。这种野心和争斗使他们失去了牧师职分所收获的内心敬仰;因为在当时的世俗国家中享有任何权力的那些人中的最聪明者,只要经他们的君主准许,就可以拒绝向他们做出任何进一步的服从。因此,自从罗马主教因自称圣彼得的继承人而占据总主教之位以后,就可以将他们整个教士集团或黑暗王国恰当地类比为“妖魔的王国”;也就是可以恰当地类比为英国老妪们编造出来的,关于妖魔鬼怪和神鬼在夜晚作祟的神话。如果人们审视一下这个庞大的教权原来的情形,那么他会很容易认识到教皇这一职位不过是已经灭亡的罗马帝国的鬼魂佩戴着皇冠端坐在帝国的坟头上而已。因为教皇恰恰是像这样在异教权力的废墟之上突然之间兴起的。
他们在教会和公告的教谕中所使用的语言也是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通用的拉丁语,如果这不是古罗马语言的鬼魂,那么它又是什么东西呢?
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妖魔,它们都只有一个共同的国王,英国有些神话的作者将其称为“奥伯龙王”,而《圣经》中则将妖魔之王称为“别西卜”。对于教士也是一样,不管他们位于哪一个国家的管辖领域之内,他们都只承认教皇是普世国王。
教士是性灵之人和魔鬼的神父,而妖魔鬼怪是幽灵和鬼魂。妖魔鬼怪停驻在黑暗之地、荒芜偏僻之地和坟冢墓地之中。教士则是游走于阴暗的教义、修道院、教会和教堂的墓地之中。
教士拥有他们的主教座堂,不论其矗立在哪个市镇,都因圣水和某种被称为驱魔符的符咒而具备一种力量,能够让这些市镇成为城市,即帝国的都城。此外,妖魔也有它们被魔力附着的城堡,而某些巨型妖魔则统治着城堡的周边区域。
妖魔无法被抓来讯问它们所造成的伤害。教士也不会在世俗法庭上出庭受审。
教士们用形而上学、奇迹、传说和篡改了的《圣经》糅合而成的某种咒语令青年人不能运用理智;因此导致他们在任何事情上都无所用益,而只能按照教士命令他们去做的事而行动。据说妖魔也是将婴孩从摇篮中抱走,并把他们变成天生的白痴,他们因此被称为“淘气精灵”,并且他们往往异常顽皮。
至于妖魔究竟是在什么魔洞或地方施展妖法,老妪们没有给出确切的说法;但是,众所周知,教士的“魔洞”就是受教皇权力所管辖的大学。
当妖魔不喜欢任何人时,据说就会让它们的“淘气精灵”去对这些人施以颜色。当教士们不喜欢任何世俗国家时,也让他们的“淘气精灵”(即迷信和被迷惑的臣民)蛊惑人心、对他们的国王施以颜色,或是用承诺迷惑一个国王对另外一个国王施以颜色。
妖魔无嫁无娶,但有的淫魔会和血肉之躯的凡人交媾。教士也是无嫁无娶的。
教士通过敬畏他们的愚民的贡献和缴纳的什一税等搜刮财产。根据鬼故事的说法,妖魔也钻到牛奶场中去吃从牛奶中撇出来的奶油。
鬼故事并没有说妖魔王国中通用何种货币。但是,教士所接受的钱财同我们大家使用的是一样的,而支付给别人的却成了列圣式、赦罪权和弥撒。
对于教皇国与妖魔王国而言,除了这一种以及类似的地方之外,我还可以补充一点:妖魔除了因为听信老妪或古老神话作家的神鬼故事而存在于他们的心中之外,在其他地方都是不存在的。因此,在教皇本身的世俗主权所管辖的领域之外,教皇的教权只存在于受蒙骗的百姓在道听途说了假奇迹、传说以及错误的《圣经》解释后而对开除教籍所产生的畏惧之中。
因此,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女王用符咒将他们驱赶出去就不是什么难事了。但是,对于现在跑出来的罗马幽灵而言,虽然它在中国、日本和印度那些干旱的土地上鲜有气候形成,但是谁又能说它未来不会卷土重来,甚至是带回一群比它更邪恶的恶鬼回来,来到这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屋子里并停留下来,使此处最后的境况比之从前更为糟糕呢?因为现在声称上帝的国在今世,并企图从中获得不同于世俗国家权力的另一种权力的人不仅仅只有罗马教会的教士。上述内容便是我关于政治学理论的讨论内容。
[1]腓特烈一世(1122—1189年),德意志皇帝,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1155年,教皇阿德里安四世册封腓特烈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加冕之前,腓特烈俘获了在罗马作乱的布雷西亚的阿诺德,并将其引渡给教皇。
[2]此处应该是指阿德里安四世(1110—1159年),第168任教皇,也是截至目前唯一的英格兰籍教皇,1154—1159年在位。
[3]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即位,随后第二年就重新颁布《至尊法案》,重申英国国王是教会的首脑,一切教职人员必须宣誓效忠女王而不是教皇,彻底解除了教皇对英格兰教会的权力。
[4]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章第10、11、12和13节中曾经说:“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说你们中间有纷争。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