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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2.2.5 五、报关
五、报关

买方付款赎单后,一旦货物运抵目的港,即应及时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经海关查验有关单据、证件和货物并在提单上签章放行后,即可凭以提货。关于这一环节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进口货物的申报

进口货物抵达目的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交验有关单证,办理进口货物申报手续。未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单位和未经海关考核认可的人员,不得直接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供各种有效单据,如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进口货物许可证以及海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有关证件。超过法定申报时限(指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提取变卖,所得货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余款自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可予以发还。

(二)接受海关查验货物

进口货物一般都要接受海关查验,以确定申报进口的货物是否与报关单证所列明的一致。查验货物应在海关指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验关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在特殊情况下,由报关人申请,经海关同意,也可由海关派员到收货人的仓库、场地查验。

(三)缴纳关税

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的规定,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税。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包括代征)的税种有关税、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地方附加税)、盐税、进口调节税等。其中,进口关税是货物在进口时由海关征收的一个基本税种,进口关税是以CIF价为基数计算的。如果以FOB价格进口,还要加上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其公式为:

进口关税税额=CIF价格×关税税率

产品税、增值税和工商统一税(地方附加税)都是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税种,这三种税是按不同单位或进口货物的不同种类适用其中一种税,而不是同时征两种或三种。

(四)海关查验放行

向海关办完进口货物申报手续、接受查验并缴纳关税后,海关即在运单上签字或盖章放行,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即可持海关签章放行的货运单据提取进口货物。凡未经海关放行的进口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提取或发运。

案例回放10.1

2003年12月,我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签购买法国产某药品一批,总价款10万美元。谈判中,甲公司告知我国实行《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要求。2004年1月5日签订的合同规定该药品的生产厂为T.Co.,原产地为法国,2004年6月15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甲公司随即将乙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并于4月25日取得了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注明的药品的生产厂为T.Co.,原产地为法国,均符合合同条款。4月30日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规定了药品生产厂T.Co.、药品原产地法国以及唛头、单价、总价款和贸易术语。同时,甲公司向某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进口药品通关单。

情况1:2004年5月30日,货到目的港。经目的港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药品的生产厂名、标签、批号与进口药品注册证允许进口的药品完全不符。6月8日,目的港所在地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确认“本药品由于生产药厂名称与提供的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生产药厂名称不符,不准进口”。问题:货物进口通关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这批药品还能进口吗?

分析:进口货物在进口前,要接受进口国家海关的检查,海关检查合格的商品才能进口,否则将被拒绝进口。

(五)关于保税货物的处理

凡经海关批准和未办理纳税手续先行进境,在境内储存或进行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即属保税货物。由于此类货物未经海关放行,它必须置于海关监管之下。一般来说,此类货物最终应该出境。如最终决定留在境内,则应按一般进口货物对待,补办进口纳税手续。由于保税货物属海关监管的货物,故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改装、调换、更换标记或转让。

需强调的是,经营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海关规定,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用料情况、加工成本和库存情况及时向主管海关和当地税务部门报核,并在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一个月内,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