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对凯蒂来说,未来近在眼前。她会用特定的口吻说:“不等你意识到,圣诞节就来了。”或者在假期一开始就说:“不等你意识到,学校就快开学了。”春天,弗朗茜开心地脱掉长毛线内裤,扔到一边时,妈妈不仅让她捡回来,还说:“很快你又会需要它们,不等你意识到,冬天就来了。”妈妈在说什么啊?春天才刚刚开始呢。冬天估计再也不会来了。
小孩对未来几乎没什么概念。“下周”就是他心中的未来,而过了一年圣诞,等待来年圣诞的日子,跟永恒一般漫长。十一岁之前,弗朗茜对时间的感觉都是如此。
十一岁到十二岁那年,情况变了。未来似乎来得更快,日子仿佛变短了,每周的天数好像也变少了。亨尼·加迪斯死了,这可能也是导致情况变化的原因之一吧。弗朗茜一直听说亨尼快死了。因为听到的次数太多,她终于相信亨尼就快死了。但那也应该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现在,那久远之事就这么发生了。某件未来之事,变成了当下之事,很快又会成为过去之事。弗朗茜想:是不是必须死一个人,小孩才能明白这点?但也不对啊,外公罗梅利去世时,她九岁,刚领过第一次圣餐后一周。她记得,当时的自己依然觉得圣诞节还远着呢。
现在,弗朗茜觉得一切变得飞快,都把她弄糊涂了。比她还小一岁的尼利突然长个儿,已经高出她一头。莫迪·多纳文搬走了。三个月后,弗朗茜碰到回来做客的莫迪,发现她也变了。这三个月里,莫迪身上多了种女人味。
过去,弗朗茜觉得妈妈总是对的。现在,她却发现妈妈偶尔也会犯错。她还发现,爸爸身上某些让妈妈非常喜欢的特质,在别人眼中其实相当可笑。茶叶店里的天平没那么闪亮了,箱柜也缺口掉漆,看起来又破又旧。
周六晚上,她不再目睹托莫尼先生从纽约玩乐后回家。突然间,她觉得托莫尼先生那种生活太愚蠢。去纽约,又回家;回家后,又想去纽约,多蠢哪!他有钱,干吗不直接搬去纽约,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一切都在改变。弗朗茜很恐慌。她的世界正在溜走,取而代之的是什么?到底哪儿不同了呢?她还是照常每晚读一页《圣经》和一页莎士比亚,每天练一小时钢琴。她依旧往锡制储钱罐里放分币。废品站还在,其他店铺也还是老样子。什么都没变,变的是她。
她把这事告诉了爸爸。爸爸让她伸出舌头,还替她把了把脉。然后,爸爸悲伤地摇摇头,说:“你的情况很糟糕,糟糕透了。”
“我怎么了?”
“你长大了。”
成长破坏了很多东西。家里没东西吃时,他们就玩好玩的游戏。成长破坏了那样的游戏。从前,钱花了、吃的却没剩多少时,凯蒂便和孩子们假装探险者。他们去北极探险,被暴风雪困在山洞,身边只有一丁点儿食物,但他们必须坚持下去,等待救援。妈妈会把食橱里的食物分成一小份一小份的,并管那叫“定量配给”。孩子们吃完饭后若还是饿,妈妈就会说:“拿出点勇气来,兄弟们,救援很快便到。”等到终于有钱了,妈妈不仅会买很多食物,还会买个小蛋糕以示庆祝,并在蛋糕上插一面一美分的旗帜,说:“兄弟们,我们做到了!我们成功抵达北极啦!”
一天,那样的“救援”结束后,弗朗茜问妈妈:“探险者们这般挨饿受苦,总得有个原因吧。他们最终成就大事,发现了北极。可我们这样挨饿,图什么?”
