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 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二章

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下午五点,十六岁的弗朗茜走出办公室,就见跟自己同一排操作打字机的安妮塔正跟两个士兵站在通信公司大楼前。那两人一个矮胖敦实,笑嘻嘻地攥着安妮塔的胳膊。另一个瘦长难看,局促地站在那儿。安妮塔抽出被抓住的胳膊,把弗朗茜拉到一旁。

“弗朗茜,你得帮帮我。这是乔伊最后一次休假了,他们团即将出国。我们已经订婚了。”

“既然你已经订婚了,那不就万事大吉,不用找谁帮忙了呀。”弗朗茜打趣道。

“我是说帮帮那家伙。讨厌,乔伊非要带上他不可。这俩似乎真是好兄弟,走哪儿都形影不离。这家伙是从宾夕法尼亚乡下来的,在纽约谁都不认识。我就知道他会黏着我们,我连跟乔伊单独相处的机会都没有,你一定要帮帮我,弗朗茜。我已经被三个女孩拒绝了。”

那个宾夕法尼亚乡巴佬站在十英尺之外,弗朗茜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他长得是不怎么好看,难怪已经有三个女孩拒绝帮助安妮塔。那人与弗朗茜目光相接,缓缓露出一个害羞的微笑。不知怎的,虽然长得不好看,他身上却有某种比样貌英俊更美好的东西。那个害羞的微笑让弗朗茜下定决心。

“听着,”她对安妮塔说,“如果我能在弟弟打工的地方找到他,就让他给妈妈捎个口信,他若已经离开,我就得回家一趟。因为我要是不回去吃晚饭,妈妈会担心的。”

“那就赶紧。给他打个电话吧,”安妮塔催促道,“给!”她在钱包里翻找了一阵,“给你五美分打电话。”

弗朗茜在街角香烟店打了个电话。尼利碰巧还在麦克加里蒂酒吧。她让尼利带了个口信。但回去时,她发现安妮塔和她的乔伊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笑容羞涩的士兵独自站在门口。

“安妮塔呢?”弗朗茜问。

“她抛下你跑了,跟乔伊一起跑的。”

弗朗茜很沮丧,她还期待着能两对人一起约会呢。现在,她到底该拿这高个陌生人怎么办呢?

“他们想独处,”小伙子说,“我也不怪他们。我也是订了婚的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最后一次休假——想跟自己唯一的心上人在一起。”

“订婚了?”弗朗茜想,“如此一来,他至少不会试着跟我做什么浪漫的事吧。”

“但没理由把你绑在我身边,”他继续道,“我对这座城市很陌生,你能告诉我哪儿可以坐地铁去三十四街吗?我想回旅馆。我想,一个人若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总能待在房间里写信吧。”他又露出一个孤独又害羞的微笑。

“我刚跟家里人打了电话,说不回家。你如果愿意……”

“愿意?天哪!那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呃,哎呀,谢谢你。该叫你什么小姐呢?”

“诺兰。弗朗西丝·诺兰。”

“我叫利·莱吕恩。其实应该是‘利奥’,但每个人都喊我‘利’。诺兰小姐,很高兴认识你。”他伸出一只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莱吕恩下士。”两人握了握手。

“噢,你瞧见这些条纹了呀。”他快活地笑了,“工作了一天,你肯定饿了吧。去哪儿吃晚饭……呃……晚餐,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说‘晚饭’就行。我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你呢?”

“听说这儿的炒杂碎[92]不错,我想试试。”

“四十二街有家店不错,还有音乐。”

“那咱们走吧!”

去地铁站的路上,他说:“诺兰小姐,你介意我叫你弗朗茜吗?”

“不介意。其实,每个人都叫我弗朗茜。”

“弗朗茜!”他重复了一遍,“弗朗茜,还有件事:我若把你当成女朋友——就今天晚上,你介意吗?”

