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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
1.8.5 第三十六章 论上帝的道和先知的言词

第三十六章 论上帝的道和先知的言词

当提及“上帝的道”或“人的言词”时,它并不是指讲话的一个组成部分,诸如文法学家所称的一个名词或动词,或与其他言词没有关联因而没有意义的任何简单的发音;它是指一次完整的讲话或谈话,说话人用来对某些事物予以肯定、否定、命令、承诺、威胁、期望或询问。从这种意义而言,言词不是指词汇(vocabulum),而是指语句(sermo,希腊语为λγοζ,即某一次讲话、谈话或言谈。

除此之外,当我们说“上帝的道”或“人的言词”时,它可以被理解为是说话人所说的话,即上帝或说话人已说过的话;从这种意义而言,当我们提到圣马太的福音时,我们就认为该福音的作者是圣马太。有时它则是指主题,从这种意义而言,当我们读到《圣经》中“以色列或犹大王时候的话”[1]这句话时,意思就是说这些话的主题是那时的事情。希腊语版本《圣经》中保留着很多希伯来文原文,其中“上帝的道”往往并非指上帝说的话,而是指关于上帝和上帝统治之道的话,即宗教的教义,以至于“耶和华的道λγοζ θεο”和“神学(Theologia)(即我们通常所称的“神性”)成了一回事,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下原文明显地看出来:“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为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2]此处所谓“神的道”就是指基督教教义,根据紧接前面的原文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并且,在一处原文中,一位天使对使徒们说:“你们去站在殿里,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3]此处所谓的“生命的道”是指福音书中的教义。从这一章最后一节说明他们在殿里所做的事情来看,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训人,宣传耶稣基督”[4],根据这节原文,显然,耶稣基督是“生命的道”的主题,或者也可以说是我们的救主赐给他们“这一永恒生命的道”的主题。因为其中包含着基督的国的教义,所以将“上帝的道”称为“福音的道”;这同一种“上帝的道”又被称为“信主的道”[5];也就是原文中所说的,基督降临并让他从死里复活的道理。此外,“凡听见天国道理的人”[6]指听到基督教导的有关天国道理的人。除此之外,《圣经》中还说上帝的道“日见兴旺,越发广传”[7]。这句话不难被理解为福音的道理,但却很难被理解为上帝的声音或上帝说的话,而且这样理解会显得有些古怪。同理,《圣经》中的“魔鬼的道理”[8]的意义也与此相同,它不是指任何魔鬼说的话,而是指异教徒关于魔鬼和那些他们敬奉为神的幽灵的道理。

□耶稣布道

《圣经》中,耶稣说道:“信我的,不仅是信我,也是信差我来的那位。看见我的,也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意思就是耶稣所说的话,是代表上帝说的;耶稣所做的事,是代表上帝做的。

关于《圣经》中“上帝的道”包含的两种意义,从后者(即被视为基督教的教义)的意义来说,整部《圣经》就是“上帝的道”;但是从前者的意义来说,则不是这样。例如,从“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直到十诫末尾,它们都是上帝说给摩西听的;但是其前面的那段开头就提到“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9]应被理解成是该圣史的作者说的话。“上帝的道”有时是从本意上,有时是从喻意上被理解为上帝所说的话。从本意上理解时,它是指上帝对他的先知说的话。从喻意上理解时,它是指上帝创世的智慧、权力和永恒的律例。从这种意义而言,《圣经》中的“要有光”“要有天”“我们要造人”等[10]命令都是上帝说的话。《圣经》中说“万物是借着它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它造的”[11],也具有同样的意义;“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12]就是说通过他的话的权能托住万有,即通过他的权能托住万有,“诸世界是借神话造成的”的意义也是如此[13],还有很多其他地方具有同等意义;另外,拉丁语中“fate”一词的本义是“已说出的话”,也被用于同样的意义。

