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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
1.8.4 第三十五章 论《圣经》中“神的国”“圣洁”“神圣”和“圣礼”的意义

第三十五章 论《圣经》中“神的国”“圣洁”“神圣”和“圣礼”的意义

在神职人员的著述中(尤其是布道文和祈祷文),“神的国”最常见的意思是指今世之后在最高天堂中享的永福,它也被称为“荣耀的王国”;有时则表示这一福乐的诚挚之情,将其圣化后,他们就称其为“恩典的王国”。但是,他们却从未用它指代一个君主制国家,即上帝根据其臣民自己的同意而对臣民进行统治的主权权力,这也是“王国”的本意所在。

与之相反,我发现《圣经》中“神的国”一词大多数时候都是指“王国”的本义,即以色列百姓根据一种特别的方式投票而成立的“王国”,他们与上帝立约,选上帝作他们的王,上帝应许他们占有迦南地;但是它极少采用喻义,在采用喻义时,则指对罪的统治(只出现在《新约》中)。因为在神的国中,每一位臣民都会享有这种统治权,并且不会妨害主权者。

上帝自创世之初就不仅通过他的神力自然地统治所有人,而且也有“特选的子民”;他通过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话那样的言词去统治他们。上帝通过这种方式统治亚当,并命令他不能吃智慧树上能够辨别善恶的果实,但是亚当没有听从,偷吃了树上的果实,竟作起神来,不按照创造者的命令辨别善恶,而是像上帝那样按照他自己的意识辨别善恶。上帝对他的惩罚是剥夺最初创造他时赋予他的永生状态。后来,上帝又因为亚当后裔的罪恶而惩罚了他们,除了其中八个后裔之外,其他所有人全被大洪水所淹没,这八个人就构成了当时的神的国。

□耶稣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圣彼得

“神的国”为《新约》中的普遍称谓,意为神的所在地;《马太福音》中称为“天国”;《新约》中则用“诸天的国”“神爱子的国”“父的国”等不同的名称代替“神的国”,以启示它的各方面。图为主耶稣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圣彼得,即把天国的管理权和监察权交给彼得,立他为自己的全权代表。

自此以后,上帝就降恩与亚伯拉罕说话,并根据以下言词和他立了一个约:“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做永远的约,是要做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1]在这个约中,亚伯拉罕许诺他和他的后裔会尊奉对他说话的主为神,而上帝则赐予亚伯拉罕迦南地,并应许作为他们的永业。为纪念这个约并作为这个约的象征,上帝规定要行割礼。[2]此即《旧约》,其中包含着上帝和亚伯拉罕订立的契约;根据这个约,亚伯拉罕使自己和自己的后裔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遵从上帝的成文法;因为根据他此前效忠道德律的誓言,他已有义务服从。尽管当时上帝尚未被尊奉为王,亚伯拉罕及其后裔也没有被称为王国,但是情形还是一样,即上帝依约建立了对亚伯拉罕后裔的特殊主权。摩西在西奈山重新订立该信约时,就明确地称其为犹太人特殊的神的国。圣保罗说的“信者之父”[3]并非指摩西,而是指亚伯拉罕,他是当时那些通过行割礼、后来在《新约》中通过行洗礼的方式向上帝宣誓效忠且不违背誓言的信徒们的父。

