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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10.4.1 一、海运提单的基本概念
一、海运提单的基本概念

(一)海运提单的定义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指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二)海运提单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1.托运人

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是委托轮船公司运送货物的当事人,也称货方。根据不同的贸易条件,可能是发货人(卖方),也可能是收货人(买方)。FOB、CIF、CFR等条件下,出口商是发货人、托运人;EXW等条件下,进口商是托运人、收货人(也可以转让给他人)。信用证项下提单的托运人一般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2.承运人

承运人(Carrier)是承运货物的那一方,也称船方。承运人有义务按照提单记载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给收货人。根据不同情况,承运人可能是船舶所有人,即船东,也可能是租船人。

3.收货人

收货人(Consignee)即有权在目的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当事人,也称抬头人。一般是进口商,但也可能是第三方。

4.受让人

受让人(Transferee or Assignee)是经过背书或交付转让接受提单的人,有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只要抬头许可,提单是可以转让的。

(三)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货物收据是承运人确认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后签发的一纸证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提单后,确认已按提单上所记载的有关商品的标志、数量,以及商品的表面状况收到商品,从而承运人就有责任在正常情况下,按提单上所列明的情况,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2.运输契约

运输契约,或称运输契约的凭证。海运提单上规定了承运方与货物关系方(即船方与货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项正式契约。依照双方的约定,托运人按时向承运人提交货物,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海运提单,这份提单就成为双方运输合约的证据。提单背面印就的条款,即视为双方共同接受的运输合约条款,承运人和托运人分别对此承担了合约规定的责任。

3.货物所有权凭证

货物所有权凭证,即物权凭证。海运提单实际上代表了货物,凭其可以占有、转让、流通和抵押,而海运提单的转让构成货物所有权的转让。因此,海运提单成了流通证券或半流通证券。

此外,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货主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提单还是索赔依据之一。

案例回放8.1

小李所在的公司大量产品是销往国外的,有一批货物要发往菲律宾,结算方式是跟单信用证,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要求提供以下单据:两份正本商业发票和三份复印件;一份正本装箱单和一份复印件;一整套清洁提单,收货人写:“TO THE ORDER OF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ISLANDS”,通知方写申请人,提单上注明运费预付;一份正本海运保险单加一份复印件,保额是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等。此外,信用证还对这些单据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小李交单时提交单据如下:

(1)正本商业发票两份,副本三份;

(2)一份正本装箱单和一份复印件;

(3)一整套清洁提单,收货人写:“TO THE ORDER OF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ISLANDS”,通知方为空白,提单上注明“Freight to collect”;

(4)一份正本海运保险单加一份复印件,保额是发票金额的100%,投保一切险等。

问题:

(1)所提交的海运提单是否合格?

分析:海运提单不合格,不合格之处有两点:第一,通知方未按照要求填写,信用证要求通知方写申请人,而提交的提单通知方处为空白;第二,信用证要求提单上注明运费预付,而提单上注明“Freight to collect”,是表示“运费到付”,因此不符合信用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