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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0.6.1 一、商品检验证明
一、商品检验证明

(一)商品检验证明的含义及作用

商品检验证明(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由政府商检机构或公证机构或制造厂商等对商品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关于商品品质、规格、重量、数量、包装、检疫等各方面或某方面鉴定的书面证明文件。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地处不同区域,货物不能当面清点验收。同时,货物在长途运输途中也可能由于诸多原因发生残损短缺。为了便于货物的交接,也为了便于确定事故的起因和责任归属,商品在发运前有必要通过相关机构检验并出具有关证明。

商品检验证明的具体作用如下:

(1)议付货款的依据。如果检验证明中所列的项目或检验结果与信用证规定不符或与出口商提交的其他单据不符,有关银行可以拒绝议付货款。

(2)衡量交货是否与合同相符的依据。

(3)处理争议的依据。当交货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检验证明是买卖双方作为处理争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依据。

(4)作为海关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必要证明。出具检验证书的机构,应该是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许多国家设有专门性的商品检验机构,这些机构有些是国家设立的官方机构,如我国的商品检验局,有的则是私人性质或同业公会的检验机构。

(二)商品检验证明的主要内容

商品检验证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货人名称。填写时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2)收货人名称。一般是进口商,应注意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中的收货人名称保持一致。

(3)货名、重量、唛头。应与商业发票、提单上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出具商检证明的日期。应不迟于提单日期,最好在提单之前一两天或与提单日同一天。

(5)提供检验证书者签字。一般而言,此处的盖章与签字一样有效,但有些国家要求一定要手签,盖章无效。

(6)证明内容。这是检验证书的核心内容,即商检机构或公证处等进行检验或鉴定的结果。

(三)商品检验证明的种类

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明种类很多,有证明商品品质、规格和等级的,谓之品质检验证明;有证明重量和数量的;还有检疫证、消毒证、包装产地证等。根据检验内容的不同,常见的商品检验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品质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进口商品品质、规格、等级等实际情况的书面文件。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进出口商品的重量或数量的证书。

(3)包装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进出口商品包装情况的证书。

(4)卫生或健康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疫或检验合格的证书。

(5)兽医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书。

(6)消毒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的证书。

(7)温度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出口冷冻商品温度的证书。

(8)熏蒸检验证书,是用以证明出口粮谷、油料、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的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