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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2.1.4 四、租船订舱
四、租船订舱

租船是货物数量较多时,向运输机构租用整只船进行装运;订舱是在货运数量不大时,向运输机构预定部分舱位运输货物。按照CFR或CIF术语成交的合同,需要出口方及时办理租船订舱的工作,如果货物采用集装箱班轮运输,那么在备货及落实信用证的同时,就应该着手订舱,以便及时履行合同及信用证项下的交货和交单的义务。向班轮公司租订舱位,首先要了解各个班轮公司的船舶、船期、挂靠港口以及船舶箱位数等具体情况,目前经营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班轮业务的著名航运公司有中远(COSCO)、中海(CS)、中外运(SINOTRAN)、海陆(SEALAND)、日本邮船(NYK)、东方海外(OCCL)、马士基(MAERSK)、韩进海运(HANJIN)、铁行渣华(P&O NEDLLOYD)等。这些班轮公司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定期发布本公司船舶的船期以及运价信息,提供订船期、订船舶、订航线、订挂靠港的集装箱班轮运输服务。同时,一些航运中介机构,如上海航运交易所也定期发布各种航运信息,以供托运人在订舱时进行参考。托运人通过查询船期表选择合适的船舶、航次,然后向具体的船公司租船订舱。租船订舱的一般程序为:

(1)出口企业,即货主在货、证准备好之后,填制订舱委托书,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其他必要单据,委托货运代理订舱。有时还委托其代理报关,以及货物的储运工作等事宜。

(2)货运代理接受订舱委托后,缮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随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及其他必要的单证一同向船公司办理订舱。

(3)船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如接受订舱则在托运单的几联单据上与提单号码一致的编号,填上船名、航次,并签署,即表示已经确认托运人的订舱,同时把配舱回单、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等与托运人有关的单据退还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持船公司签署的S/O,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连同其他有关的出口单证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

(5)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如同意出口,则在S/O上盖放行章,并将S/O退还给托运人。

(6)托运人持海关盖章的由船公司签署的S/O,要求船长装货。

(7)装货后,由船上的大副签署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M/R),交给托运人。

(8)在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应及时向国外收货人发出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和接货手续。

(9)托运人持M/R,向船公司换取正本的已装船提单。

(10)船公司凭M/R,签发正本提单并交给托运人凭以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