“嗯……”弗朗茜想,“真是个进展神速的家伙。”

他似乎读懂了她的想法。“你多半认为我在恋爱方面进展神速,但事情是这样的:我已经快一年没接触过女孩。再过几天,我就要乘船前往法国,谁知道之后会怎么样呢。所以,如果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你不介意,那可真是帮我大忙了。”

“我不介意。”

“谢谢,”他抬起胳膊,“女朋友,挽住我吧。”两人快进地铁站时,他顿住脚步,下令道:“叫我‘利’。”

“利。”她说。

“说‘你好,利。亲爱的,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你好,利,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她腼腆地说。他则挽紧了自己的胳膊。

鲁比餐馆的侍者端来两碗炒杂碎和一壶茶,放在两人中间。那个茶壶胖胖的。

“给我倒杯茶吧,这样就显得更亲切了。”利说。

“加多少糖?”

“不要糖。”

“我也是。”

“呀!我们的口味一模一样呢,不是吗?”他说。

两人都饿坏了,于是不再说话,一心一意地吃起滑腻的食物来。弗朗茜每次抬头看他,他都会微笑。而他每次低头看向弗朗茜,弗朗茜也会快活地咧开嘴。炒杂碎、米饭和茶被一扫而空后,利往后一靠,掏出一包烟。

“抽烟吗?”

弗朗茜摇摇头。“我试过一回,但似乎不太喜欢。”

“很好。我也不喜欢女孩抽烟。”

然后,他便打开了话匣子。一切关于自己的事,他能记住的都说了。他跟弗朗茜讲他在宾夕法尼亚一个小镇度过的童年(弗朗茜以前在剪报社的一份周报上读到过那个小镇的名字,至今还记得),讲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他讲起自己的学生时代,讲他参加过的派对、从事过的工作。他说自己已经二十二岁,还说了如何在二十一岁那年应征入伍。他跟她讲军营生活,讲自己如何当上下士。他把自己身上发生的每件事都讲给弗朗茜听了,唯独没提家中跟他订婚的那个女孩。

弗朗茜也跟他说起自己的生活,但只说那些快乐的事,比如爸爸多么英俊,妈妈多么睿智,弟弟尼利多么自命不凡,小妹妹多么可爱。她跟他讲图书馆桌上的那个棕钵,讲她和尼利在屋顶闲聊的那个纽约之夜。她没有提本·布莱克,因为她压根儿没想起他。她说完后,利说道:“我这辈子一直都很孤独。哪怕在拥挤的派对上,我也很孤独。吻女孩时,我很孤独;置身几百人的军营,我也很孤独。但此刻,我再也不孤独了。”他又缓缓露出那特有的羞涩笑容。

“我也是,”弗朗茜坦白,“只是,我还从没吻过男孩。此时此刻,我也生平第一次不再觉得孤独。”

侍者又一次把他们几乎还满着的杯子加满了水。弗朗茜明白,这是在暗示他们坐的时间太长,还有人在等位呢。她问利时间。快十点了!他们聊了将近四个小时!

“我得回家了。”她遗憾地说。

“我送你。你住在布鲁克林大桥附近吗?”

“不,在威廉斯堡。”

“真希望你住在布鲁克林大桥。这样,我每次来纽约,都能步行穿过布鲁克林大桥啦。”

“干吗不呢?”弗朗茜提议,“我可以在布鲁克林那头坐格雷厄姆大道电车。那趟车直通我家所在的街角。”

他们坐区间快线地铁到布鲁克林大桥,出了地铁,就开始步行穿越大桥。走到大桥中央,两人停下来俯瞰东河。他们站得很近,利拉着弗朗茜的手。利抬起头,眺望曼哈顿沿岸的地平线。

“纽约!我一直想来看看,现在终于看到了。他们说得没错,这真是全世界最美妙的城市。”

“布鲁克林更好。”

“那儿没有纽约这种摩天大楼,对吧?”

