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周六!在老房子里的最后一个周六。明天是凯蒂的婚礼日,他们会直接从教堂去新家。搬家工人周一早晨来搬东西。他们把大部分家具都留给了新来的女门房,只带走个人用品和前屋的家具。弗朗茜想要那张有粉色大玫瑰图案的绿地毯、米色蕾丝窗帘和那架可爱的小钢琴。这些东西都会搁在一旁,等搬进新家,就送进弗朗茜的房间。
最后一个周六早晨,凯蒂坚持工作。瞧见妈妈拎着扫帚和桶出去,大伙都笑了。麦克沙恩给她开了个支票账户,往里面打了一千美元,作为结婚礼物。根据诺兰家的标准,凯蒂现在是富人了,不必非得再找点儿什么活干。然而,她仍坚持干完最后一天的活。弗朗茜怀疑,她只是舍不得这些房子,想在离开之前,将它们再好好地打扫一遍。
弗朗茜厚着脸皮在妈妈的钱包里翻找支票簿,仔细查看那折叠起来的神奇小册子里,唯一的一张存根。
票号:1
日期:1918-9-20
收款人:伊娃·弗林特曼
付款原因:她是我姐姐
总额:1000.00
本次支付:200.00
余额:800.00
弗朗茜纳闷,为何是这个数字?为何不是五十美元或五百美元?为何是两百?然后,她明白了。两百是威利姨父的投保金额,是他死后,艾薇姨妈将收到的钱。毫无疑问,凯蒂已经当威利死了。
凯蒂没有开支票买婚纱。她解释说:嫁给赠礼者前,她不想用那笔钱给自己买任何东西。她向弗朗茜借,从她的储蓄账户里取钱出来买婚纱,并承诺婚礼一结束,就立刻开支票还给她。
最后那个周六上午,弗朗茜把劳丽放进两轮童车,替她绑好带子后,就推着车上街了。弗朗茜在街角站了很长时间,看那些孩子拖着废品,沿曼哈顿大道,朝卡尼的废品站走。然后,她也沿着这条道往上走,进了查利廉价店。这时候,店里没什么生意。她往柜台上拍了张五十美分的钞票,说要买下所有抽奖奖品。
“呀,是弗朗茜啊!哎呀呀,弗朗茜。”他说。
“我都不用费劲抽了,把那板子上的所有东西都给我吧。”
“哎呀呀,听听,听听!”
“查利,你那箱子里根本没有能中奖的号码,对吧?”
“天哪,弗朗茜,人总要混口饭吃。这东西来钱多慢,一次就一美分。”
“我一直觉得那些奖品都是假的,你应该感到羞愧,竟这样糊弄小孩。”
“别这么说。他们在这儿花一美分,我也会给相应价值的糖果啊。抽奖只不过是为了更有趣。”
“可这让他们满怀希望,一次又一次地回来。”
“他们要是不来我这儿,就会去对面吉姆皮的店,明白吗?他们还是到这儿来更好,因为我成家了呀。”他一本正经地说,“而且,我也不会把女孩弄去后屋,是吧?”
“好吧,你说得也有些道理。瞧!你有没有五十美分的洋娃娃卖?”
他从柜台下掏出一个脸蛋丑陋的洋娃娃。“我只有一个卖六十九美分的洋娃娃,但如果你要,就五十美分。”
“如果你把它当奖品挂起来,让某个孩子赢去,我就付钱。”
“但弗朗茜,如果让一个小孩赢了它,以后所有小孩都想赢啊。这个头可不好开哪。”
“噢,看在亲爱的耶稣的分上,”她的口气并无亵渎之意,反而十分虔诚,“就让某人赢一次,就一次!”
“好吧!好吧!别激动啊。”
“我只想让一个小孩免费得到某样东西。”
“我将它挂起来,你走后我也不把中奖号码从箱子里拿走,满意了吧?”
