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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2 第十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第十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素养目标

引导学生树立外贸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意识。

培养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进出口合同履行所涉及的基本程序、根据合同的条款开立信用证并能对信用证进行审核。了解出口托运环节的步骤。

☞能力目标

能根据合同修改信用证,熟悉并规范填制各种议付单据。

☞价值目标

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并自觉实践外贸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增强责任感,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公道办事、开拓创新的职业品格和行为习惯。

☞教学重点

掌握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过程,熟悉其中涉及的基本单据。

☞教学难点

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区别。

案例导入

2003年12月,我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商签购买法国产某药品一批,总价款10万美元。谈判中,甲公司告知我国实行《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要求。2004年1月5日签订的合同规定该药品的生产厂为T.Co.,原产地为法国。合同签订后,甲公司随即将乙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并于4月25日取得了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注明的药品的生产厂为T.Co.,原产地为法国,均符合合同条款。4月30日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规定了药品生产厂T.Co.、药品原产地法国以及唛头、单价、总价款和贸易术语。同时,甲公司向某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进口药品通关单。

情况1:2004年5月30日,货到目的港。经目的港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药品的生产厂名、标签、批号与进口药品注册证允许进口的药品完全不符。6月8日,目的港所在地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确认“本药品由于生产药厂名称与提供的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生产药厂名称不符,不准进口”。问题:货物进口通关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这批药品还能进口吗?

情况2:如果甲公司在接到上述书面文件后立即通知乙公司,要求更换货物,乙公司拒绝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