其次,“上帝的道”是指他的道的效果,即通过他的言语确定、命令、警示或承诺的事物本身。例如,《圣经》中说约瑟被囚在监狱里,“直等到他所说的应验了”[14],即一直等到他此前对法老的酒政[15]所作“他官复原职”的预言应验了之后[16],因为“他的话应验了”就意味着事情本身得到了应验。与之相同,《圣经》中说,以利亚对上帝说“我是奉行你这一切的话”[17],而不是说“我按你的话行这一切的事”或“我是按你的命行这一切的事”。《圣经》中说“耶和华的话在哪里呢”[18]而不是说“他所警示的恶果在哪里呢”。《圣经》中说“我的话没有一句再耽延的”[19],此处的“话”是指上帝应许他子民的那些事情。《圣经》中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20],这是指我(上帝)所应许或预言的,没有一样不应验。并且,对于福音作者圣约翰而言,我认为只有圣约翰将我们的救主本身称为“上帝的道成了肉身”是指这种意思,即“道成了肉身”[21];这就是说,“起初与神同在”的基督将降临人世的话或应许肉身化了。换言之,圣父派圣子到世间的目的是来指示人们得永生的道,但是在那时之前都不会实施和实际化为肉身;所以,我们的救主在此处被称为“道”,不是因为他就是“应许”,而是因为他是“应许之事”。那些据此断章取义的人一般都会将他(即救主)称为“上帝”的动词,这样做只会将原文文本变得更模糊;他们也可将他称为“上帝”的名词。因为对于名词和动词,人们都只是将其理解为讲话、说话或声音的一部分,而没有判断、否定、命令、应许或任何肉体或精神的实体;所以,既不能说他(救主)是神,也不能说他是人,而应说我们的救主是人神一体。圣约翰在他的福音一书中说,这“道”原与神同在,即“生命之道”[22],以及“原与父同在的那永远的生命”[23]。所以,他所说的“道”没有其他的意义,只是指耶稣被称为“永远的生命”的意义,即他以肉身降临使我们得永生。使徒说,耶稣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之道”,这句话也是一样[24],应被理解为正如他已经说过他的名:“他是根据神从太初起的目的、根据先知所传的神之道与神的应许而来的。”所以。此处“道化肉身”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而是圣子肉身化;之所以称之为“道”,是因为他的肉身化是对应许的履行;圣灵被称为“应许”也是一样的。[25]

在另外一些《圣经》原文中,“神的道”有时候尽管既不是指先知的言语,也不是指圣者的言语,但却是指符合理性和公平的言语。法老尼哥是一个偶像崇拜者,但是据说他差遣使者给善良的约西亚王传话,建议他不要阻挡自己进军迦基米施,就是传达的神的口谕。约西亚不听他们的话而战死沙场,这些可参见《历代志下》第35章第21、第22和第23节。实际上,根据与《以斯拉记》第一篇的记载相同的故事,这些话不是法老,而是耶利米将主的口谕传给约西亚的。但是,不论《次经》中写了什么样的内容,我们都要相信正典。

因此,当《圣经》中提到“上帝的道”写在人心上时,则是将“上帝的道”视为了理性与公平的口谕。例如《诗篇》第37章第31节[26]、《耶利米书》第31章第33节[27]、《申命记》第30章第11和第14节[28]以及很多其他类似的原文。

□先知耶利米

耶利米是《圣经》中犹大国灭国前最黑暗时期的一位先知,也是希伯来基督教《圣经·旧约》的主要先知之一。他被称为“哭泣的先知”,因为明知犹大国注定遭遇悲惨的命运,却不能改变国人顽固的心。耶利米著有《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列王纪上》及《列王纪下》。图为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教堂天花板上描绘的耶利米。

