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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7.3.3 三、邮包保险
三、邮包保险

邮递运输货物保险亦称邮包保险,主要是指承保通过邮局以邮包方式递运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的保险。

在我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邮政包裹业务的实际情况,于1981年1月1日修订并公布了一套较完备的邮递货物保险条款,包括邮包险、邮包一切险、邮包战争险三种,前两者为基本险,后者为附加险。在投保一种基本险别的基础上,也可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按照邮包保险的惯例,凡经常有需要经邮局递送货物的货主,通常都与保险人订有总括保险单,为整个运输期间的货物投保一切险。

典型案例

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

早在19世纪初,在清政府开放“海禁”的背景下,英国人于1805年在广州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谏当保安行,由此开启了我国现代保险业发展的历史。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各类业务逐步恢复,同时,中国保险业正式拉开了对外开放的序幕。

从1980年到1992年,一些外国保险公司代表处开始被允许设立。

1992年,上海成为我国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10月,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家外资保险机构。

截至入世前,共有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其中,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6家,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13家。2001年,外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到32.8亿元。

21世纪,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时期,中国保险业也由此迎来十数年高速增长的黄金阶段。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中国将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中国保险业新一轮对外开放由此提速。

2020年1月,自2018年11月获批筹建的中国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同月,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协议指出,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寿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并且允许美国独资保险公司进入上述领域。中国确认不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美资保险公司在华全资拥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置限制。

启示:

1.从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来看,我国运输业保险条款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保障企业和从业者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至上”理念。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我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制度的自信。

2.中国按照入世承诺开放了中国的保险业市场,说明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致力于维护全球贸易规则。

3.保险业对外开放给中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促进了中资保险机构转换经营模式,研发保险产品,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