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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1.4 第二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
第二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

素养目标

引领学生认识到国产品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源于优良品质,帮助学生认识国产品牌的艰辛成长之路,增强国产品牌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认清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对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更加自信,对建设制造业强国充满信心。

培养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并掌握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计算商品重量的方法以及商品包装的种类。

☞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拟订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条款。

☞价值目标

引导学生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教学重点

运输包装标志、中性包装标志和定牌生产的含义及基本知识。

☞教学难点

合同中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的正确签订。

案例导入

我国向德国公司出口东北大豆1 000公吨,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得超过3%。在成交之前我方曾向买方寄送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情况1:货物到达德国后,买方发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问题:

(1)此案例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是什么?我方是否可以认为该批业务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2)如果我方保留了复样,应如何处理?

(3)如果我方没有保留复样,应如何处理?

情况2:交货时由于遭遇旱灾,东北大豆减产,只能交货930公吨。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可以多装或少装10%”。问题:

(1)合同中“可以多装或少装10%”的约定是什么条款?

(2)如果双方约定的包装是麻袋装,以毛作净,每袋重100千克。我方最多可以交货多少袋?最少应该交货多少袋?

(3)我方只交货930公吨,买方要求赔偿是否合理,为什么?

(4)如果此时国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我方应如何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