《圣经》中“先知”这个名词有时被视为“传言者”,即他负责将上帝的话传达给人类或将人类的话传达给上帝;另外,它有时也被视为“预言者”,即未来事物的预言家;并且有时被视为语无伦次的人,如那些注意力不集中的人。这个词最常用的意思是指将神的话传给百姓的人。所以,摩西、撒母耳、伊利亚、以赛亚、耶利米等人都是先知。根据这种意义,大祭司是一位先知,因为只有他才可以进入至圣内殿去询问上帝,并向民众宣告他(上帝)的答复。因此,当该亚法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处的时候,圣约翰说:“他这话不是出于他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29]此外,在基督徒会众中教导百姓的人也被称作是在作预言。[30]上帝对摩西所说的、关于亚伦的一段话“他要替你对百姓说话,你要以他当作口,他要以你当作神”的意义与之类似。[31]此处,替他说话的人在《出埃及记》第7章第1节中被解释为“先知”,上帝说:“我使你在法老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亚伦是替你说话的先知。”从人对神讲话的角度来看,当上帝在一个梦里用这样一种方式和亚比米勒说话,“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归还给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32],这里亚伯拉罕被称为是一位先知;由此也可以得出推论,即将那些在基督教教会中作为会众的代表并承担为公众祈祷的人称为“先知”并无不妥。从同一意义上讲,一班先知从邱坛上或神的山上下来,其中有鼓瑟的、击鼓的、吹笛的、弹琴的,扫罗也在其中:他们也是因为通过公开的方式赞颂上帝而被称为是作预言。[33]基于相同的意义,米利暗被称为“女先知”。[34]此外,圣保罗说:“凡男人祷告或是说预言,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说预言,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35]其意义也是一样,因为在这处原文中,作预言的意义就只是通过诗篇或圣歌来赞颂上帝,女人在教会中可以做这事,尽管她们对会众说话是不合法的。基于这种意义,异教徒中那些通过作圣诗或其他种类的诗歌崇敬他们的神的诗人也被称为“先知”,对那些熟悉外邦人书籍的人来说,这是众人皆知的;并且根据圣保罗在谈及克里特人时所说的话,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说他们(克里特人)自己的一个先知说他们是说谎话的人[36]。这里圣保罗并不是将他们的诗人当作先知,而是认为“先知”一词一般是指通过韵文赞颂神的人。

如果作预言是指预言或预测未来可能的情形,那么“先知”就不仅仅包括原先代上帝说话、将上帝预先告诉他们的事情转告给其他人的人,而且包括所有那些通过类似的鬼怪帮助或根据虚假的原因而迷信占卜过去的事件、自称可预知未来类似事件的骗子。这种人(我已在本书第十二章中进行了说明)可谓三教九流,形形色色;只要他们偶尔有一件事能通过牵强附会的解释迎合人们的心意,那么随后出现了再多不灵验的事情时,他们也不会丧失已建立起来的预言家的声望。作预言不是一门艺术,也不能作为一项长期从事的职业,它只是来自上帝的一种超乎寻常的、临时的差遣,通常是由善良的人来做这种事,但是有时候也会由奸邪之人来做这种事。例如,隐多珥有一个妇人,据说她养了一个供巫师使用的鬼,因此招来了撒母耳的亡魂,并向扫罗预言了他的死,但是她并不能因之成为一位女先知,因为她既没有可以招上来这样一个亡魂的任何学识,同时也看不出她是根据上帝的命令才招来了它(撒母耳的亡魂),而只是根据她的引导,将这种骗人伎俩作为使扫罗感到恐怖和沮丧的一种手段,从而导致扫罗被挫败,最终丧生。外邦人将语无伦次的言语视为一种预言,因为德尔斐派东神龛穴中的灵或熏气将他们的神的先知弄醉了,当时这些先知们确实陷入了疯癫,说起话来像疯子。对于任何事情而言,他们所说的模糊不清的言词都可以解读出一套与之相适的含义,比如所有的物体均由原始物质所构成。在《圣经》中,我发现如下原文也表达了这种含义:“恶魔大大地降在扫罗身上,他就在家中胡言乱语作预言。”[37]

