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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4.4.1 一、货物包装的种类
一、货物包装的种类

按进入国际市场的形态,商品可以分为裸装货物(Nude Packed Cargo)、散装货物(Bulk Cargo)和包装货物(Packed Cargo)。裸装货物指一些形态上自然成件,品质稳定,不受外界影响,难以包装的货物,这类货物无须包装或略加捆扎即可,如钢材、铝锭、木材、橡胶等。散装货物指未加任何包装,可直接装入运输工具上的货物,这类货物多为不易包装或不值得包装的货物,如矿砂、煤、粮食、石油等。包装货物指需要包装的货物,一般出口货物除裸装货物和散装货物外,均需要包装。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包装,按其在流通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一)运输包装(Transportation Packing)

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Outer Packing),其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便于运输、便于仓储、降低运输成本等。因此,运输包装要求坚固结实,具备保护商品品质安全和数量完整的性能。

1.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合商品的特性。如水泥的包装应防潮,易碎品的包装应防震。

(2)必须适应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海运包装应牢固,空运包装应轻便。

(3)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如加拿大规定包装上的文字说明要用英、法两种文字。希腊规定产品包装上要用希腊文写明代理商、进口公司、生产国别重量和数量。英国对包装材料要求十分严格,禁止使用玻璃、陶瓷等作为包装物。美国、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禁止使用稻草、干草、报纸作包装衬垫。可见很多国家对运输包装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

(4)要便于各环节人员操作。

(5)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用。

2.运输包装的分类

(1)包装方式。运输包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单件运输包装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如箱(Case)、包(Bale)、桶(Drum)、袋(Bag)、罐(Can)、听(Tin)、卷(Roll)、捆(Bundle)、瓶(Bottle)等。集合运输包装又称成组化运输包装,是为了适应运输装卸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将若干件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托盘、集装箱、集装包或集装袋。

(2)包装材料,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制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等。

(3)包装质地,可分为软件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等。

(4)包装程度,可分为全部包装和部分包装等。

3.运输包装的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运输标志又称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能力训练

在Shipping Mark一栏,标注“C.K.D.”或“S.K.D.”是什么意思?

实际上,“C.K.D.”指“全拆卸”,“S.K.D.”指“半拆卸”。另外,P.T.O.指“请翻页,见下页”。不能误把“C.K.D.”“S.K.D.”当作运输标志。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调会的支持下,制定了一套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这套运输标志包括:

①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②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③目的地。

④件数代号。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指示性标志是根据商品的某些特性,如怕热、怕震、怕湿、怕冻、怕倾斜等,而确定的标志,其目的是在商品运输、装卸和储存的过程中,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以便保护商品,如图2-1所示。

图2-1 指示性标志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对一些易燃品(Inflammable)、爆炸品(Explosive)、有毒品(Poison)、遇水燃烧品(Dangerous When Wet)、氧化剂(Oxidizer)、腐蚀品(Corrosive)和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等,在其运输包装上所刷制的标志,以示警告,如图2-2所示。

图2-2 警告性标志

(二)销售包装(Packing for Sales)

1.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销售包装也称内包装(Inner Packing),它除了具有保护商品、便于储存与保管的功能之外,还具有美化商品、宣传商品和增值等作用。在设计和制作外包装时,应体现下列要求:

(1)便于陈列展销。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销售包装要有艺术吸引力。

(5)考虑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

2.销售包装的种类

销售包装根据具体的用途可以分为挂式包装、堆叠式包装、便携式包装、喷雾包装、易开包装、配套包装、复用包装和礼品包装等。

3.销售包装的标志和说明

(1)包装装潢画面,即在商品的销售包装上印制的图案,它是销售包装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文字说明,即在商品的销售包装上印制的文字说明。

(3)条形码。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有两种,即UPC码和EAN码。

UPC(统一产品代码)只用数字表示,有A、B、C、D、E五个版本。版本A是12位数字,版本E是7位数字,最后一位为校验位,主要使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用于工业、医药、仓库等部门。当UPC作为12位数字进行解码时,定义如下:第一位为数字标识,已由UCC(统一代码委员会)建立,第2~6位是生产厂家的标识号(包括第一位),第7~11位是唯一的厂家产品代码,第12位是校验位。我国采用的是EAN码,EAN商品条码亦称“通用商品条码”,是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是以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商品为对象,以单个商品为单位使用的条码。该条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通用于各地,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商品条码。商品条码中的前缀码由最前面的三位数组成,表示国家或地区。前缀码是用来标识国家或地区的代码,赋码权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我国的国别号为690、69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