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航空修理器材入厂验收
生产厂家把修理器材送到维修企业进行的交接工作,称为航空修理器材入厂验收。修理器材主要分为成品件、零组件、电子元器件、橡胶品、标准件、航空轴承、导管、叶片、其余器材等9大类。修理器材入厂验收的目的是检查修理器材的资料,查看编号等信息与实物是否一致,了解修理器材的技术状态,并做好记录,为修理器材入库房存放做准备。根据修理器材的来源,供应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合同约定的正规供应商;另一类是不在供应商名录内的辅助供应商。
1.2.1 成品件的验收内容
(1)部附件的零组件固定必须牢靠,外表应清洁完整、无锈蚀,不应有结构变形、裂纹、撞伤、压伤和其他机械损伤。表面涂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脱落、浮积、流痕等现象。
(2)用工作液作为内部油封的部附件,应检查其产品管嘴上堵头、堵帽的完好性,不应有损坏、漏油等现象。
(3)所有标识应清晰、正确,不应有影响判读的缺陷。
(4)带有玻璃的成品件,玻璃不应有裂纹、松动和影响密封性的缺口。
(5)所有保险、铅封齐全、完好。
(6)各种旋钮、开关等转动应灵活、均匀、无阻滞,定位应准确、牢靠。
(7)有储存期要求的成品件,应在储存期内使用,封件(铅封、油封和漆封)、检验合格印记应完整。
(8)采购超库存期(油封期)的国产老旧机型成品件应按工艺要求进行超期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9)影响飞行安全的关键、重要且质量不稳定的采购成品,需按不低于采购数量的10%比例随机抽取分解检查。检查产品内部零组件质量状况,以及装配质量,对有油滤的产品须分解检查滤芯,滤芯应无金属屑等污物。
1.2.2 零组件
(1)应对其表面进行检查,不应有影响结构完整性的变形、裂纹、撞伤、划伤、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不应有表面完整性的锈蚀、表面粗糙度超标、表面处理及表面强化缺陷等,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应力应变、金相检测等。
(2)图号、规格、批次信息、标识等应与实物相符,有储存期要求的应在储存期内。
(3)有油封的零件应检查油封状况是否良好。
(4)对照工艺文件或产品图样,按规定比例,抽检测量主要尺寸。
(5)对工厂无产品图样的机械类零件,应检查其工作面,不应有划痕等机械损伤。
(6)国外采购的,应检查主要尺寸、配合精度、外形等,无产品图样的,通过与原机实物或标准件比对、试装进行检验。
1.2.3 电子元器件
(1)采购的电子元器件外观应清洁,质量标识、标记清晰,引脚牢固可靠。
(2)国产产品其质量等级证明文件(标识)、质量文件齐全的,可直接办理入库。
(3)国外采购的晶体管、可编程逻辑器件、中等规模以上集成电路等,其质量标识、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可不做性能检验直接入库。
(4)工厂没有检查能力或无法查到技术参数的元器件,由技术部门视情况确定检测项目。
(5)对电子元器件的电性能能够定量检验的,应通过测试设备检测具体的性能参数值,不能定量检验的,应进行定性分析。
1.2.4 橡胶制品
(1)每批抽0.5%(不少于3件)性能检查,任何一项试验结果不符时应双倍取样。
(2)质量证明文件中应有硫化日期、特殊封存日期,未给出的按证明文件上的储存期管理。
1.2.5 外观检查
用体视放大镜或投影仪全数检查外观,入厂时超过储存期的还须检查如下项目:
(1)在自由状态下,目视检查橡胶品不允许有软化、尺寸变化、硬化、表面喷碳、凸起、凹陷、流痕等表面状态变化。
(2)在不小于5倍放大镜下观察弯曲或扭曲的制品表面不允许有裂纹。
(3)制品不允许有机械损伤、分层、皱折、永久变形、毛刺、孔眼、显著的霉菌腐蚀及橡胶金属件腐蚀等现象。
(4)对工作在油液系统中的橡胶制品进行耐油溶胀试验,含金属骨架的橡胶制品做橡胶与金属的结合强度剥离试验。
1.2.6 标准件
(1)核实标准件的名称、图号、规格、数量、批次与质量证明文件的一致性,核实实物规格、标志、表面镀(涂)层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表面应光洁无毛刺,不允许有裂纹、疤痕、划伤、压伤及其他机械损伤。
(3)视情况做破坏性试验(锁紧性能、轴向荷载、破坏能力)、非破坏性试验(尺寸、形位公差、磁力探伤)等。对夹紧长度较短的标准件,当做无法拉伸、剪切检验时,可按硬度检验要求验收。
(4)合同中明确要求验收规范时,应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机械性能、理化性能和特殊检查的试验报告,若供应商提供标准件的破坏性检验项目检测报告,入库时免做破坏性试验。
1.2.7 航空轴承
(1)合格证上应注明制造厂名称、轴承代号、标准代号、油封日期(自润滑除外)或包装日期。
(2)包装上有高温轴承标识的,查看常见检测报告上使用的油脂及耐热温度。
(3)国外轴承及轴承零件(自润滑除外)进厂后,应按规定100%启封、清洗干净、检查。
(4)轴承的制造厂代号和轴承型号标志内容应完整清晰,且与合格证上的内容相符。
(5)轴承在惯性旋转过程中应灵活,无异常杂声和突然制动现象(自润滑除外)。
(6)散光灯下检查套圈和滚动体的工作表面,不允许有烧伤、碰伤、划伤、压坑、针孔、表面氧化皮、残盐、污物和锈蚀等,镀层不应有剥离或剥落。
(7)可分离轴承应检查内外套圈滚道、滚动体、保持架等表面质量,检查过程中内外套圈滚道、滚动体、保持架等不能混装。
(8)自润滑关节轴承在不拆除真空包装的情况下目视检查外观,轴承内外应清洁干净,无锈蚀。
(9)测量分离型轴承游隙和滚动体尺寸差的,不可分离型(自润滑除外)应测量游隙,制造厂给出测量游隙的,可不测游隙。
1.2.8 导管
(1)导管管嘴的堵头和堵帽应完好无损。
(2)外表面不允许有过度拉伸产生的粗糙表面,导管形状应平滑,不许有裂纹、皱纹等损伤。
(3)用不低于5倍放大镜检查密封面,不允许有划伤、压坑、裂纹等,连接螺纹、球窝、球面应完好。
(4)根据产品工艺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密封性试验或特种试验(喷流、脉冲或爆破)等。
(5)用相应规格的钢球检查通道,必要时无损检测导管焊接质量。
1.2.9 叶片
(1)外观检查:表面应无毛刺、打伤、变形、锈蚀、裂纹等现象,涂层或漆层应完整,表面喷丸层覆盖率100%,涡轮叶片无烧蚀现象,对比检查叶片外形与现有大修机件叶片一致性,必要时检查叶片型面。
(2)必要时,对叶片100%无损探伤(表面有漆层、涂层影响无损探伤的除外),不允许有裂纹、冷隔、欠铸等缺陷。
(3)必要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叶片弦长、厚度及榫头跨棒距尺寸。
(4)对叶身圆角半径区域用不低于5倍的放大镜检查,不允许有横纹、凹坑、划伤、裂纹等。
(5)从非供应商采购的涡轮叶片,每批次抽取一片做过热检查、金相分析材料组织状态,检查涂层厚度,测量叶片的自振频率。
1.2.10 齿轮及花键
轮齿及花键齿面不允许有锈蚀、碰伤、划伤、污物等,带轴的齿轮其轴上不允许有粗糙或高低不平的打磨痕迹,标记清晰、完整,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标记一致,视情无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