虽然“先知”一词在《圣经》中有多种意思,但最常见的含义是指上帝直接降谕并命其代为传示给另外其他人或百姓的人。因此,此处就可提出一个问题:上帝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降谕给先知的?也许有人会问,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说上帝像人一样有舌头或其他器官是不妥的,那么认为他会发声和说话就是妥当的吗?的确,先知大卫曾提出了这种观点:“造耳朵的,难道自己听不见么。造眼睛的,难道自己看不见么。”[38]但是,这些话并不像通常意义上那样是指上帝的本质,而是表达我们崇敬上帝的意愿。因为“看见”和“听见”是崇敬上帝的属性,将其归于上帝则是穷尽我们所能想到的来说明他所具备的万能权柄。但是,从严格、恰当的意义上来讲,一个人可以根据上帝创造了人体所有其他部分得出推论,认为上帝也和我们一样在用身体的这些组成部分,但是其中有很多不雅的用途,以至于让上帝具备这些属性是世间最大的亵渎。因此,我们可以将上帝直接降谕的方式解释成上帝让人们理解他意旨的方式,他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并且我们只能从《圣经》中去寻找;尽管《圣经》中多次提到上帝对这人或那人说话,但是并没有说采用何种方式说话,而又有很多原文也提到了上帝使人们认识到他亲临并降谕的迹象,据此就可以理解上帝是如何对众多其他人降谕的。

□先知以利亚

以利亚,在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生活在列王时代。当时的众先知中,以利亚的名字在《新约》中被提及最多。

《圣经》并未明示上帝采用何种方式与亚当、夏娃、该隐和挪亚说话。直到亚伯拉罕离开他自己的国来到迦南的示剑地方之前,他也不清楚上帝是用什么方式与他说话,在此之后,据说上帝向他显现。[39]因此,显相或异象就是上帝展示他的亲临的一种方式。除此之外,《圣经》中说“耶和华在异象中有话对亚伯拉罕说”[40],此即有某种事物为上帝亲临的迹象,上帝通过使者的身份向他说话。另外,上帝还曾通过三个使者的显相向亚伯拉罕显现[41],在一个梦中向亚比米勒显现[42],通过两个天使的显相向罗得显现[43],通过一个天使的显相向夏甲显现[44],通过从天上呼叫的声音的显相再一次向亚伯拉罕显现[45],在晚上(即他睡后或通过梦)向以撒显现[46],在一个梦中向雅各显现,即(按照原文的说法)他“梦见一个梯子”[47]并通过使者的异象而显现[48],还通过一束荆棘里的火焰的显相向摩西显现。在摩西时代之后,在《旧约》中,关于上帝直接与人对话的方式的原文中,上帝始终通过异象或梦与人说话,例如与基甸、撒母耳、以利亚、以利沙、以赛亚、以西结和其他先知说话的方式都是这样;在《新约》中,上帝也常通过这种方式向约瑟、圣彼得、圣保罗和圣约翰说话;《启示录》中指出上帝和福音约翰说话的方式也是这样。

上帝只是在西奈山和会幕中对摩西说话时才采用了一种更为超凡的方式;上帝在会幕和圣殿的至圣内殿中对大祭司说话时也是采用了一种更为超凡的方式。但是,摩西和他之后的大祭司都享有更高的神宠地位。上帝自己曾明确宣称,他通过梦和异象与其他先知说话,但是却像与朋友说话一样和他的仆人摩西说话。该段原文如下:“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我的仆人摩西不是这样,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不用谜语,并且他必见我的形象。”[49]此外,《圣经》还说:“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像人与朋友说话一样。”[50]但是,上帝仍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天使像这样对摩西说话,《使徒行传》第7章第35和53节以及《加拉太书》第3章第19节清楚地展示了这一点;所以,尽管这比向其他先知显现的异象更清楚,但是这仍是一种异象。《圣经》中上帝说的“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做梦的起来”这句话也印证了这一点。[51]后面的词(“做梦的”)解释了前面的词(“先知”)。《圣经》中说:“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老年人要做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52]此处“异梦”和“异象”是用来解释预言的。上帝对所罗门说话时,也是用这种方式应许他智慧、财富和荣耀;因为《圣经》中说,“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53],所以一般而言,《旧约》中那些超凡的先知除了通过他们的梦或异象知道“上帝的道”之外,没有其他方法;这就是说,他们通过睡后或狂热中的意念才知晓“上帝的道”。每一个真先知的意念都是超自然的,而假先知的意念要么是自然的,要么是伪造的。

