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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0.4.3 三、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三、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一)提单正面内容

海运提单正面的内容包括: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装和件数、重量和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营业地点。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还要增加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的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二)提单背面条款

海运提单背面的条款包括:

(1)首要条款。说明该提单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规则。

(2)定义条款。对与提单有关的术语的含义和范围做出明确规定的条款。

(3)司法管辖权条款。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争执或纠纷受哪国法律管辖。

(4)承运人责任和免责条款。责任条款明确承运人承运货物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免责条款则说明了在约定的特定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所遭受的损失不予负责,无须赔偿。

(5)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6)赔偿条款。

(7)特定货物条款。明确承运人在运输一些特定货物时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如危险货物、散装货物、高价值货物、舱面货物等。

此外,还有其他多样条款,如有关碰撞、共同海损、货主所付分摊损失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