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第四十九章

第四十九章

弗朗茜容光焕发地上完第一堂化学课回来了。短短一个小时,她便发现原来一切事物都由不停运动的原子组成。她牢牢把握住一个思想:一切都不会消失或毁灭。哪怕某样东西被烧毁、遗弃或腐烂,它也不会从地球上消失,而会变成其他东西,比如气体、液体或粉末。第一堂课后,弗朗茜认定:一切都充满生机,化学的世界没有死亡。她想不明白,为何受过教育的人不把化学当作一门宗教。

除了需要花大量时间阅读,“复辟时期戏剧”这门课倒是挺好学。毕竟,她已经在家读过莎士比亚。虽然一点儿也不担心这门课和化学课,但“初级法语”她却完全跟不上。课上的内容并非法语入门。授课老师认定选课的学生都是以前学过法语、考试不及格补修或中学阶段启过蒙的,所以跳过起始阶段,直接开始讲翻译。弗朗茜的英语语法、拼写和断句本就不够好,何况法语。这门课肯定过不了了。她能做的,唯有每天背单词和坚持学下去。

来回电车上,她在学习;工作间歇和吃饭时,她也把书立在桌上看。她在通信公司指导室的一架打字机上打作业,从不迟到、旷课,只求至少能通过两门课。

那个在书店帮过她的男孩成了她的守护天使。男孩叫本·布莱克,非常优秀。他在马斯佩斯高中读四年级,既是校刊编辑、班长、橄榄球队前卫,还是荣誉学生。过去三年,他暑假一直在上大学课程。如此一来,高中毕业时,他也能上完一年多的大学课程。

学校以外,本下午会去一家律师事务所打工。他在那儿起草辩护状,处理传票,检查契约和档案,查找判例。他熟悉本州法规,并完全有能力出庭诉讼。本不仅在学校表现优异,每周还能挣二十五美元。那家律师事务所希望他中学毕业后直接转为全职工,同时攻读法学学位,最终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但本瞧不起没上过大学的律师。他已经选好一所中西部名校,计划先拿到文学学士,再进法学院。

十九岁的本已经规划出一条笔直的人生道路。通过律考后,他准备谋一个乡村律师的职务。他相信,在小镇当律师,今后的从政机会更多。他甚至连工作地点都选好了——就投奔一个远亲。那亲戚年事已高,经营着一家成熟的律所。本一直跟那位前辈保持联系,每周都能收到对方的长信指导。

本计划接手他的律所,并等待自己当上县检察官(根据协议,小郡县的检察官由各律所的律师轮流担任)。那将成为他从政的起点。他会努力工作、增加知名度、获取人们的信任,最终当选众议院议员。他会忠诚供职,获得连任,然后回来竞选本州州长。这便是他的计划。

令人吃惊的是,所有认识本·布莱克的人都认为:一切皆会如他所愿。

在此期间,比如一九一七年夏天,本渴望的目标——那个中西部大州,还在草原烈日下做梦呢。它在大片大片的麦田和无边无际的晚熟苹果、鲍德温苹果[85]和冬熟苹果园中做梦。它躺在那儿做梦,并未察觉此刻有个布鲁克林的男孩正计划着入驻州府,成为该州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州长。

这便是本·布莱克,一个衣着体面、活泼英俊、才华横溢、自信满满、男孩喜欢、女孩迷恋的家伙。弗朗茜·诺兰也怯怯地爱上了他。

她每天都会见到他。他的钢笔在她的法语作业本上写写画画,他为她检查化学作业,解答复辟时期戏剧晦涩难懂之处,不仅帮助她做明年暑期课程计划,还更加体贴地试图帮她规划人生。

夏日将近时,弗朗茜为两件事悲伤:一是很快就不能每天见到本了,二是无法通过法语考试。私下里,她伤心地把第二件事告诉了本。

“别傻了,”他语气轻快地说,“你付了学费,整个夏天都没逃过课。你又不是傻瓜,能过的。等着瞧吧[86]。”

“不,”她笑着说,“我很快就会不及格。”

“那为了期末考试,你临时死记硬背一番吧。这事需要一整天。现在,我们可以去哪儿?”

“我家?”弗朗茜怯怯地提议道。

“不行,旁边有别人。”他想了一会儿,“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周日上午九点,到盖茨街和百老汇相交的那个街角见。”

弗朗茜走下电车时,本已经等在那儿了。到了这儿,他还能将自己带去哪里呢?他带着她来到一家剧院的后门。很多百老汇的剧首场演出都会选在这家剧院。门开着,一个白发老头斜靠在椅子上晒太阳。本只说了句“老伯,早上好”就进了那道神奇的门。弗朗茜这才发现,这个优秀的男孩竟是这家剧院周六晚上的引座员。

她从没进过后台,激动得浑身发热。从这儿看来,舞台显得非常宽阔,剧院屋顶太高太远,似乎都不见了。她走过舞台,并非昂首阔步,而是如记忆中的哈罗德·克拉伦斯那样,缓慢而僵硬地走。听到本说话,她慢慢转过身,用饱含激情的舞台腔,低沉而洪亮地说:“你(停顿片刻,然后意味深长地继续)……在说话?”

“要不要看个东西?”他问。

他拉动幕布,她看着石棉幕布如巨人的窗帘般卷了起来。本打开舞台上的脚灯,弗朗茜走到台口[87],看着下方一千多张黑乎乎、空荡荡、椅背倾斜的座位。她脑袋一歪,冲最后一排高声喊道:“喂,你们好啊!”在一片虚席以待的幽暗座位中,她的声音似乎被放大了一百倍。

“瞧,”本温和地问道,“剧院和法语,你对哪个更感兴趣?”

