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3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在布鲁克林,圣诞是段迷人的时光。欢乐的气氛很早之前便在空中弥漫。节日临近的第一个细微迹象,是莫顿先生开始在各个学校教唱《圣诞颂歌》。不过,最可靠的迹象,来自商店的橱窗。

只有孩子,才体会得到商店橱窗摆满洋娃娃、雪橇和其他玩具时有多美妙。对弗朗茜来说,这种美妙的感觉是完全免费的。能透过玻璃窗尽情欣赏那些玩具,几乎跟真正拥有它们一样棒。

噢,弗朗茜转过一个街角,又看到另一家全是圣诞布置的商店,该多激动啊!啊,那干净明亮的橱窗竟用撒上闪光粉的白棉絮做地毯!橱窗里有亚麻色头发的洋娃娃,还有弗朗茜更喜欢的洋娃娃。那种洋娃娃的发色跟加了很多奶油的上好咖啡一样。洋娃娃们的脸着色完美,身上的衣服也是弗朗茜前所未见的。洋娃娃们笔直地站在薄纸板盒里。几条细线从纸盒背面的洞穿出,绕过它们的脖子和脚踝,帮它们站得更稳。噢,那浓密睫毛下的深蓝色眼睛直直看进了小女孩心里,那完美的小手向前伸着,仿佛在哀求:“求你了,你不想当我的妈妈吗?”弗朗茜从未有过洋娃娃,家里只有个两英寸高、花五美分买来的玩偶。

还有雪橇(也就是威廉斯堡孩子们口中的“轻便有座雪橇”)!一个孩子若有了它,那就跟进入梦想天堂一样!一架画着梦中之花(一种带亮绿色叶片的深蓝花朵)的新雪橇,有漆得乌黑的滑板和光滑的硬木导向杆。那些雪橇不仅全身漆上亮闪闪的清漆,还都印上了名字:“玫瑰花蕾”“木兰”“雪王”“飞行者”……弗朗茜想:“如果能拥有其中之一,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向上帝祈求什么了。”

橱窗里还有旱冰鞋。鞋由闪亮的镍、上好的棕色皮带和让人紧张不安的镀银轮子制成。仿佛吹口气,那些轮子就会转动起来。旱冰鞋两只一组地交叉放好,一对对地躺在撒了雪白云母粉、云朵一样的棉花垫上。

橱窗里还有别的奇特商品,弗朗茜简直看不过来。她一边看,一边给里头的每样玩具编故事。应接不暇的视觉冲击和不停动脑的疲惫,令她眼花缭乱,头昏脑涨。

圣诞前一周,云杉便开始运进这片社区。或许是为了方便运输,这些树的枝条都被捆了起来,无法展现舒展开时的风采。摊贩们租下店前路缘那片地,在两根杆子间拉起一条绳子,把树靠在上面。于是,这条大道的一侧便满是斜倚着的芬芳云杉。一整天,他们就在这条大道上走来走去,一边冲因没戴手套而冻僵的手指呵气,一边不抱希望地看着那些驻足的人。一天里,也有几个人买下一棵靠在路边的树,其他人会停下来询个价,检查、审视一番。不过,大多数人只是上前碰碰枝条,偷偷摸摸地扯几根云杉上的松针,释放出些许树香。空气依旧寒冷宁静,满是松树和柑橘的气味。只有圣诞期间,这些商店才会摆上柑橘,赋予这条粗陋街道一小段真正美妙的时光。

这片街区有个残酷的习俗。该习俗与平安夜午夜将至时还未卖掉的那些树有关。据说,如果能等到那时,你不再需要买一棵树,“他们自会把树抛给你”。而此处的“抛”,是真的“抛”。