“没有,但那儿有种感觉——噢,我也无法形容。你得住在布鲁克林,才能明白。”

“总有一天,我们会住在布鲁克林。”他轻声道。弗朗茜的心顿时漏跳了一拍。

她看到一个在桥上巡逻的警察朝他们走了过来。

“我们最好还是走吧,”她不安地说,“布鲁克林海军造船厂就在那儿。停在那儿的迷彩船是条运输船。警察一直在密切提防间谍。”

警察走上前来,利说:“我们不会炸掉任何东西,就是到这儿来看看东河。”

“当然,当然,”警察说,“多么美妙的五月夜晚,我会不知道吗?虽然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你难道觉得我没年轻过吗?”

警察冲两人微笑,利回以微笑,弗朗茜则冲他们两人咧开了嘴。警察瞥了眼利的袖子。

“好啦,再见,将军,”警察说,“等你到了那儿,一定要狠狠地教训他们。”

“一定。”利保证道。

警察走开了。

“这家伙不错。”利感叹。

“每个人都不错。”弗朗茜快活地说。

走到布鲁克林那边时,弗朗茜说剩下的路不用他送了。上晚班时,她经常深夜独自回家。他要是从她家附近回纽约,一定会迷路。她说布鲁克林的路很难捉摸,得住在那儿才知道该怎么走。

其实,她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住的地方。虽然很爱自己的社区,但弗朗茜也以它为耻。她觉得,一个无法以自己的方式感受那儿的陌生人,或许会觉得那是片破落简陋之地。

首先,她告诉他去哪儿坐电车能返回纽约。然后,两人才一起走到她要乘车的地方。他们经过一家只有一个窗口的文身店。店里坐着个卷起袖子的年轻水手。文身师坐在水手面前的一张凳子上,自己身旁则放了一盘墨水。他正在那年轻水手的胳膊上刺一个被箭穿透的心。弗朗茜和利停下来,盯着橱窗看。水手用另一条胳膊冲他们挥手。文身师抬起头,示意欢迎他们进去,弗朗茜皱起眉,摇摇头:“不用了。”

离开那家店时,利语带惊讶地说:“那人真的在文身!天哪!”

“千万别让我看到你去文身。”弗朗茜故作严肃地说。

“好的,妈妈。”他顺从地应道。两人哈哈大笑。

他们站在街角等电车,尴尬的沉默在两人间弥散开来。他们分开站着,利不停点烟,还没抽到一半就灭掉。终于,一辆电车驶入视野。

“我要坐的车来了,”弗朗茜说着,伸出右手,“晚安,利。”

他扔掉刚点燃的烟。

“弗朗茜?”他展开双臂。

她走过去。他吻了她。

第二天早晨,弗朗茜穿上崭新的海军蓝菲尔绸套装,内搭乔其纱绉织衬衫,脚蹬周日才穿的无带浅口轻便名牌皮鞋。她和利没有约会,两人并没有预约何时再见。但她知道,他五点一定会等她。弗朗茜快出门时,尼利起床了。她让他告诉妈妈,她不回来吃晚饭。

“弗朗茜终于有男朋友啦!弗朗茜终于有男朋友啦!”尼利连声叫唤。

他跑去找坐在窗边高椅里的劳丽。椅子的盛物盘上放了碗燕麦。宝宝正忙着舀出燕麦,倒到地上。尼利轻刮了几下她的下巴。

“喂!小呆瓜!弗朗茜终于有男朋友啦!”

小家伙右边眉毛现出一条细细的线(凯蒂管这叫“罗梅利线”),表示两岁的她正在努力琢磨这句话的含义。

“弗朗——茜?”她困惑地嘀咕道。

“听着,尼利,我把她从床上弄起来,还给了她燕麦。现在,喂她吃下去就是你的任务了。还有,别叫她小呆瓜。”

弗朗茜穿过走廊,到了街上,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她抬起头。尼利穿着睡衣,探出窗户,扯着嗓子唱:

她走啦,

出门啦,

穿戴整齐,

一身礼拜服……

“尼利,你唱得太烂啦!烂透了!”弗朗茜仰头冲窗户喊。尼利假装没听懂。

“你说他太烂了?你说他留了一把大胡须,脑袋还秃顶了?”