摩西在西奈山下重新立了约;上帝在那里命令摩西通过如下方式对百姓说话:“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做(特别)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4]在通行的《圣经》拉丁语译本中,“做(特别)属我的子民”被译为“众人之上”;詹姆斯王朝初期的《圣经》英译本则将其译为“高于万民的、属于我的珍宝”;《日内瓦圣经》法文译本中的翻译为“万民中最宝贵的宝石”。但是,因为第一种译法得到了圣保罗本人的肯定,所以是最准确的译法;他在这一段原文中说:“他为我们舍了自己,又洁净我们,特作(即‘超凡的’)自己的子孙”[5],也就是指特别的子民。因为这个词在希腊文中写作“περιοσιος”,一般与“πιοσιος”一词相对,后者意指“平素的、日常的”;或者像在主的祈祷文中一样作“日用的”讲。所以另一个词(即前者)的意思就是“剩下的、储起来的,以及通过特殊方式享有的”,在拉丁语中写作“peculium”。上帝随后提出的理由也证实了此处的这一意义,他说“因为全地都是我的”,就如同他是在说“全世界的人都是我的”,但你们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而是一种特殊的方式属于我。因我的权力他们才全属于我,但是你们是因你们自己的同意和信约而属于我,对所有人而言,这是他所享有的一般权利外新增的权利。

同一原文中明确的文字也印证了这一点,“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通行的拉丁语《圣经》译本中译为“Regnum Sacerdotale”,这与“有君尊的祭司”[6]翻译为“Sacerdotium Regale”的译法相符,并且符合除大祭司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至圣内殿(即不得直接求问上帝的意旨)的制度本身。上文中提到的英译本根据《日内瓦圣经》译本将其翻译为“诸祭司的王国”;这话如果不是说一个大祭司对另一个大祭司的继承,那么就与彼得的意思相左;同时也不符合大祭司所行使的职权;因为只有大祭司可以将上帝的意旨谕示给百姓,除他之外从没有且也从未允许任何祭司会议进入至圣内殿。

除此之外,因为“圣洁”一词是指上帝根据特殊权利而不是普通权利所享有的一切,所以“圣洁的国民”这一名称也证明了同一问题。正如原文中所说,全地都是上帝的,但是全地并不能被称为“圣洁的”,只有经过拣选的特别侍奉神的民族才可称为“圣洁的”,犹太民族就是如此。所以,“神的国”的恰当意义显然是指为了他们的世俗统治以及管理他们的行为而建立的一个国(根据服从这个国家的人们的同意而建立的这个国家),在正义的问题上,这个国家不仅仅要管理他们与上帝(他们的王)的关系,同时也要管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管理和平与战争时他们与其他国民的关系;恰当地说,这是一个王国,上帝是国王,在摩西死之后,大祭司是他的唯一副王或代治者。

但是,很多其他原文也清楚地证明了这同一个问题。例如,最初,以色列的长老对撒母耳的儿子收受贿赂气愤不已,要求立一个王(治理他们);撒母耳心中不悦而祷告耶和华,耶和华答复他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7]据此,当时上帝本身显然就是他们的王,撒母耳只是将上帝不时吩咐他的谕令传达给他们,并不治理他们。除此之外,撒母耳还对百姓说:“你们见亚扪人的王拿辖来攻击你们,就对我说,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其实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你们的王。”[8]显而易见,上帝是他们的王,治理着他们国家的世俗政府。

在以色列人弃绝了上帝之后,先知们预言他将复位,如《圣经》中说:“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因为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作王。”[9]此处,明确地指出他将在锡安山和耶路撒冷作王,即在俗世作王;又如,“耶和华要在锡安山作王治理他们”[10],锡安山位于耶路撒冷,是在俗世之中的;又如,“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总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倾出来的愤怒,治理你们’”;[11]再如,“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使你们被约拘束”[12],即我将统治你们,使你们遵守你们通过摩西和我立的约,对你们在撒母耳的时候背叛我和你们另立另外一个王的事加以教训。

此外,《新约》中天使加百列讲到我们的救主时说,“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13]这个国也是指俗世的王国,他正是因为宣称这一权利而被当作该撒的敌人而被处死的。他在十字架上被安的名号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并且为了嘲讽他,还给他戴上了荆棘冠冕。因为宣告他作王,人们便称耶稣的门徒“都违背该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14]因此,“神的国”就是真实的王国而不是喻义上的王国,《旧约》中是这种含义,《新约》中也是这种含义。当我们说“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15]时,它就应被理解为是根据我们的信约而不是根据上帝权柄的权利建成的神的国;因为上帝拥有这个国,所以我们在祷告时说“愿你的国降临”时,除非“你的国”是指因为以色列人叛逆并选出扫罗为王而导致中断并由基督复兴的王国外,否则说这话就是画蛇添足。如果神的国仍然存续,那么说“天国近了”,或者祈祷“愿你的国降临”就是不恰当的。