但是,据说这些先知也是通过“灵”来说话。例如,《圣经》中提到一位先知,他在谈及犹太人时说:“使心硬如金刚石,不听法律和万军之耶和华用灵借从前的先知所说的话。”[54]通过“灵”说话的先知被认为是超凡的先知,每一个新的神示或者一个新梦或异象都有一种特殊的使命,这些都是一致的。由此,靠“灵”或“灵感”说话显然不是上帝不同于异象的一种独特说话方式。

在《旧约》中,被神长久召唤的先知中有些是至高的先知,有些是从属的先知。至高的先知中排名第一的就是摩西,在他之后,当大祭司具有君尊时,在其本人所处的时期中,他就是至高的先知。当犹太人厌弃上帝,上帝不再统治他们之后,那些服从上帝治理的国王也是他的先知首领,大祭司一职变成了副职。当有事情要向上帝问询的时候,他们就身着神圣的祭司服饰,按照国王的命令向上帝请求开示;在国王认为恰当的时候,也可掳夺他们的职分。因为扫罗王曾下令将燔祭带到他那里去[55],并命令祭司将约柜运去[56],接着又命令“停手吧”,因为他看到他的敌人有可乘之机。[57]同一章中(《撒母耳记上》第14章第37节),扫罗曾向上帝求问。同样地,大卫受膏后和继王位前,曾“求问耶和华”他可不可以攻打基伊拉的非利士人。[58]同一章中说,大卫命祭司“将以弗得拿过来”,求问他是否应留在基伊拉。[59]所罗门王曾革除祭司亚比亚他[60],并将这一职位授予撒都。[61]因此,对摩西、大祭司和虔敬上帝的国王而言,都是主权者先知求问上帝自身如何处理一切非同寻常的事或者事情将会有何结局。然而,上帝用什么方式向他们说话并不明确。如果说摩西到西奈山上帝那里去就如同其他先知一样是一个梦或异象,那么这就与上帝对摩西和其他先知进行的区分不符。[62]如果说上帝通过其本质的形式显现,那么这就是否认了他的无限性、不可见性和不可知性。如果说他通过“灵感”或“注圣灵”说话,因为“圣灵”就是神,那么这就将摩西等同于基督;正如圣保罗所说,神本性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63]最后一点,如果说他借“灵”说话,因为这意味着圣灵的恩慈或赐予,那么就未阐明摩西具有超自然的属性。因为上帝就是通过道理、实例和不同的自然与平常之事使人具备虔敬、正义、慈悯、忠诚、信任和所有道德和知识层面的美德。

□大祭司该亚法

该亚法,《圣经》中的一个犹太大祭司。《新约》上是这样记载他的:“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该亚法组织并参与杀害了耶稣,也参与了犹太议会对耶稣的审判。

上帝不是通过这些方式在西奈山上对摩西说话,他也不是通过这些方式从施恩座上对大祭司说话。因此,《旧约》中关于上帝和负责求问他的主权者先知的说话方式并不明确。在《新约》时代,其他主权者先知是不存在的,只有我们的救主;他既是与上帝说话的对象,又是听上帝说话的先知。

至于那些被长久召唤的从属先知,我并未发现有任何原文可以证明上帝通过超自然的方式对他们说话,而只是通过自然的方式对他们说话,就像他让所有其他基督徒奉行虔敬、信仰、正义以及其他美德那样对他们说话。虽然这种方式寓于人们制定、教诲、教育、要求和引导基督教的美德之中,但是实际上被归因于神灵或圣灵的作用,因为任何善的意向都是上帝作用的结果,所以我们在我们的语言中将其称为“圣魂”。但是,这并不总是超自然的作用。所以,当说一位先知根据神灵或借神灵说话的时候,我们可以理解为他不过是根据上帝通过至高先知所宣示的意旨在说话。因为“灵”一词最普遍的意义就是指人们的意愿、意识或意向。

