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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5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素养目标

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中国参与制定国际贸易惯例的重要意义,认识在国际贸易事务中争取参与制定相关标准或贸易规则的话语权的重要性。

培养目标

☞知识目标

能够了解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贸易惯例,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以及《INCOTERM 2020》中对11种贸易术语的解释,重点掌握FOB、CFR、CIF、FCA、CPT、CIP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

☞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运用贸易术语,分析解决由于贸易术语运用不当出现的问题。

☞价值目标

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和影响力的提升,深刻体会中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有关贸易术语的解释惯例。

☞教学难点

各种贸易术语的选用。

案例导入

上海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订立了一份进口3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 000美元,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2月马赛港装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向卖方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12月20日,卖方将3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票据后,即到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议付行办理了议付。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付议付行已议付的30万美元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问题:(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3)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