“谢谢你,查利。”
“我会告诉赢得洋娃娃的人,它叫弗朗茜,好吗?”
“噢,不,不用了!那么丑的洋娃娃,可别跟我一个名儿。”
“弗朗茜,你知道吗?”
“什么?”
“你真是长大啦。今年几岁了?”
“再过几个月便十七了。”
“我还记得,你从前就是个皮包骨头的长腿丫头。但我觉得,总有一天,你会长成大美人。啊,不是美人,但也一定是很特别的姑娘。”
“得啦,你这说的什么话。”她哈哈大笑。
“你的小妹妹?”他冲劳丽点了下头。
“嗯。”
“首先,你要知道,她也会拖着废品去卖,然后揣着分币走进我的店。今天,他们还是婴儿车里的宝宝,一转眼,他们就在我这儿抽奖了。这片社区的孩子长得快呀。”
“她不会拖废品去卖,也永远不会到这儿来。”
“嗯。听说你们要搬家了。”
“是啊,我们要搬家了。”
“那祝你好运,弗朗茜。”
弗朗茜把劳丽带到公园,将她抱出婴儿车,任她在草地上乱跑。一个男孩过来卖椒盐卷饼,弗朗茜花一美分买了一个。她把饼掰碎,撒在草地上。一群灰扑扑的麻雀不知从哪儿飞来,抢食得好不热闹。劳丽摇摇晃晃地追着它们到处跑。无聊的鸟儿们一直等她跑到几英寸外,才扑棱着翅膀飞走。每次有鸟儿起飞,那孩子都会快活地又叫又笑。
弗朗茜推着婴儿车,带劳丽去看自己的母校最后一眼。学校离她每天都去的公园仅几个街区,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毕业后她再也没回去过。
弗朗茜很惊讶,现在的学校看起来竟那样小。她想,学校应该还跟从前一样大,只是经常见更广阔的东西,自己的眼界变宽了。
“这是弗朗茜从前上过的学校。”她对劳丽说。
“弗朗茜上学。”劳丽附和道。
“爸爸有一天跟我一起来,还唱了首歌。”
“爸爸?”劳丽困惑地问。
“我忘了,你从没见过爸爸。”
“劳丽见过爸爸。男人,大块头!”她以为弗朗茜指的是麦克沙恩。
“没错。”弗朗茜赞同道。
离开学校两年,弗朗茜就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回家时,她经过那所被自己借用住址的房子。如今看来,这房子也显得又小又旧,但她依然爱它。
她经过麦克加里蒂的酒吧。只不过,那儿已经不再属于麦克加里蒂。今年夏初,麦克加里蒂便搬走了。他曾偷偷告诉尼利,说他麦克加里蒂十分敏锐,料定立马就要颁布禁酒令。对此,他已做好充分准备,在长岛亨普斯特德公路附近买了一大片地,有条不紊地往地窖里囤酒,以备不时之需。他给那地方取了个名字——“梅·玛丽俱乐部”。禁酒令一下来,俱乐部就开张。届时,他妻子便穿上晚礼服当女招待。麦克加里蒂说,这正合她意。弗朗茜觉得,麦克加里蒂太太肯定很乐意做女招待。她也希望,麦克加里蒂先生有朝一日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午饭后,弗朗茜去图书馆,最后一次还书。图书管理员往她的借书卡上盖好章,将卡推还给她,照例没有抬头。
“您能推荐一本适合女孩的好书吗?”
“多大年纪?”
“十一岁。”
图书管理员从桌下拿出一本书。弗朗茜看到书名:《如果我是国王》。
“我其实不想借这本,”弗朗茜说,“我早已不是十一岁。”
图书管理员第一次抬起头,看向弗朗茜。
“我从小就来这儿借书,”弗朗茜说,“今天你才第一次抬头看看我。”
“那么多小孩,”图书管理员烦躁地说,“我不可能每个都去看看吧。还有别的事吗?”
