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又到圣诞节。但今年,家里有钱买礼物,冰箱里有不少食物,屋内也一直暖暖的。弗朗茜从寒冷的大街上进来,就感觉屋里的暖意如爱人的怀抱般拢住自己。那一刻,她不经意地想:爱人的怀抱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发现自己挣的钱让全家人的日子更好过,弗朗茜总算对无法重返学校释然了些。妈妈很公平。弗朗茜的薪水涨到二十美元后,妈妈每周给她五美元付车费、吃午饭和买衣服。同时,凯蒂也以弗朗茜的名字开了个户头,每周往威廉斯堡储蓄银行存五美元,说是以后上大学用。凯蒂靠弗朗茜剩下的十美元和尼利贡献的一美元,把日子安排得井井有条。虽然并不是多大一笔钱,但一九一六年物价便宜,所以诺兰一家过得很好。
尼利发现过去很多好哥们儿都进了东区中学后,快活地接受了学校生活。他也重操旧业,放学后去麦克加里蒂酒吧打工,每周挣两美元。妈妈留给他一半做零花钱。他在学校可是个大人物,不仅零花钱比大多数孩子多,还能把《尤利乌斯·恺撒》倒背如流。
姐弟俩打开锡制储钱罐,里面有将近四美元。尼利又加了一美元,弗朗茜加了五美元。于是,他们有十美元可以买圣诞礼物。圣诞节前的那天下午,三人带上劳丽,出门购物。
他们先去给妈妈买一顶新帽子。帽子店里,妈妈抱着宝宝坐在椅子上试戴,姐弟俩就站在椅子后。弗朗茜想给她买一顶翠绿色的天鹅绒帽,但威廉斯堡没那种颜色的帽子。妈妈觉得她该买一顶黑帽子。
“买帽子的是我们,不是你,”弗朗茜对她说,“而我们要说,别再买丧帽啦!”
“妈,试试这顶红的。”尼利建议。
“不,我要试试橱窗里那顶深绿色的。”
“这是新款,”女老板从橱窗里拿出帽子,“我们管它叫苔藓绿。”她把帽子端端正正地戴在凯蒂额前,凯蒂不耐烦地轻拂了下手,把帽子斜扣在一只眼睛上。
“就是这顶啦!”尼利宣布。
“妈妈,你真漂亮。”弗朗茜断言道。
“我很喜欢。”妈妈也决定了。“多少钱?”她问女老板。老板深吸了口气,诺兰一家都做好了砍价准备。
“是这样的……”老板开口道。
“多少钱?”凯蒂不依不饶地又问了一遍。
“同样的帽子,在纽约得卖十美元,但……”
“我要是想花十美元买这顶帽子,就直接去纽约了。”
“话可不能这么讲。就算在沃纳梅克,同样的帽子也得卖七美元五十美分。”一段意味深长的停顿,“一模一样的帽子,我可以五美元卖给你。”
“我买帽子的钱只有两美元。”
“那就请离开我的店吧!”女老板夸张地嚷道。
“好吧。”凯蒂抱着宝宝站了起来。
“非得这么着急吗?”那女人把她推回到椅子上,把帽子塞进一个纸袋,“四美元五十美分卖给你吧。相信我,我婆婆来买,都拿不到这价格。”
“我相信你,”凯蒂想,“尤其她若跟我婆婆差不多的话。”她大声道:“帽子不错,但我只付得起两美元。帽子店多的是,我两美元应该能买到——虽然比不上这顶,但挡挡风还是足够了。”
“说实话,”女老板的声音变得深沉又真挚,“人们都说犹太人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但我不一样。看到漂亮帽子,遇到漂亮顾客,我就满足了。”她把帽子按在心口,“对我来说……有没有利润都无所谓。我不赚你钱啦。”她把纸袋塞进凯蒂手中,“四美元拿走吧。这可是我的批发价。”她叹了口气。“相信我,我真不该做生意,估计去画画更好。”
讨价还价仍在继续。砍到两美元五十美分时,凯蒂知道没法再低了。她作势要走,发现对方并不挽留,于是冲尼利点了点头。尼利给了那女人两美元五十美分。
“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你这么便宜就买到了。”那女人警告道。
“我们不说。”弗朗茜保证道,“把帽子装进盒子吧。”
“盒子十美分一个——这也是批发价。”
“袋子就够好啦。”凯蒂表示反对。
“这是你的圣诞节礼物,”弗朗茜说,“一定要用盒子装。”
尼利又摸出一枚十美分的硬币。帽子用纸包好,放进了一个盒子。“我这么便宜就把它卖给你了,下次要买帽子,一定要再来啊!不过,下次可别指望这么低的价格。”凯蒂哈哈大笑。几人起身离开,女老板说:“愿你健健康康地戴着它。”
“谢谢。”
门一关上,那女人就狠狠地低斥了句“非犹鬼”,还冲他们啐了一口。
走到街上,尼利说:“买帽子这么麻烦,难怪妈妈五年才买一顶新的。”
“麻烦?”弗朗茜说,“怎么会,多有意思啊!”
