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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3.3.2 二、拍卖
二、拍卖

拍卖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交易方式,在今天的国际贸易中仍被采用。通过拍卖成交的商品通常是品质难以标准化、难以久存或按传统习惯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商品。另外,在某些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交易中也常常采用拍卖方式。

(一)拍卖的概念及特点

1.拍卖的概念

国际贸易中的拍卖是由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贸易方式。

2.拍卖的特点

国际货物的拍卖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拍卖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拍卖一般都是在拍卖中心或拍卖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拍卖机构可以是由公司或协会组成的专业拍卖行,专门接受货主委托从事拍卖业务,也可以是大型贸易公司内部设立的拍卖行,还可以是由货主临时组织的拍卖会。

(2)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拍卖不同于一般的进出口交易,这不仅体现在交易磋商的程序和方式上,也表现在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等问题上,许多国家的买卖法中对拍卖业务有专门的规定。除此之外,各个拍卖行又订立了自己的章程和规则供拍卖时采用。这些都使拍卖方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3)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拍卖采用事先看货、当场叫价、落槌成交的做法。在拍卖开始前,买主可以查看货物,做到心中有数。在拍卖开始后,买主当场出价、公开竞买,由拍卖主持人代表货主选择交易对象。成交后,买主即可付款提货。

(二)拍卖的出价方法

拍卖的出价方法主要有三种。

1.增价拍卖

增价拍卖也称英式拍卖,是最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拍卖时,由拍卖人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然后由竞买者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幅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价格时,则用击槌动作表示竞买结束,将这批商品卖给最后出价最高的人。如果竞买者的出价都低于拍卖人宣布的最低价格,或称价格极限,卖方有权撤回商品,拒绝出售。

2.减价拍卖

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这种方式先由拍卖人喊出最高价格,然后逐渐降低叫价,直到有某一竞买者认为已经低到可以接受的价格,表示买进为止。减价拍卖时,成交迅速,经常用于拍卖鲜活商品。

以上两种出价方法都是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先后批次公开叫价,现场确定,当时成交。

3.密封递价拍卖

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采用这种方法时,先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较,决定将该货物卖给哪一个竞买者。这种方法不是公开竞买,拍卖人有时要考虑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库存或罚没物资时往往采用这种拍卖方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作为一种新兴的拍卖形式,网上拍卖发展迅速。网上拍卖并不是某种全新的拍卖方式,而是以互联网为媒介进行的拍卖活动。采用网上拍卖方式,竞买人不必亲临拍卖现场,只需在电脑前点击键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交易。网上拍卖首先要求竞买人按规定登记注册,并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具体操作形式也包括前面所提到的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和密封递价拍卖等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时,通常会预先设定拍卖截止时间,一到截止时间出价最高的人就成为买受人。

(三)拍卖的一般程序

拍卖业务进行的程序,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货主事先把商品运到拍卖人指定的仓库,由拍卖人进行挑选、整理、分类、分批编号,拍卖人还要印发拍卖目录,并刊登广告。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

2.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买主在正式拍卖过程中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3.成交与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5%。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仓库交货条件到指定仓库提货。由于拍卖前买主可事先看货,所以事后的索赔现象较少。但如果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