□不要忧虑说

《圣经》中,耶稣对门徒说:“不要忧虑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要先求上帝的国和上帝的义。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

还有许多其他原文都印证了这种解释,以至于让人感到奇怪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注意到这一点,除非是因为它过多地让基督徒国王注意到他们对教权政府所享有的权利。他们清楚了这一点之后,便没有将其译为“一个祭司的王国”,而是将其译为“一个诸祭司的王国”,因此他们将“一位有君尊的祭司”译为“祭司职权的诸国王”,比如对圣彼得就是这样。此外,他们将“特属的子民”译为“一颗宝贵的宝石”或“宝物”,人们也可以将由一个将军承担特殊使命的军队称为“将军的宝贵的宝石”或者“他的宝物”。

简而言之,“神的国”就是一个世俗的王国,其成立首先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服从摩西从西奈山带给他们的律法的义务,后来这律法暂由大祭司在至圣内殿中从基路伯那里谕示给他们;这个国在选扫罗为王时就被抛弃了,先知则预言基督会复兴这个国。当我们每天在主祷文中祈祷说“愿你的国降临”,就是祈祷复兴这个国;当我们接着说“因为王国、荣耀、权柄永永远远全是你的。阿门”时,则是承认了他对这个国的权利;使徒所布的道就是宣告这个国。教士传布这一福音是为了让人们准备好迎接这个国;皈依这一福音,(承诺服从上帝的统治)就是在“恩典的王国”之中了。因为上帝已无条件地赐予了这种人作为其子民(即上帝之子)的权力;之后当基督在威严中降临为王审判世界并实际治理他自己的子民时,这个国则称被为“荣耀的王国”。如果神的国(因为王座的荣耀及令人景仰的崇高,它也被称为“天国”)不是上帝通过他的代治者或代理人传达他的谕令来治理人民并的确在地上存在的,那么就不会引发在上帝通过谁向我们说话问题上的诸多争论和战争;众多祭司也不会为了宗教管辖权而使自己身陷麻烦之中,也就不会有任何国王否认他们享有这种权利。

根据这种对“神的国”的文意解释,可以得出对“圣洁”一词的正确解释。因为这个词在神的国中相当于在俗世王国中常说的“公共的”或“国王的”。

任何国家的国王都是他自己全体臣民的公共人格或代表。上帝作为以色列的王就是以色列的圣洁者。服从一个俗世主权者的国民就是这位主权者的国民,即公共人格的国民。所以,犹太人作为上帝的国民就被称为“圣洁的国民”。[16]因为“圣洁”始终就是要么指上帝自己,要么指上帝所有的事物,这就如同“公共”始终要么指国家人格或国家本身,要么指属于国家的、私人不可主张任何所有权的事物。

因此,“安息日”(上帝的日子)被称为“圣日”;“神殿”(上帝的殿)被称为“圣殿”;献给上帝的“祭祀牺牲”“什一税”和“贡物”(上帝的贡品)被称为“圣献”;“祭司”“先知”和“在耶稣之下受膏的国王”(上帝的代理人)被称为“圣者”;“天上服侍的灵”(上帝的传信使)被称为“圣使”,诸如此类。就“圣洁”这个词的本义而言,仍指代某种根据同意而获得的专有权的含义。在说“尊你的名为圣”时,我们就只是在祈祷神的恩典,使我们遵守(摩西)第一诫律,即“除了他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人类是上帝专有的国民,但犹太人才是唯一“圣洁的国民”。除了是因为通过立约而使他们成为他所专有的选民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呢?