然后,他们去西格尔的店,给劳丽买件毛衣做圣诞礼物。西格尔一瞧见弗朗茜,就滔滔不绝地骂开了。
“哟!到头来,你还是要光顾我的店呀!怎么,其他服装店没有你要的东西,所以只能来我这儿啦?是不是其他店的假衬衫便宜是便宜了一美分,却烂掉了呀?是不是啊?”他转向凯蒂,解释道,“多少年了,这丫头一直在我这儿给爸爸买假衬衫和纸领。可现在都整整一年啦,她一次都没来过。”
“她爸爸一年前去世了。”凯蒂解释道。
西格尔先生一巴掌猛地拍在脑门上,连忙道歉:“哎呀!瞧我这大嘴巴,净说错话。”
“没关系。”凯蒂安慰道。
“是这样的,什么事都没人告诉我,我现在才知道。”
“世事向来如此。”凯蒂说。
“现在,”他立马轻快地切入正题,“想看点儿什么?”
“想给七个月大的宝宝买件毛衣。”
“我这儿正好有这个尺寸的。”
他从一个盒子里拿出一套蓝色羊毛套装。可把衣服凑到劳丽身前一比,上衣只到宝宝肚脐,裤腿仅能遮住膝盖。他们又试了几套其他尺寸的衣服,总算找到一套大小刚好的两岁套装。西格尔先生欣喜若狂。
“我做了二十年服装生意——在格兰德街十五年,格雷厄姆大道五年,还从没见过谁家七个月大的宝宝个头能有这么大呢。”诺兰一家满脸骄傲。
因为西格尔的店是“一口价”店,所以没有讨价还价。尼利数了三美元。几人当场就给宝宝换上了新衣。济特帽一直拉到耳边,宝宝看起来十分可爱。而那身亮蓝色衣服,更是把她衬得粉嘟嘟的。她估计也明白,于是见谁都笑,露出两颗小牙。
“噢,小可爱[77],”西格尔轻声哄道,紧握双手,虔诚地道,“愿她健健康康地穿着这身衣服。”这次,再没有身后吐痰的事来抵消祝福。
妈妈带着宝宝和她的新帽子回家了,尼利跟弗朗茜继续圣诞采购。他们给弗林特曼家的表亲买了小礼物,还给茜茜的宝宝也买了件东西。然后,就该买他们自己的礼物了。
“我告诉你我想要什么,你买给我。”尼利说。
“好,你要什么?”
“鞋罩。”
“鞋罩?”弗朗茜的声音顿时提高。
“珍珠灰的。”尼利坚定地说。
“你真想要那个……”她怀疑地开口道。
“中号。”
“你怎么知道尺寸?”
“我昨天进去试过。”
他给了弗朗茜一美元五十美分。弗朗茜把鞋罩买了下来,让店员用礼品盒包好。回到街上后,她把盒子递给尼利。两人都严肃地皱起眉头,盯着彼此。
“我送你的,圣诞节快乐。”弗朗茜说。
“谢谢,”尼利庄重道谢,“现在,你想要什么?”
