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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政课辅导用书.第一辑
1.10.5.3 (三)判断题
(三)判断题

1.法的约束力只能针对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能针对人的内心思想。 ( )

2.法的普遍性在空间上是以国家主权管辖范围为界的,因此它不是绝对的和无限的。( )

3.在法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所有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 )

4.法具有社会性,其内容、形式、作用并不完全以阶级为界限。因此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不同性质国家的法律存在某些相同或相似性。 ( )

5.在我国,国家政策、党规党纪、团体规章、乡规民约等都属于法律规范,具有法的效力和作用。 ( )

6.现代社会的法既为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或一切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务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也对他们的行为加以制约,即防止和制裁他们滥用权力的行为。 ( )

7.由于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性,所以法律是可有可无的。 ( )

8.任何一项法案在获得通过之后,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予以公布,该法对于人们的行为就不具有约束力。 ( )

9.司法与执法相比,二者都具有国家强制性与国家权威性、独立性与专门性等特征,但是司法具有程序性与合法性的特征,执法不具有程序性和合法性的特征。 ( )

10.“法无禁止则可行。”例如在许多地区,法律并未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行为,故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行为在这些地区不构成违法,反而是法律所支持的行为。 ( )

11.“法无禁止则可行。”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即法律虽并未明确授予其相关行政权力,但只要是出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并且没有法律的明确禁止,则行政机关可以自由地为自己创设新权力。 ( )

12.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即使有再好的法律,没有切实的法律实施,那也只能说是形式上的法治。 ( )

13.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就是法律。 ( )

14.宪法是治国的根本规范,其规范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因而它所保护和促进的价值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但就根本而言,人权和民主是宪法最核心、最基本的价值追求。 ( )

15.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从根本上讲,宪法只有适应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才能真正、全面地发挥作用。 ( )

16.党的领导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 )

17.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18.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 )

19.刑罚的目的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报复。 ( )

20.依据我国《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

21.“杀一儆百、刑不避重”反映了我国当前《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 )

22.“上访就是犯罪!”这句标语的内容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 )

2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

24.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 )

25.依法治国要求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 )

26.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标志之一。 ( )

27.道德调节主要借助于传统习惯、教育宣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调节人们的行为。法律手段则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规范人们的行为。虽然道德和法律调节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二者可以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 )

28.发挥道德的调节作用,需要法律的支撑;而法律作用更好地实现,又需要以道德建设为重要条件。 ( )

29.现代法治的内容包括法律至上、司法公正、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等,其中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 ( )

30.人权保障依赖于国际人权环境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于人权的保障仅仅起间接作用。 ( )

31.在现代社会,为实现有节度的自由、有组织的民主、有保障的人权、有制约的权力,就必须使其法律有正当的程序。 ( )

32.在现代法治思想中,正义只是人们的道德理想,而非法律的价值标准。即使法律不符合正义的准则,但只要是由国家制定并保障实施的,就是真正的法律。 ( )

33.在现代法治思想中,秩序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为了维护统治秩序,法律制度可以以牺牲人们的一切自由、平等为代价。 ( )

34.法律所保障的自由,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 ( )

35.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则,而无法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上的重要意义。 ( )

36.在现代法治思想中,法律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法典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而不是用来践踏人民自由的。 ( )

3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职业、财产状况、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

38.法律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水平没有关系。所以,是否学习和了解具体的法律知识,对法治思维的培养没有影响。 ( )

39.即使程序不正当,也能实现正义。通过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手段获得的供述、证词、证据,只要具有真实性,都可以成为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据。 ( )

40.“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即使诉讼案件超过法定的期限才作出裁判,但只要结果符合事实,合乎法律的裁判规则,就是真正实现了无瑕疵的正义。 ( )

41.“一次审判不公恶于十次犯罪。”司法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权威从本质上说来源于公正。 ( )

42.尊法反映了人们在行为上对法律的服从,而遵法则反映了人们内心对法律的信仰。( )

43.全体社会成员都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不仅是保证法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个人平安幸福的底线和红线。 ( )

44.从本质上讲,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就能切实保证个人合法权益的充分实现;从目的性而言,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就是为了充分实现国家意志、维护国家利益。( )

45.信仰法律,首先要信仰宪法,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 )

46.当国家的最高权威系于法律时,国家就不会因领导个人的变动和更迭而变化,从而有助于保持国家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 )

47.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 )

48.帮扶弱者、见义勇为,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我国法律对此并未进行规定。( )

49.在我国,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只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

50.在法律中,权利是主要内容,义务是起辅助作用的从属性内容。 ( )

51.为行使或救济自己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一切法律上的或法律外的手段。( )

52.在不同种类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不同的组合方式。( )

5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权利和权力是可以通用、互换的法律概念。 ( )

54.人权是人的理性固有的,不依赖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 )

55.人权的具体内容完全由国内法规定的法律权利所决定。 ( )

56.作为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的人权,它是直接同人类各个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各种条件相适应的。 ( )

57.在现代法治国家,一个人可以只享有法律权利而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 ( )

58.作为法律规范中最重要的内容,权利与义务具有高度一致、不可分割的关系。( )

59.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任何人都不能滥用权利。 ( )

60.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在任何一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受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担义务,义务人如果不承担义务,则权利人不可能实在地享受权利。 ( )

61.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 )

62.在我国,公民和人民的法律地位不同,《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有权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而人民中的部分人有可能政治权利受到限制,或不能履行属于公民的光荣义务。 ( )

63.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基本关系,体现了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 ( )

64.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构成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与原则。( )

65.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的权利功能是完全相同的。 ( )

66.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只享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

67.公民的控告权和检举权不仅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也是公民保护自身其他权利不受侵犯的手段。 ( )

68.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负责人必须向主管机关(活动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 ( )

69.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需要进行集会的,必须依照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举行。 ( )

70.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但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出于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并不违宪。 ( )

71.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住宅安全,这意味着国家要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即保障全面实现居者有其屋。 ( )

7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

73.我国《宪法》既规定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一般原则,也规定给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特别保护性措施,体现了法律保护的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高度统一。( )

74.依法纳税不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因为收入高的人才需纳税。 ( )

75.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通过宪法规定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肆意扩张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属性与目的。 ( )

76.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全部宪法基本权利的前提条件。 ( )

77.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应当实行法律保留,即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才能制定税收基本制度。 ( )

78.华侨、归侨、侨眷不是我国公民,我国法律不保护其权利和利益。 ( )

79.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现阶段,国家必须为全体公民提供免费基础教育,并为非基础教育的受教育者提供一定的补贴。 ( )

80.为保障公民的选举权,我国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