在摩西时代,除他本人外,还有另外七十人在以色列人的营中作预言。《民数记》第11章第25节中阐明了上帝对他们说话的方式,“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对摩西说话,把降与他身上的灵分赐给那七十个长老,灵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就受感说话”。通过这段话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首先,七十个长老向百姓作的预言依赖并从属于摩西作的预言,为此上帝将摩西身上的灵分赐给他们,从而使他们按摩西所要求的那样作预言,除此之外没有要求他们作任何其他预言。因为当时有人向摩西抱怨他们,约书亚要求摩西禁止他们;摩西并未这样做,而是对约书亚说:“不要为我的缘故嫉妒人。”[64]其次,此处的“神灵”指的并非别的什么,而只是服从并辅助摩西治理的意愿和意向。因为如果说他们拥有实质的“神灵”,或者他们体内有注入的神性,那么他们拥有它(“神灵”)的方式就与耶稣本身并无二致,但“神灵”只是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因此,这里是指上帝指导他们和摩西合作的神的恩赐,他们的灵就是源自于他(摩西)。因为《圣经》中说,“你⋯⋯招聚七十个人,就是你所知道做百姓的长老和官长的,到我这里来”,所以似乎是摩西本人派他们来做百姓的长老和官长。[65]这段原文中“你所知道”与“你所指派的”或“你已指派的”是同样的意思。之前我们知道,因为摩西听从他岳父叶忒罗的话,的确曾拣选敬畏上帝的士师和官长来治理百姓[66],在这其中就有上帝将摩西的灵分赐给他们的七十人,上帝让他们辅佐摩西治理王国。《圣经》中说,“耶和华的灵”在膏立大卫时就降到大卫身上,并离开扫罗[67],意思也是一样。耶和华将神的圣恩降与他拣选出来治理他的百姓的人,弃绝的人则被掳去神的恩典。所以“灵”是指侍奉上帝的意愿,而不是任何超自然的启示。

上帝曾多次通过掣签降谕,由他授权治理他的百姓的人下令安排这种掣签。因此,我们在《圣经》中可以看到,上帝通过扫罗命人掣签来昭示约拿单因违背对百姓的誓言而吃蜜的罪[68]。上帝凭借“约书亚就在示罗耶和华面前,为他们拈阄”[69],把迦南地分给了以色列人。上帝似乎也通过这种方式指出了亚干所犯下的罪[70]。在《旧约》中,这些是上帝宣布意旨的方式。

上帝在《新约》中也使用了所有这些方式。对圣母玛利亚用的是使者的异象,对约瑟则用的是梦的方式;另外,上帝在保罗去大马士革的途中用的是救主异象的方式,对彼得用的是一种异象的方式——从天上降下一块大布,里面是各样洁净和不洁净的动物;对监狱中的彼得用的是天使异象的方式;对所有使徒和《新约》的作者用的是圣灵的神的恩赐;对使徒在选出马提亚来代替加略人犹大时也采用了掣签的方式。

既然所有预言都假定存在异象或梦(当二者都是自然发生的时候,它们是同一回事),或是人类罕见且令人称羡的特殊的神的恩赐;并且,这种恩赐可被视为与最超乎寻常的梦和异象一样,不但可能源自于上帝超自然和直接的作用,并且也可能源自于自然的作用,或通过第二因而引发;那么,我们就需要根据理性和判断力来辨识自然和超自然的恩赐,以及自然与超自然的异象或梦。因此,如果一个自称是先知的人以上帝之名告诉我们通向福乐的路并要求我们按照这条路来服从上帝,那么人们就必须非常谨慎。因为自称要教导人们通向至福之路的人,也会要求对被教导者进行统治,即对其进行管辖和统治;这是所有人自然的欲求,所以其中是否包藏了野心和欺骗就值得怀疑了。因此,他在使他们服从之前,就应该受到每一个人的检验和考察,除非人们已经在按约建立国家的时候就服从于他;这就如同先知是世俗主权者或是经世俗主权者进行了授权的情形。如果不是允许每个人都能检验先知和灵,那么指出让每个人都可以分辨人应当听从哪些(他们的话)、不应当听从哪些的标志就是毫无用益的。因此,《圣经》中指出了如何识别“先知”[71]和“灵”的标志[72];并且,《旧约》通过许多预言,以及《新约》中通过许多布道,告诫人们假先知的数量一般要远远多于真先知的数量,每个人在听从先知的指导方面要十分谨慎,要自担风险。首先,从以下描述可以看出假先知的数量远比真先知的数量多:亚哈王曾求问四百先知,他们之中除了米该亚一人之外,其他人都是假冒的骗子;一般而言,在巴比伦被掳之前不久的时代,所谓的先知都是骗子。耶利米说上帝告诉他,“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说假预言,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也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向你们预言的,乃是虚假的异象和占卜,并虚无的事,以及本心的诡诈。”[73]因此,上帝便借着先知耶利米之口,命令百姓不要服从他们,“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先知向你们说预言,你们不要听他们的话。他们以虚空教训你们,所说的异象是出于自己的心,不是出于耶和华的口。”[74]

