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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3.3.1 一、招标与投标
一、招标与投标

招标与投标都是一种传统的贸易方式。一些政府机构、市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经常用投标方式采购物资和设备、勘探开发资源或招包工程项目,有些国家也用招标方式进口大宗商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国际政府贷款项目,通常也在贷款协议中规定,在运用这些贷款采购物资、设备、发包工程时,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

(一)招标与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标是指由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招标单,提出准备购买的商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要求以及其他买卖条件,邀请卖方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以选定合适的贸易伙伴的行为。

投标是投标人(卖方)应招标公告的邀请,根据招标人规定的要求和条件,按照自身能力,向招标人发盘,争取中标以达成交易。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通过竞买竞卖的方式,使招标方可以选择最有利的条件成交。由于招投标方式具有公平竞争的特点,因此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尤其是在国际承包工程方面以及政府公共支出方面应用较多。

目前,国际上的竞争性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国内外报纸杂志上发布招标通告,将招标的意图公布于众,邀请有关企业和组织参加投标。招标通告一般只简要地介绍招标机构、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投标期限、索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方式等,这在法律上是一种要约的邀请行为。凡有意投标者均可按照招标通告的规定索取招标文件,详细考虑后办理各项投标手续。

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只是根据以往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向少数客户发出招标通知。非公开招标多用于购买技术要求高的专业性设备或成套设备,应邀参加投标的企业通常是经验丰富、技术装备优良、在该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的企业。

(二)招标与投标的程序

1.招标

招标前准备工作包括三个方面: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一般介绍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说明需要采购的商品或拟兴建项目的各种要求和条件以及投标须知等。按照国际惯例,在选择性招标下,招标通知须发给指定投标人;公开招标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期刊上刊登招标广告、招标通知,招标广告一般于招标前两日发出。

招标人需对要求投标的自然人、法人进行资格预审,主要确定其在各方面有投标能力。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市场信誉等方面。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会收到招标人寄送的招标文件,又称标单,内容包括合同条款格式以及投标、开标日期等,唯独价格条件由投标人投标时提出。并且,标单中还会有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条款,作为投标担保。

2.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做一定准备工作,如编制投标资格审查表、分析招标文件、寻找投标担保单位等。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量力而行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标,因此要慎重制定。另外,投标人还需要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需要将投标书、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以及其他必要文件递送招标人。

3.开标与评标

开标是招标人在指定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收到的投标文件启封,对投标书中的标价和提出的交易条件进行评估,并择优选择投标人作为合作伙伴。开标有公开开标和不公开开标两种方式。公开开标是国际招标的主要方式,一般由招标委员会召集,投标人均可参加。在开标会议上,当众拆开标书,宣读标价,并当众检查保证书是否符合规定。若与规定不符,当场可宣布标书作废。不公开招标是由招标人自行选中投标人,投标人不参与开标。

评标是招标人对投标书的贸易条件、技术条件及法律条件进行评审比较,选出最佳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主要确定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评标的原则是准确性、公开性和保密性,通过评标最终选定合适的中标人。

4.签订合同

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通常,在招标文件中已确定了合同条件以及合同协议书的格式,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当前,在国际贸易中流行着各种各样的贸易方式,有些贸易方式可以交叉进行。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新的贸易方式还在不断涌现,不同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国际贸易中各种不同的需要。准备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产品的特点、商品销售的意图等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贸易。

案例分析11.2

投标人未了解市场行情造成损失

某年,叙利亚B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某种商品。A公司拟参与投标,于当年3月初购买了全套招标文件。文件规定:投标的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A公司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编制出投标文件,并于4月下旬寄给B公司指定的收件人,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了2 000美元的投标保证金。5月中旬,生产该种商品的原材料大幅涨价,A公司在投标时所报的价格明显偏低,如中标,A公司将会蒙受很大的损失。于是,A公司与B公司联系,要求修改标书,提高报价。但B公司以标书已送达为由,拒不接受A公司的要求。等到6月中旬。该原材料价格仍在上涨,A公司认为按原报价已不可能与B进行交易。6月下旬,A公司通知B公司撤销其投标文件。B公司遂按规定没收了A公司交纳的2 000美元投标保证金。

资料来源: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