“我还想说,那个棕钵……它对我来说很有意义……里头总是有花。”
图书管理员看了眼棕钵。里头有几枝粉色野紫苑。弗朗茜突然觉得,这人不会也是第一次看向那棕钵吧?
“噢,那个啊!花儿是门房放的,或者别的什么人吧。还有别的事吗?”她不耐烦地问。
“我要销卡。”弗朗茜把那张又皱又旧、盖满日期的卡推过桌面。图书管理员拿起来,正要撕成两半,被弗朗茜一把抢了回去。
“我还是留着吧。”弗朗茜说。
她走出去,最后深深地看了这破旧的小图书馆一眼。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看到它了。见识过新东西后,人的眼光就会变。如果多年后她还回来,新的视野或许会让她觉得眼前的一切又都跟现在不一样。
不,她再也不会回到这片老社区。
再说,将来这片老社区或许都不复存在了。战后,市里要把一些经济公寓和那所女校长鞭打小男孩的丑陋学校拆掉,在原址修建一片模范住宅区。届时,此处的阳光和空气都将被采集、衡量、斟酌,一小份一小份地分给每个居民。
凯蒂最后一次砰的一声将扫帚和水桶扔进角落,表明她干完活了。然后,她又重新拎起那两样东西,轻轻放回原位。
凯蒂穿好衣服出门。她选了条翠绿色天鹅绒长裙做结婚礼服,这会儿打算最后再试穿一次。她有些烦躁,因为九月末的天气还很暖和,真担心穿这条裙子会太热。今年秋天这么晚都不来,真让她生气。弗朗茜坚持说秋天已经来了时,她还跟她争辩了几句呢。
弗朗茜知道秋天已经来了。就算吹的还是暖风,就算白天仍热气腾腾,秋天还是已经来到布鲁克林。弗朗茜知道,秋天就是来了。因为现在夜幕降临,街灯一亮,卖热板栗的小贩就在街角支起摊子。烧着炭火的架子上搁了个盖着盖子的平底锅,锅里烤着板栗。小贩会抓起生板栗,用钝刀在上面划个小小的十字,再把它们放进锅里。
没错,无论天气多么反常,只要那个卖热板栗的男人一出现,秋天就到了。
弗朗茜把劳丽放进小床睡午觉。替她盖好被子后,弗朗茜就开始最后收拾几样东西,放进一个装费尔斯纳普撒牌肥皂的木盒。她取下壁炉墙上的十字架和那张她跟尼利在坚信礼当天拍的照片,用她第一次领圣餐时戴的面纱包好,放进木盒。她还把爸爸的两条侍者围裙折好,也放了进去。她用一件白色乔其纱绉织衬衫把剃须杯(杯身用金色大写字母拼出了“约翰·诺兰”几个字)包了起来。衬衫的皱纹花边已经被洗得破破烂烂,所以衣服被凯蒂扔进了“赠品”篮。那个雨夜,弗朗茜跟利站在别人家门口时,就穿着这件衣服。接着,叫玛丽的洋娃娃和从前那个装着十枚铜币(都被金漆粉涂成了金色)的漂亮小盒子,也被收了起来。为数不多的藏书——基甸《圣经》《威廉·莎士比亚全集》和一本破破烂烂的《草叶集》,连同三本剪贴簿——《诺兰现代诗歌集》《诺兰经典诗歌集》和《安妮·劳丽之书》,也放进了盒子。
弗朗茜走进卧室,掀起床垫,拿出十三岁那年断断续续写日记的那个笔记本和一个马尼拉纸信封。她跪在盒子前,打开日记,随手翻到三年前的九月二十四日,读了起来。
今晚洗澡时,我发现自己变成女人了。的确,也是时候了!