□骸骨复活异象

在《以西结书》中,以西结讲述了“骨骸复活”的异象。上帝让他向四野的骸骨发预言,说上帝要让骨骸复活。以西结“遵命说预言”后,骸骨便复活了。

在《旧约》时代,因为借异象而成的先知彼此之间发生过许多争论,就像《耶利米书》第14章第14节中所记载的那样,米该亚同其他四百个先知就“耶和华的灵从那里离开我与你说话”展开争论。先知之间还互相撒谎;在《新约》中,借灵而成的先知也有这样的争论,所以当时和现在的每个人都需要通过个人的自然理性去检验所有的预言,这些是上帝赐予我们分辩真理和谬误的法则。对于这些法则,《旧约》中有一条与主权者先知摩西教导给他们的相契合,还有一条则与我在上文中所提到的《申命记》第13章第1节等处的原文相契合,即预言上帝将要实现的神迹的神异力量。《新约》中只有一处标志,那就是传布“耶稣是基督”,即他是《旧约》中所应许的犹太王的教义。对于否认这一法则的任何人,不论从表面上看他能行何等奇事,他都是一位假先知,但是布这种道的人是一位真先知。因为圣约翰在他告诉他们会出现假先知之后,明确说明了检验灵是否出自于上帝的方法[75]:“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76],即称许并认同他是上帝的先知:这不是说因为他是一位虔诚之人或因他明证、公开宣称或布“耶稣是基督”的道而成为上帝的一位选民;而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成为一位公认的先知。因为上帝有时候通过某些他并不认同其为人处世的先知说话,如(上帝)通过巴兰说话、通过隐多珥的女巫预言扫罗的死亦是如此。《约翰一书》同一章下一节中说:“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77]所以,这一法则是两方面皆为圆满的完美法则:凡是宣传救主已降临在耶稣身上这一教义的人,他就是一位真先知;凡是否认他(救主)的降临并在将来某个使自己享受虚荣的骗子身上去寻找(救主)的人,他就是一位假先知,使徒可恰当地称其为“敌基督者”。所以,每个人都应该考虑谁是主权者先知的问题,即谁是上帝在地上的代治者,并且仅在上帝之下有权管辖基督徒;而且应将他以上帝之名命令教导的教义视为法规奉行,并以之检验和考察那些行奇事或不行奇事的假先知在任何时候提出的说法的真理。如果他们发现这些说法与这一法则背道而驰,那么就要像之前所做的那样,到摩西那里抱怨有人在营帐里作预言,质疑这些人作预言的权力;并像他们对摩西所做的那样,根据所看到的情形支持或禁止他们:如果否定他们,那么就不再听信他们的话;如果赞成他们,那么就将他们视为被上帝分赐了他们的主权者一部分灵的人而服从。因为当基督徒不将信奉基督教的主权者视为上帝的先知,他们要么必须将他们自己的梦视为支配自己的预言,将他们自己心上的肿块视为上帝的灵;要么就必须听从某外邦君主或某些通过诽谤政府而蛊惑他们叛乱的臣民的支配,这些人除了在某些时候的一次异常的成功和免于损失的事情之外,没有其他的奇事能够确证他们的恩召。通过这种方式,一切神定和人定的律法被摧毁,一切秩序、政府和社会退回至充斥着暴力与内战的原始混乱状态之中。