“当然是剧院。”

没错。她当即放弃了其他所有欲望,回归最初的爱——舞台。

本笑着关掉脚灯,放下幕布,端来两把椅子,面对面放好。他想法弄来了过去五年的法语试题,并从这些考题中挑出部分最常考和最不常考的题目,整合出一份主要试卷。这天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用这些题目训练弗朗茜问答。然后,他挑了页莫里哀的《伪君子》,让弗朗茜把原文和英文译文都背下来。

他解释说:“明天的考试肯定会有一道你完全看不懂的题。别试图作答,你就坦白自己不会,但可以用莫里哀的这页译文代替。到时候,你把今天背诵的这些内容写上去,就能通过考试了。”

“万一考的就是这个选段呢?”

“不会的。我选的这段很不出名。”

这法子果然帮她通过了法语考试。虽然分数最低,但她自我安慰“过了就是过了”。她的化学和戏剧课成绩很不错。

她遵照本的指示,一周后回去取成绩单,并跟他见面。本把她带到哈伊勒的店喝了杯巧克力味苏打水。

“弗朗茜,你多大了?”他捧着苏打水问。

弗朗茜飞快地计算了一下。在家十五岁,在工作时十七岁。本十九岁。如果知道她只有十五岁,他肯定再也不会搭理她。本看到她的犹豫,说:“你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她鼓起勇气,颤抖着声音说了句“我……十五岁”,就羞愧地垂下了头。

“嗯,我喜欢你,弗朗茜。”

“我爱你。”弗朗茜想。

“我喜欢你,跟喜欢其他所有认识的女孩一样多。但是,当然,我没法在女孩身上花时间。”

“就连星期天抽一小时也不行吗?”她大起胆子问道。

“我仅有的几小时都属于我妈。我是她的一切。”

直到此时,弗朗茜才第一次听说布莱克太太。然而,弗朗茜讨厌她,因为她预先占有了那空余的几小时。如若不然,自己该多高兴啊。

“但我会想你的,”本继续道,“如果有时间,我给你写信。”(他家离她家只有半小时路程。)“但如果需要我,就给我写信,我会想办法见你。当然,别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动笔。”他给了她一张自己在律所的名片。名片一角印着他的全名:本杰明·富兰克林·布莱克。

他们在哈伊勒店门口热情地握手道别。“明年夏天见!”走开后,他又回头大声说了一句。

弗朗茜站在那儿,目送他转过街角。明年夏天!现在才九月,明年夏天似乎有一百万年那么远。

弗朗茜很喜欢这段暑期课程,很想秋季注册进入这所大学,却筹不出三百多美元的学费。一天上午,她在四十二街的纽约图书馆研究目录时,发现一所女子大学对纽约居民免费。

有成绩单傍身,弗朗茜径直去了登记处,结果却被告知无中学学历不予注册。她解释了一番自己如何获准进入暑期班。啊!那不是一回事,那里的课程只是为了挣学分,暑期班不颁发任何学位证书。她又问现在能不能只上课,不要学位证书。不行。如果年过二十五,或许还能批准她以特别学生的身份入学,只上课,不攻读学位。弗朗茜遗憾地承认,自己的确没过二十五岁。不过,还有个替代之法。她要是能通过入学考试或纽约州高中会考,无论有没有中学学历,她都能获准入学。

弗朗茜参加了考试,但除了化学,其他都不及格。

“噢,算了!我早该知道,”她对妈妈说,“要是大学那么容易上,谁还费劲念中学。但妈妈,你别担心。我现在已经知道入学考试是怎么回事,这就把书买回来好好学习,明年再考一次。明年我一定会通过。有人通过那考试,我也能。你就等着瞧吧。”

就算能上大学,她也应付不过来,因为公司终究还是给她排了白班。她现在已经是个麻利又熟练的技工,公司白天业务最繁忙时需要她。他们保证夏天能如愿给她重新安排夜班。弗朗茜又得到一次加薪,现在每周能挣十七美元五十美分。

又得面对孤寂的夜晚了。宜人的秋夜,弗朗茜在布鲁克林一边漫步,一边想念本。

(“如果需要我,就给我写信,我会想办法见你。”)

没错,她需要他。但她要是写:“我好孤独,请过来陪我散散步,聊聊天吧。”他绝不会来。那样坚定的人生之路中,找不到“孤独”二字。

社区似乎还跟从前一样,没什么变化。一些经济公寓的窗户已经贴上金星[88]。傍晚,男孩们依旧聚在街角或廉价糖果店门前。但现在,他们中经常会出现一个穿卡其军装的男孩。

男孩们会围成一圈唱歌。他们唱《贫民窟的老棚屋》《当你戴了朵郁金香》《亲爱的老小姐》《抱歉让你哭泣》和其他歌。

有时,那个参了军的男孩会领着众人唱战争歌曲:《在那边》《凯蒂》和《无主之地的玫瑰》。

但他们无论唱什么,最后总会以布鲁克林的一首当地民歌结尾:《慈母颂》《当爱尔兰人的眼睛在微笑》《让我叫你甜心》或《乐队继续演奏》。

那些傍晚,弗朗茜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总会纳闷:为何所有歌听起来都那般忧伤。

[85]鲍德温苹果,一种曾在美国东北部广泛种植的红皮冬苹果。

[86]此处原文为拉丁语。

[87]台口,指舞台幕布前的部分。

[88]表示家庭或组织等有成员战死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