她咧嘴一笑,把日记放进木盒,看向信封上的字。
内含:
一个等到一九六七年再拆的信封。
一张毕业证书。
四篇故事。
那四篇故事就是加恩德小姐让她烧掉的四篇。啊,好吧。弗朗茜记得自己如何向上帝保证,只要他让妈妈不死,她就放弃写作。她一直信守承诺。但现在,她对上帝的了解更深刻了些,觉得就算重新开始写,上帝也肯定不会介意。好吧,或许哪一天,她就再写写试试。她把借书卡塞进信封,加好内含物品说明条目,就把信封放进了盒子。收拾完啦!除衣服外的所有东西,都被装进了那个盒子。
尼利吹着口哨上了楼。他吹的是《在黑人区花式慢步舞舞厅》。一冲进厨房,他就脱掉了外套。
“弗朗茜,我赶时间。我的干净衬衫还有吗?”
“有一件已经洗好,但还没熨。我这就给你熨。”
她加热熨斗,趁这空当往衬衣上洒了点儿水,又在两张椅子上架起烫衣板。尼利从壁橱里拿出擦鞋套装,试图把已经锃亮的鞋擦得更亮。
“这是要上哪儿去吗?”她问。
“是啊。刚好赶上去看表演。这次请来了范和申克那些家伙。申克要唱歌!他会像这样,往钢琴前一坐,”尼利坐在餐桌前示范,“身子斜向一边,跷起二郎腿,就那么看着观众。然后,他左胳膊倚在谱台上,一边唱歌,一边用右手弹。”尼利模仿偶像唱《当你远离家乡》,学得惟妙惟肖。
“没错,他真是棒极了。唱歌的样子有点像……爸爸过去的样子。”
爸爸!
弗朗茜找到尼利衬衫上的工会标签,先熨了起来。
(“这个标签可是能增添光彩的东西……就像你戴在身上的玫瑰。”)
诺兰家的人会在买下的每样东西上寻找工会标签,以此纪念约翰尼。
洗涤槽上挂着一面镜子。尼利盯着镜中的自己。
“你觉得我需要刮胡子吗?”他问。
“五年之内都不需要。”
“哎呀,闭嘴!”
“别对彼此说‘闭嘴’。”弗朗茜模仿妈妈的口吻道。
尼利笑了,开始擦洗脸、脖子、胳膊和手。他边洗边唱:
你如梦的眼中有埃及,
行动间带着开罗的气息……
弗朗茜满足地熨着衣服。
尼利终于穿戴整齐,站在弗朗茜面前。他穿着深蓝色双排扣西装、带下翻软领的干净白衬衫,还打了个圆点花纹领结。擦洗后的他散发着清爽干净的气息,一头金色鬈发也闪闪发光。
“首席女歌手,我看起来怎么样?”
他快活地扣好西装纽扣,弗朗茜看见他戴上了爸爸的图章戒指。
外婆说得没错:罗梅利家的女人有一种天赋,可以看见心爱之人的鬼魂。弗朗茜看见了爸爸。
“尼利,你还记得《莫莉·马隆》吗?”
他一手插进口袋,背对着她,唱了起来:
美丽的都柏林呀,
姑娘们真漂亮……
爸爸……爸爸!
跟爸爸一样,尼利的声音也清澈而真实。而且,他真英俊!虽然才十六岁,但他已是个帅小伙,从街上走过时,女人们都要叹着气扭头来看。他实在太好看,弗朗茜觉得他们走在一起时,自己就是一个灰头土脸的邋遢姑娘。
“尼利,你觉得我好看吗?”
“瞧!干吗不连续向特蕾莎修女祈祷九天?若能求来一个奇迹,你或许有救。”
“别闹,我说正经的。”
“干吗不把头发剪了,像其他女孩一样烫卷?别再把一大堆头发都盘在脑袋上。”
“因为妈妈,我得等到十八岁。你觉得我好看吗?”