[1]霍布斯原文中的这句话是“The words of the days of the kings of Isael,or Judah”,实际上,英王钦定版《圣经》中并没有这句话。

[2]参见《使徒行传》第13章第46节。

[3]参见《使徒行传》第5章第20节。

[4]参见《使徒行传》第5章第42节。

[5]参见《罗马书》第10章第8和9节:“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6]参见《马太福音》第13章第19节。

[7]参见《使徒行传》第12章第24节。

[8]参见《提摩太前书》第4章第1节。

[9]参见《出埃及记》第20章第1节。

[10]参见《创世记》第1章。

[11]参见《约翰福音》第1章第3节。

[12]参见《希伯来书》第1章第3节。其中“万有”对应的英文为“all things”,即“万物”。

[13]参见《希伯来书》第11章第3节。

[14]参见《诗篇》第105章第19节。

[15]负责给法老拿杯递酒、看护其吃喝的服务人员。

[16]参见《创世记》第40章第13节。霍布斯在原文中指出引自《创世记》第11章第13节,该说法是错误的,实为第40章第13节。此处特别说明。

[17]参见《列王记上》第18章第36节。

[18]参见《耶利米书》第17章第15节。

[19]参见《以西结书》第12章第28节。

[20]参见《马太福音》第24章第35节。

[21]参见《约翰福音》第1章第14节。

[22]参见《约翰一书》第1章第1节。

[23]参见《约翰一书》第1章第2节。

[24]参见《启示录》第19章第13节。

[25]参见《使徒行传》第1章第4节;《路加福音》第24章第49节。

[26]该节的原文为“神的律法在他心里,他的脚总不滑跌”。

[27]该节的原文为“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28]该两节的原文分别为“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和“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29]参见《约翰福音》第11章第51节。

[30]参见《哥林多前书》第14章第3节。

[31]参见《出埃及记》第4章第16节。

[32]参见《创世记》第20章第7节。

[33]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0章第5、第6和第10节。

[34]参见《出埃及记》第15章第20节。

[35]参见《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4和第5节。

[36]参见《提多书》第1章第12节。

[37]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8章第10节。

[38]参见《诗篇》第94章第9节。

[39]参见《创世记》第12章第7节。

[40]参见《创世记》第15章第1节。

[41]参见《创世记》第18章第1节。

[42]参见《创世记》第20章第3节。

[43]参见《创世记》第19章第1节。

[44]参见《创世记》第21章第17节。

[45]参见《创世记》第22章第11节。

[46]参见《创世记》第26章第24节。

[47]参见《创世记》第28章第12节。

[48]参见《创世记》第32章第1节。

[49]参见《民数记》第12章第6、第7和第8节。

[50]参见《出埃及记》第33章第11节。

[51]参见《申命记》第8章第1节。

[52]参见《约珥记》第2章第28节。

[53]参见《列王记》第3章第15节。

[54]参见《撒迦利亚书》第7章第12节。

[55]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3章第9节。

[56]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4章第18节。

[57]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4章第19节。

[58]参见《撒母耳记上》第23章第2节。

[59]参见《撒母耳记上》第23章第9节。

[60]参见《列王记上》第2章第35节。

[61]参见《列王记上》第2章第27节。

[62]参见《民数记》第12章第6、第7和第8节。

[63]参见《哥罗西书》第2章第9节。

[64]参见《民数记》第11章第27节。

[65]参见《民数记》第11章第16节。

[66]参见《出埃及记》第18章。

[67]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6章第13和第14节。

[68]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4章第43节。

[69]参见《约书亚记》第18章第10节。

[70]参见《约书亚记》第7章第16节等原文。

[71]参见《申命记》第13章第1节等。

[72]参见《约翰一书》第4章第1节等。

[73]参见《耶利米书》第14章第14节。

[74]参见《耶利米书》第23章第16节。

[75]参见《约翰一书》第4章第2节等处。

[76]该段原文出自《约翰一书》第4章第2节。

[77]参见《约翰一书》第4章第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