“工会大道旁那家店,橱窗里的黑色蕾丝舞蹈套装。”
“那是女士用品吧?”尼利不安地问。
“唔!腰围二十四,臀围三十二。两美元。”
“你去买。我可不想开口买那种东西。”
弗朗茜买下了垂涎已久的舞蹈套装——黑色蕾丝边碎布做的短衬裤和胸衣,裤子和衣服由一条黑色窄缎带相连。尼利不喜欢这身,面对姐姐的感谢,很不客气地嘟囔了句“不客气”。
两人走过摆在路缘上的圣诞树集市。“还记得那回吗,”尼利说,“我们让那人把最大的一棵树扔过来?”
“当然记得!我每次头痛,痛的都是被那棵树砸中的地方。”
“爸爸还边唱歌,边帮我们把树拖上楼。”尼利回忆道。
那天,爸爸的名字被提起好几次,关于爸爸的回忆也随之而来。每一次,弗朗茜心中都闪过一丝柔情,而非往日那种刺痛。“我在逐渐忘了他吗?”她想,“将来,会不会很难再想起关于他的什么事?这或许就如玛丽·罗梅利外婆所说‘一切都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第一年很难过,因为我们会说‘他的最后一次投票’‘他跟我们吃的最后一顿感恩节大餐’,可第二年,我们的说法就会变成‘两年前,他……’随着时间的流逝,记住那些事和统计时间,都会变得越来越难。”
“瞧!”尼利拽住她的胳膊,指向木盆里一棵两英尺高的杉树。
“它在长呢!”弗朗茜嚷道。
“你以为呢?它们从一开始就在长。”
“我知道。但你也一直看到它们被砍掉,于是认为它们长来就是为了给人砍的。尼利,我们把它买下来吧。”
“它太小了。”
“但它有根哪。”
两人把树搬回了家。凯蒂仔细查看了一番,皱起眉头,仿佛在琢磨什么。“嗯,”她说,“圣诞节后就把它放到太平梯上,让它晒晒太阳。我们要给它浇水,还要每月施一次马粪。”
“不行,妈妈。”弗朗茜抗议,“你可别把捡马粪的差事交给我们。”
小时候,捡马粪可是两姐弟最讨厌的差事。玛丽·罗梅利外婆在阳台上养了一排绯红的天竺葵。那些花鲜艳馥郁、明丽照人,全都是因为弗朗茜或尼利每月拿雪茄盒上街,捡回两排整整齐齐的马粪。马粪送到后,外婆会付两美分。弗朗茜一直不好意思捡马粪,有次还提出抗议。但外婆是这么回答的:“唉,第三代真是天性都淡啰。从前在奥地利,我那些好兄弟能装回几大车马粪呢。多么结实正直的小伙子们哪!”
“折腾那东西,可不得‘结实又正直’。”弗朗茜想。
凯蒂说:“现在我们有一棵树了,我们得好好照顾它,让它长大。如果不好意思,你们就天黑以后再去捡马粪。”
“现在马都那么少了,几乎全是汽车,很难捡到呀。”尼利争辩道。
“去没什么车的卵石路。要是没马粪,就等马来,然后跟在它后头捡。”
“天哪,”尼利抗议,“真后悔把那棵老树买回来。”
“我们这是怎么啦?”弗朗茜说,“今时不同往日,我们现在有钱了。去街上找个认识的小孩,付五美分,让他替我们捡不就行了。”
“对啊。”尼利立马同意,放下心来。
“我还以为,”妈妈说,“你们想亲手照料自己的树。”
“富裕和贫穷的区别,”弗朗茜说,“就在于穷人一切都亲力亲为,富人则雇人做事。我们不再贫穷,有些事能花钱雇人做了。”
“那我宁愿继续穷下去,”凯蒂说,“因为我喜欢亲力亲为。”
每次妈妈和姐姐开始这种“斤斤计较”的谈话,尼利就觉得烦。为了转换话题,他说:“我打赌,劳丽肯定跟那棵树一样高了。”他们从篮子里把宝宝抱出来,跟树比高矮。
“就是这个尺寸。”弗朗茜模仿西格尔先生的口气说。
“不知道谁长得更快?”尼利说。
“尼利,我们从没养过小狗小猫,所以就把这棵树当宠物养吧。”
“啊,树可不能当宠物。”
“为何不能?它是活的,也会呼吸,难道不是吗?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就叫安妮!树叫安妮,宝宝叫劳丽,正好是歌里那一对。”
“你知道吗?”尼利问。
“知道什么?”