在《圣经》中,“世俗”一词通常被认为与“普通”一词具有相同的意思。因此,在神的国中,与这两个词意义相对的“圣洁”和“专有”两个词在神的国必然也具有相同的意义。但是,根据其喻义,过着虔诚生活、似乎已看破俗世且全身心献给上帝的人也被称为“圣者”。就其本义而言,那些因上帝指定或拣选出来为上帝所用的事物则被认为是被上帝圣化了,例如摩西第四诫律中提到的第七天便是如此。又如《新约》中提及选民被赋予神性时就是指他们被圣化了。此外,人们用来敬神的、奉与上帝的、只用于对他公开祭祀中且因而成为圣洁之物的,也被称为“神圣的”;如神殿以及其他公共祈祷的殿堂,其中他们的用品、祭司、牧师、牺牲、贡物以及圣礼中其他的外在事物等都被称为圣化之物。

□耶稣对法利赛人讲“神的国”

《圣经》中记载,法利赛人问耶稣:“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说:“神的国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神圣的程度有所差别。可能会再从特别选择出来侍奉上帝的物中选择出一部分用于更为亲近和特殊的侍奉事务。例如,虽然全体以色列国民是上帝的圣洁的国民,但是利未支派是以色列民族中的圣洁支派;在利未人中,祭司更为圣洁,而在祭司中则是大祭司最为圣洁。所以,犹大地是圣洁之地,但是敬奉上帝的圣城更为圣洁,神殿又比圣城更为圣洁,至圣内殿则比神殿的其他部分更为圣洁。

“圣礼”就是将某些有形物体从一般用途中分离出来使之圣化,并用来侍奉上帝,以此作为我们获得许可进入神的国并成为特属于他的子民一员的一个象征或是对这同一件事的一种纪念。在《旧约》中,许可进入神的国的象征就是“割礼”;在《新约》中,这种象征就是“洗礼”。在《旧约》中,(在每年的某个时间)吃逾越节羊羔就是这种纪念,通过这样能够使他们记住他们从埃及的奴役被解救出来的那个夜晚。在《新约》中,祝宴主的晚餐就是这种纪念,以便使我们记住正是由于我们神圣的救主在十字架上的牺牲,我们才得以从罪的枷锁中解罪。因为只需要得到一次允准进入神的国即可,所以只要有一次圣礼就足够了;但是,因为我们需要时常从心里记住我们被解救和效忠的事,所以圣礼作为纪念则必须重复举行。这些是主要的圣礼,就如同我们就自己的效忠所发出的自己的庄严誓言一般。此外,因为“圣礼”这个词的意义只是指奉献给上帝的祭祀,所以还有其他被圣化的事物可以被称为“圣礼”。但是,当“圣礼”中包含着对上帝效忠的誓言或承诺时,在《旧约》中“圣礼”没有别的,就只有割礼和逾越节祭神的羊羔;在《新约》中“圣礼”没有别的,就只有洗礼和主的晚餐。


[1]参见《创世记》第17章第7和第8节。

[2]参见《创世记》第16章第11节。

[3]参见《罗马书》第4章第11节,“信者之父”在基督教中又称为“信心之父”,即“the father of the faithful”。《罗马书》第4章第11节的译文为:“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4]参见《出埃及记》第19章第5节。

[5]参见《提多书》第2章第14节。

[6]参见《彼得前书》第2章第9节。

[7]参见《撒母耳记上》第8章第7节。

[8]参见《撒母耳记上》第12章第12节。

[9]参见《以赛亚书》第24章第23节。

[10]参见《弥迦书》第4章第7节。

[11]参见《以西结书》第20章第33节。

[12]参见《以西结书》第20章第37节。

[13]参见《路加福音》第1章第32和第33节。

[14]参见《使徒行传》第17章第7节。

[15]参见《马太福音》第6章第13节。

[16]参见《出埃及记》第19章第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