“你最好赶快去喂宝宝。”她吼道。

“弗朗茜,你说你要生孩子了吗?你是不是就要生孩子了呀?”

一个从旁经过的男人冲弗朗茜眨了眨眼。两个手挽着手的女孩咯咯直笑。

“你这臭小子!”弗朗茜怒火中烧地尖叫道,却又拿他没办法。

“你骂人!我要告诉妈妈,我要告诉妈妈,我要告诉妈妈你骂人了!”尼利拖长声音嚷道。

弗朗茜听到电车来了,只得赶紧迎上去。

弗朗茜下班时,利已经在等她,脸上依然挂着之前的笑容。

“你好呀,我的女朋友。”他挽起她的手。

“你好,利。很高兴又见到你了。”

“……亲爱的。”他提醒道。

“亲爱的。”她补了一句。

他们在自动餐馆吃饭。这儿也是利很想见识一下的地方。因为自动餐馆不能吸烟,而利不抽烟就坐不了多久,所以喝完咖啡、吃了甜点后,两人并没有留在那儿聊天。他们决定出去跳舞,便在百老汇找了家十美分跳一支舞,军人还能半价的舞厅。利花一美元买了一条共二十张票,两人便跳了起来。

一曲才跳到一半,弗朗茜就发现他瘦长难看的体态极具欺骗性。其实,他舞技精湛,两人紧紧搂着彼此,跳啊,跳啊,根本不必交谈。

乐队奏起弗朗茜最喜欢的一首歌:《某个周日清晨》。

歌手开唱,弗朗茜也轻哼起来。

穿上方格条纹裙,

我是多么美丽的新娘。

她感觉利将自己搂得更紧了。

我知道,

女友们都会羡慕我。

弗朗茜实在太开心。又跳完一圈时,那歌手再次唱到副歌部分,这次歌词稍有改动,变成歌颂士兵。

穿上卡其军装,

你将是多么帅气的新郎。

弗朗茜搂着利肩膀的手臂也收紧了,还把脸靠在他的束腰外衣上。她也跟十七年前同约翰尼跳舞的凯蒂一样,觉得自己只要能一直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就愿意接受任何牺牲,什么困难都不怕。跟凯蒂一样,弗朗茜也压根儿没想到:自己可能需要孩子们帮忙克服困难,也需要孩子们做出牺牲。

一群士兵陆续离开舞厅。根据传统,乐队停下正在演奏的曲目,改奏《待到重逢时》。每个人都停止跳舞,转而向士兵们唱起离别曲。弗朗茜和利手拉着手一起唱,但他俩其实都不太清楚歌词是什么。

……等白云翻卷而过,

我就会回到你身边,

那时的天空将更加湛蓝……

“再见,士兵们!”“好运,士兵们!”“等你们回来!”类似呼喊此起彼伏。接着,离开的士兵们站成一排,也唱起了歌。利拉起弗朗茜,朝门口走去。

“我们走吧。”他说,“如此一来,这一刻就将成为完美的回忆。”

他们在歌声中缓缓走下楼梯,到了街上也继续等待,等歌声完全消失。

……每晚都为我祈祷吧,

直到重逢时。

“把这首当成我们的歌吧,”他低声道,“每次听到它,都想起我。”

走着走着,下雨了。两人只得跑了起来,最后跑到一家空商店门口躲雨。他们站在有遮棚的昏暗店门前,握着彼此的手,看着雨落下。

“人们总觉得幸福很遥远,”弗朗茜想,“觉得幸福是件既复杂又难以企及的东西。然而,各种小事汇集起来,就能创造幸福。比如:下雨时有一处这样的避雨地,悲伤时有一杯浓浓的热咖啡。男人嘛,有根烟就满足了。孤独时有本书可读是幸福,跟所爱之人待在一起也是幸福。这些事,都能带来幸福。”

“我一早就要走。”

“不是去法国吧?”弗朗茜突然觉得不幸福了。

“不是。我回家。妈妈希望我出发前一两天能回……”

“噢!”