凯蒂一下子显得疲惫不堪,说了句“被你看穿了”。当时,弗朗茜并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
成长也破坏了弗朗茜对戏剧的感觉。确切地说,被毁掉的不是剧院,而是剧目。弗朗茜发现,她越来越不喜欢那些在“紧要关头”发生的事。
弗朗茜曾经非常喜欢剧院,还一度想当个小风琴师。后来,她的愿望变成“当老师”。领过第一次圣餐后,她想当修女。十一岁时,她想当演员。
就算威廉斯堡的小孩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也对自己的剧院了若指掌。那时候,社区里有很多优秀的专业剧团:布莱尼剧团、科斯·佩顿剧团和菲利普剧团。转过街角,就是菲利普剧团所在地。当地居民先管它叫“莱斯剧团”,后来改称“虱子剧团”。除了夏天关门时,只要能凑足十美分,弗朗茜每周六下午都会去那儿。她坐在长廊上等,还经常提前一小时便去排队,就为开场后能坐到第一排的座位。
弗朗茜爱上了该剧团的主角哈罗德·克拉伦斯。周六日场结束后,她便等在供演职人员进出的剧场后门,跟着他走到一座破败的褐砂石房屋前。下戏后,哈罗德就住在里头一间配备了简单家具的房间中。哪怕在街上,他依旧如旧时的演员那样,走得相当笔挺。他的脸颊总是淡淡的粉红色,仿佛还有少年时的油脂一样。他悠闲挺拔、目不斜视地边走边抽雪茄。但他得把那根看上去很有派头的雪茄丢了,才能走进那座房子。因为就算他那样的“大人物”,女房东也不准他在屋里抽烟。弗朗茜站在路缘上,低头恭敬地看着那个被丢掉的雪茄头。然后,她会剥掉雪茄头上的纸圈,套到手上戴一星期,假装那是他送给自己的订婚戒指。
周六,哈罗德会跟其他团员上演《牧师的恋人》。剧中,英俊的乡村牧师与女主角格里·莫尔豪斯相爱。不知怎的,女主角非要在一家杂货店干活。剧中的女反派也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牧师,便着手对付女主角。她的打扮跟村里人完全不同,一身皮草,还戴了不少钻石。大摇大摆地走进杂货店后,她颐指气使地点了一磅咖啡豆。可怕的时刻终于来临。听到女反派说出“磨成粉”时,观众们都因这句毁灭性的话哀号一片。按剧情设置,美丽娇弱的女主角力气不够,根本无法转动咖啡机巨大的轮子。剧情还规定:只有成功磨出咖啡粉,女主角才能保住这份工作。纵然拼尽全力,轮子还是纹丝不动,连一圈也没转起来。女主角苦苦哀求,说自己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女反派却再次下令:“磨成粉!”眼看着就要满盘皆输,英俊的哈罗德一身牧师装束,脸颊粉红地登场了。了解情况后,他夸张却不失礼仪地将宽大的牧师帽抛过舞台,身姿笔挺地走到咖啡机前,磨好咖啡,成功拯救了女主角。现磨咖啡的香味弥漫开时,全场先是肃然起敬、一片静谧,随后便喧闹起来。真咖啡!剧团竟假戏真做!磨咖啡的场景,每个人都见过上千次。但在舞台上磨咖啡,可真是太有突破性!女反派咬牙切齿地说:“又失败了!”哈罗德将格里揽入怀中,让她的脸面向舞台后部。幕布落下。
中场休息时,弗朗茜没有加入其他孩子的临时消遣,冲底下能花三十美分,买一等座的“富豪”们吐口水。相反,她在想落幕前的场景。男主角在紧要关头赶来磨咖啡,万事大吉,圆满结局。可他要是没赶到,那怎么办?女主角会被开除。好吧,那又怎样?等她饿够了,总会出去再找一份工作。她会像妈妈一样去擦地板,或者像弗洛茜·加迪斯一样找男人养活。杂货店的工作之所以重要,不过是因为戏中设定而已。
之后那个周六上演的剧目,她也不满意。好吧,多年杳无音信的爱人怎么刚好就在此时回家,及时付清了抵押贷款?如果他有事耽搁,没能及时赶到呢?房东势必会勒令他们一个月内搬出去。至少,在布鲁克林是这样。在那一个月里,或许会有转机。如果没有,他们就必须搬走。嗯,他们尽力就好。美丽的女主角或许会去厂里做计件工,她敏感的弟弟将被迫出门卖报纸。妈妈则不得不每日给人打扫。但他们会活下去。弗朗茜坚定地想,他们一定会活下去。要死可没那么容易。
弗朗茜想不通女主角为何不嫁给那个恶棍。如此一来,不仅房租问题解决了,她也肯定能得到一个深爱自己的人。被她那般视如敝屣的男人,还愿意如此奔忙,不正说明他不该被忽视吗?至少,男主角行踪不定地枉费工夫时,这个男人一直陪在她身边。
弗朗茜为这出剧续写了第三幕戏——即所有“如果”都成真之后的事。她采用了对话的形式,并发现这种写法非常容易。写故事,你得对人物的行为做出解释,但若写的是对话,就不用这么做了。因为人物说的话,已经解释了自身的所作所为。弗朗茜很容易便相信了那些对话。于是,理想职业又变了。她终究还是决定不当演员,而要当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