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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修理技术
1.5.2.1 2.1 分解的基本技术要求
2.1 分解的基本技术要求

为保证发动机的分解质量,保证零部件的完好性,并确保生产安全,分解人员必须遵照下列基本要求进行分解:

(1)必须按照工艺规程要求,正确使用工装夹具设备。

(2)分解开的零件、组合件和附件,必须放在专用盒、专用架、专用车或工作台上。

(3)钛合金材料的零件,集中存放和保管。在放置时,不得与聚氯乙烯板(塑料板)接触,工作台上应垫一层橡胶垫,单独存放。

(4)严禁硬敲、蛮干、暴力施工。需敲打才能分解下来的零件,只准用橡胶或夹布胶木榔头敲打,当使用芯棒时,只准用铜、铝或夹布胶木材料的芯棒。

(5)保险片、熔断丝和开口销保险的螺纹件分解时,要先去除保险,不得带保险强行分解,以免损坏螺纹件的保险孔、螺纹和棱角。

(6)配合零件,如轴承和轴,在压出前,应先检查和去除毛刺,防止压出时划伤或磨损配合面。

(7)有一定紧度配合的零件,分解时,用力要柔和均匀,感觉阻力是否正常,排除不正常的阻力和故障,以防损坏零件。

(8)不易拧出的螺纹件,可用浸泡、反复、松动、加温、振动及添加松动剂等方法进行分解。

(9)分解导管,需用两个扳手:一个扳手固定转接头或导管;另一个扳手拧松压紧螺帽,以免拧松转接头根部或导管跟随转动损伤导管。

(10)零部件在分解过程中需要进行悬吊时,不允许人在悬吊物下面经过,更不允许在正下方工作。

(11)分解场地油多,严禁使用明火;不允许用汽油擦地,以防静电着火,引起火灾。

(12)防止脏物或洗涤油进入孔道,分解时,要及时将所有孔口(如螺栓孔、导管孔)用胶布或粘头粘堵。

(13)分解、入库、排故及外发时,均需对油泵的传动杆、齿轮部分装保护套。

(14)二次分解后的各类小零件,应按零件号分别放入专用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