“我爱你,弗朗茜。”

“但你已经订婚了。这是你告诉我的第一件事。”

“订婚,”他悲伤地说,“每个人都订婚了。小镇上的每个人不是订婚、结婚,就是有麻烦。在小镇上,还能有什么别的事可做?”

“你去上学。可能会因为碰巧同路,就开始跟某个女孩一起步行回家。你长大了。那女孩邀请你去她家参加派对。你去参加别的派对,大家都会叫你带上她,之后也默认你得送她回家。很快,再没有别人约她出去。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你女朋友,然后……呃,你要不走哪儿都带上她,就感觉自己是个卑鄙小人。接着,因为没有别的事可做,你结婚了。如果她是个正经女孩(大多数情况下都如此),你也几乎算得上正经吧。没有热烈的感情,只有一种温柔亲切的满足感。然后,孩子出生。于是,你们将在彼此身上找不到的深情,都给了孩子们。归根结底,孩子是最后的受益者。”

“没错,我订婚了,但我和她之间,跟我和你之间不同。”

“但你还是会娶她?”

他沉默了很久才回答。

“不会。”

她又开心起来。

“说吧,弗朗茜,”他低语道,“说出来吧。”

她说:“利,我也爱你。”

“弗朗茜……”他的声音里透着急切,“我或许回不来,我怕……怕……我或许会死……死掉,什么都没经历过就……什么都没经历过……弗朗茜,我们就不能在一起吗?就一小会儿?”

“我们在一起呀。”弗朗茜天真地说。

“我是指在屋里……就我俩……待到明早我离开时?”

“我……不能。”

“你难道不想吗?”

“想啊。”她老实回答。

“那为何……”

“我只有十六岁,”她勇敢地坦白道,“我从未跟任何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那没关系。”

“而且,我从未夜不归宿。妈妈会担心的。”

“你可以告诉她,你今晚跟女友一起过。”

“她知道我没有女性朋友。”

“你可以……明天再想个什么借口。”

“我不需要想借口,我会跟她实话实说。”

“真的吗?”他惊讶地问道。

“我爱你。我要是跟你一起……之后也不会觉得羞耻。我会很骄傲,很幸福。我不想在这事上撒谎。”

“真没想到,真没想到……”他仿佛自言自语地喃喃道。

“你不想……偷偷摸摸地干这事,对吗?”

“弗朗茜,对不起,我不该提出这种要求。我真是没想到。”

“没想到?”弗朗茜困惑地问。

他张开双臂,紧紧地抱住她。她看到他在哭。

“弗朗茜,我怕……很害怕。我怕自己要是走了,就会失去你……就再也没法见到你。叫我别回家,我便留下来。我们还有明天、后天……我们还要一起吃饭、四处散步、坐在公园里、爬上公交车顶层,或者待在一起聊天。叫我别走。”

“我想,你不得不走。我想,你还是在离开前再见一次妈妈吧……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么做才是对的。”

“弗朗茜,如果战争结束,我能回来,你会嫁给我吗?”

“等你回来,我就嫁给你。”

“真的吗,弗朗茜?请你嫁给我,你会吗?”

“嗯。”

“再说一遍。”

“利,等你回来,我就嫁给你。”

“而且,弗朗茜,我们要住在布鲁克林。”

“你想住在哪儿,我们就住在哪儿。”

“那我们就住在布鲁克林。”

“利,只要你想,那就行。”

“你能每天给我写信吗?每一天?”

“每一天。”她保证道。

“你能今晚到家后,就给我写信吗?就写你有多爱我。这样,等我到家时,那封信也到了。”她答应了。“你能保证,永远不让别人吻你吗?永远不跟别人约会?无论多久……都会等着我?就算我不回来,你也绝不会嫁给别人,行吗?”

她答应了。

他让她许下一生,就跟应下一场约会一样简单。而她也当真许下终身,就像挥手问好或道别一样简单。

过了一会儿,雨停了,星星出来了。

[92]炒杂碎,一种主要由豆芽、竹笋、荸荠、香菇、肉或鱼等做成的美式中国菜,亦作chop so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