“等你长胖点儿再来问我。”
“求你了,快告诉我。”
他仔细打量了她一番,说道:“能及格。”这话她不满意也不行。
虽然之前说赶时间,这会儿尼利又似乎犹豫着不想走了。
“弗朗茜!麦克沙恩……我是说——爸爸,今天要过来吃晚饭。吃完饭我还要去上班。明天是婚礼日,明晚也要在新房子举办派对。周一,我得去上学。而我在学校时,你已经坐上‘狼獾’[95]火车,前往密歇根了。没机会跟你单独道别,所以我就这会儿说再见吧。”
“尼利,我会回家过圣诞节。”
“但那不一样啊。”
“我知道。”
他等待着。弗朗茜伸出右手。他推开她的手,展开双臂抱住她,吻了吻她的脸颊。弗朗茜也紧紧抱着他,哭了起来。他推开她。
“哎呀,女孩真讨厌,”他说,“总是这么多愁善感。”可他声音粗嘎,似乎也要哭了。
他转身跑出房间。弗朗茜追到走廊,看着他冲下楼梯。他在如深井一般幽暗的楼梯底停了下来,仰头看向她。虽然下面很黑,但他所在之处仍是亮的。
弗朗茜想:真像爸爸……太像爸爸了。然而,他的脸比爸爸的更有力量。他冲她挥了挥手,走了。
四点。
弗朗茜决定先换好衣服,然后准备晚餐。这样,本来叫她时,一切都准备好了。本买了票,两人要去看亨利·赫尔演的《归来者》。这是他们圣诞节前的最后一次约会,因为本明天就要返回大学。她喜欢本,非常喜欢,也希望自己能爱上他。要是他别一直那般自命不凡就好了,要是他犯犯错就好了,哪怕一次也好。要是他需要她就好了。唉,算了,她还有五年时间好好考虑这事呢。
她穿着长衬裙站在镜子前。弯起胳膊梳洗时,她想起小时候坐在太平梯上,看庭院对面那些公寓的姑娘们为约会做准备的样子。此刻会有人像从前的她那样,也盯着自己看吗?
她望向窗户。没错,两个院子后的太平梯上,就坐着个女孩。她膝上搁了本书,身旁放了包糖果。那女孩正透过栏杆,望着弗朗茜。弗朗茜知道她。那纤细的丫头十岁,名叫弗洛瑞·温迪。
弗朗茜梳好长发,编成辫子,然后将辫子盘到头上。她穿上新长筒袜和白色高跟鞋。她拿出一个方棉垫,往上面撒了点儿紫罗兰香粉,然后将棉垫塞进胸罩,才穿上那条新的粉色亚麻裙。
弗朗茜觉得自己好像听见弗拉博的马车驶进来了,于是探出窗口去瞧。没错,是有车进来。只不过,这次不是马车,而是一辆褐紫红色的小汽车。车身两侧都有烫金字。洗车的不再是弗兰克,而是一个脸色红润、因为轻微罗圈腿被免除兵役的好小伙。
弗朗茜望向院子对面,瞧见弗洛瑞仍透过太平梯的栏杆盯着自己。弗朗茜挥手喊道:“你好呀,弗朗茜。”
“我不叫弗朗茜,”小女孩大声回答,“我叫弗洛瑞,你知道的呀。”
“我知道。”弗朗茜说。
她俯瞰庭院。曾经,天堂树伞盖一样的枝叶四处蔓延,缠绕在太平梯上下。因为主妇们抱怨晾衣绳总是跟枝叶缠到一起,所以房东找来两个人,把树砍了。
但那棵树没有死……没有。
树桩上又长出一棵新树。新树的树干先是沿着地面延伸,长到没有晾衣绳的地方,才又开始朝天空生长。
那棵叫安妮的杉树,反而在诺兰一家的精心浇灌和施肥下,生病死掉了。可院子里那棵树……人们把它砍断,还在旁边点燃篝火,试图连枝叶带树桩一起烧掉的树,却活了过来!
它活了!任何东西都无法摧毁它。
弗朗茜又看了眼在太平梯上读书的弗洛瑞·温迪。
“再见,弗朗茜。”她低语道。
她关上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