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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6.3.5 五、多式联运单据
五、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s)指在使用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的情况下,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所签发的证明货物已由其接管,经营人将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的一种单据。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不同:

第一,在所适用的运输方式上,多式联运单据既适用于海运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多式联运(如海陆、海空等),也适用于不包括海运,仅由其他不同运输方式所组成的多式联运(如陆空)。

第二,在单据签发人所承担责任上,签发多式联运单据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联运中的全程运输,都是以承运人的身份对托运人负责。而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一般都在大提单内表明,经营人仅对第一程运输负承运人的责任,当货物从第一程运输工具转到第二程运输工具后,经营人即处于发货人的代理人地位,并不代表第二程承运人向发货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