“你疯了。没错,就是这样。”
“我知道,这不挺好的吗?今天,我觉得自己不是诺兰小姐,不是模范剪报社十七岁的首席阅读工。今天就跟过去一样,我还得拉着你去卖废品赚钱。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孩子。”
“你是孩子啊,”凯蒂说,“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孩子。”
“是吗?要是看到尼利买给我的圣诞礼物,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应该是‘你让他给你买的礼物’。”尼利纠正道。
“机灵鬼,那赶紧把你让我给你买的圣诞礼物给妈妈看看吧。快给她看看。”弗朗茜催促道。
妈妈看到他拿出来的东西,也像弗朗茜一样提高嗓门道:“鞋罩?”
“为我的脚踝保暖。”尼利解释道。
弗朗茜把她的舞蹈套装拿给妈妈看,换来她一声惊呼:“噢,天哪!”
“你觉得这就是那些放荡女人会穿的吗?”弗朗茜满怀希望地问。
“她们若穿成这样,全都会得肺炎。好啦,瞧瞧我们今晚上吃什么?”
“你难道不反对?”弗朗茜很失望,妈妈竟没有大惊小怪。
“不反对。所有女人都有渴望黑色蕾丝套装的时候。你比大多数人经历得早,也将比大多数人更早对其失去兴趣。我想,我们把汤热热,就着汤里的肉和土豆一起吃……”
“妈妈觉得自己什么都懂。”弗朗茜愤愤地想。
圣诞节上午,他们一起去做弥撒。凯蒂祈祷,说愿约翰尼灵魂安息。
她戴着新帽子,显得非常漂亮。宝宝穿着新衣服,也很好看。套着新鞋罩的尼利很有男子气概,坚持要由他抱着宝宝。他们穿过斯塔格街,几个在糖果店前徘徊的男孩冲尼利大喊大叫。尼利顿时红了脸。弗朗茜知道他们在笑话他的鞋罩。为了让他感觉好受些,她假装男孩们是在嘘他抱孩子,于是提出把劳丽给她。尼利拒绝了。跟姐姐一样,他很清楚男孩们是在笑话自己的鞋罩,不由为威廉斯堡人的狭隘满心愤懑。他决定回家后就把鞋罩装进盒子,直到他们搬去更体面的社区,再拿出来穿。
弗朗茜穿着她的蕾丝舞蹈套装,冻得瑟瑟发抖。每次有冷风掀起外套,吹进那薄薄的裙子,她都感觉自己跟没穿内衣似的。“要……噢,要是把我的法兰绒灯笼裤穿上就好了。”她悲伤地想,“妈妈说得对。穿这种衣服的人,真会得肺炎。但我可不能遂了她的愿,让她知道我有这种想法。唉,还是把这蕾丝套装收起来,夏天再穿吧。”
教堂里,他们抢到前排长凳,将劳丽平放在位置上。如此一来,他们一家人就占了整整一排。几个晚到的以为还有空位,可他们猫着腰正要往里走,就瞧见宝宝一人占了两个座位,只得恶狠狠地瞪凯蒂一眼。凯蒂则僵硬笔直地坐着瞪回去,眼神比他们凶狠一倍。
弗朗茜觉得,这儿是布鲁克林最漂亮的教堂。整幢建筑由老灰石砌成,一对尖顶直至苍穹,比最高的经济公寓都高。室内有高高的穹顶、镶着彩色玻璃的深色窄窗和雕刻精致的圣坛。一切都跟大教堂一模一样,只是规模小一些罢了。弗朗茜很为中央圣坛骄傲,因为那是外公罗梅利半个多世纪前雕的。当时,年轻的外公刚从奥地利而来,舍不得捐款,就做工相抵。
这个节俭的男人把凿剩的木料带回家,固执地将这些受过祝福的木头垒好粘起来,雕出三个小十字架。玛丽在三个女儿的婚礼上各给了她们一个,让她们继续传给自己的长女。
凯蒂的十字架高挂在家中壁炉上方的墙上。等弗朗茜结婚,这个十字架就是她的了。弗朗茜很骄傲,因为它是用筑圣坛的上好木料做成的。
今天,圣坛周围满是绯色一品红和杉树枝。枝叶间,纤细的金头白蜡烛闪闪发亮。盖着草顶的“耶稣马棚诞生像”就放在圣坛围栏里。弗朗茜知道,那些手工雕刻的小塑像圣母玛利亚、约瑟夫、三博士、牧羊人肯定跟一百年前刚从故国带来时一样,仍围着马槽里的圣婴。
神父领着几个辅祭[78]进来了。在其他衣服外,神父还穿了件前后各有一个金色十字架的白缎面十字褡[79]。弗朗茜知道,十字褡象征着圣母玛利亚亲手做的无缝袍。耶稣被钉上十字架前,有人从他身上扒下了那件袍子。据说,耶稣在髑髅地[80]慢慢死去时,几个士兵不想撕碎袍子,便掷骰子决定其归属。
弗朗茜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错过了弥撒的开头部分。她这会儿才回神,跟着念起从拉丁文译过来的熟悉经文: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起竖琴赞美您。我的灵魂为何忧伤,您为何让我不安?
神父用低沉浑厚的声音唱道。
仰望神,因为我依然会赞美他。
辅祭们应道。
荣耀归于圣父、圣子和圣灵。
从最初到如今,再到永远,世界永存,阿门。
众人回应道。
我将走上上帝的祭坛。
神父吟唱道。
献给上帝,是他给了我青春的快乐。
众人回应。
我们得到的帮助,皆奉主之名。
主创造了天堂和俗世。
神父躬身,背诵《悔罪经》。
弗朗茜完全相信,那处圣坛就是髑髅地,耶稣也再次被献祭。她听着献给圣体和宝血的祝圣词,坚信神父的那些话就是一柄宝剑,能以神秘的方式将耶稣的身体和血液分开。她知道(但并不明白如何解释个中原因),那一刻,耶稣被完全献祭:圣体、宝血、圣灵和圣父——全在金色圣餐杯里的葡萄酒和金色盘子里的面饼中。
“真是个美丽的宗教,”她默想着,“我要是能多懂一些就好了。不,我不想搞懂它。它正是因为跟上帝本人一样神秘,所以才美。有时,我说自己不相信上帝,但我只在生他气的时候才这么说……我信!我相信!我相信上帝、耶稣和圣母玛利亚。我是个糟糕的天主教徒,因为我不仅偶尔错过弥撒,告解时若需要为某件无意中犯下的大错深深悔过,我还会抱怨。但无论好坏,我都是个天主教徒,永远不可能成为别的。”
“当然,我并未要求生来就做天主教徒,就像我也并未要求生来就当美国人一样。但我很高兴自己能同时拥有这两个身份。”
神父沿着弧形台阶走上布道坛,语气庄严地高声道:“请大家为约翰·诺兰的灵魂祈祷,愿他安息。”
“诺兰……诺兰……”穹顶下响起阵阵叹息般的回声。
将近一千人跪下,为一个逝去的灵魂短暂祈祷,那声音宛如痛苦的低吟。其中认识约翰尼的,不过十几人。弗朗茜也开始为炼狱中的那些灵魂祈祷。
慈爱的基督啊,您充满爱意的心总是为他人的悲伤所困,请怜悯我们在炼狱里的亲人吧。噢,上帝啊,您爱着亲子,也请听听我渴求怜悯的呼喊吧……
[77]此句原文为德语。
[78]辅祭,宗教礼仪中的辅助男童,尤见于天主教。
[79]十字褡,神父行弥撒或圣餐时所穿的宽大无袖长袍。
[80]髑髅地,古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座髑髅形小山,即耶稣被钉死于十字架之处,见基督教《圣经·路加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