平安夜午夜时分,即我们亲爱的救世主生辰前夜,孩子们聚在未售出的树前。一个男人会从最大的一棵开始,将它们一一抛出去。孩子们则自愿站出来,承受抛来的树。如果一个男孩没被树砸倒,那棵树就归他所有。如果倒下,他便失去赢得一棵树的机会。只有最强壮的男孩和某些小伙会被选出,承受大树的攻击。其他人则精明地等待,等着出现一棵他们受得住的树。小孩们等一英尺高的小树。而他们若真接住一棵,都会开心地尖叫。

弗朗茜十岁、尼利九岁的那年平安夜,妈妈同意让他们下去,生平第一次尝试接树。那天,弗朗茜早早就挑好了自己想要的树。整个下午和晚上,她一直站在那棵树附近,祈祷那棵树别被买走。她很高兴,它始终待在那儿,直到午夜。那是这片社区里最大的一棵树,足有十英尺高,价格太贵,没人买得起。它的枝条都用新白绳捆住,最后当然露出完美无瑕的树顶。

男人首先就搬出了这棵树。弗朗茜还没来得及开口,社区内的小霸王——十八岁的普克·珀金斯便走上前来,命令那人把树抛给他。男人很讨厌珀金斯这副胆大狂妄的样子,四下扫了眼,问道:“还有人想来试试吗?”

弗朗茜走上前。“先生,我来。”

卖树人顿时嗤笑出声。孩子们也窃笑不已。几个围过来看热闹的大人则粗野地放声大笑。

“嘿,一边儿去。你太小了。”卖树人不同意。

“我和我弟弟。我俩一起,就不算太小了。”

她把尼利拉上前。男人看着两人:一个十岁的瘦丫头,饿得双颊凹陷,下巴却还有些婴儿肥;一个一头金发、蓝眼睛滴溜滚圆、满脸天真和信心的小男孩尼利·诺兰。

“两个人不公平!”珀金斯嚷道。

“闭上你的臭嘴。”男人警告道。这种时候,一切都是他说了算。“这些小孩真有勇气。其他人,往后站!他俩要在这棵树上大展身手啦。”

其他人闪出一条歪歪扭扭的小道。弗朗茜和尼利站在尽头,大块头抱着大树站在另一头。那场面活像个“人形漏斗”,弗朗茜和弟弟就是“漏斗的下端尖嘴”。男人伸展了一下粗壮的胳膊,准备把那棵巨大的树抛出去。他觉得:站在小道尽头的两个孩子,看起来真小啊。出手的刹那,抛树人竟有种穿越客西马尼[55]之感。

“噢,基督耶稣,”他的灵魂备受煎熬,“我干吗不直接把树给他们,说声‘圣诞快乐’,就让他们走。对我来说,这树还有什么用?今年卖不掉,又不能留到明年去。”他站在那儿琢磨这些时,孩子们也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可是,”他又自我辩解道,“我要那么干了,其他所有人都会指望我也把树白送给他们。明年,谁都不会再来买一棵树,都等着我白送呢。我可没那么慷慨!这种树都能白送?不,我没那么慷慨,完全做不出这样的事。我得为自己考虑考虑,为我的孩子们考虑考虑。”终于,他下定决心。“噢,见鬼!那两个孩子得活着,得习惯这世道,也得学会付出和接受惩罚。上帝啊,也不能说‘付出’,而是‘索取’。‘索取’‘索取’,这该死的世界一直都在‘索取’!”他用尽全力把树抛了出去,心里却一片哀号,“这真是个该死、腐朽又令人作呕的世界!”

弗朗茜看到树离开他的双手。刹那间,时间和空间都失去了意义。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有某个黑黝黝的庞然大物破空而来。那棵树径直朝她飞来,抹去了她有生以来的所有记忆。一切都不存在——空无一物,只有可怕的黑暗和某个越来越大、飞速砸向她的东西。树砸中两人时,她踉跄了几步。尼利立马往下跪倒,却被她拼命拉了起来。树“嗖”的一声蹿来,而后轰然倒下。眼前一片幽暗,绿绿的,到处都是针。接着,弗朗茜感到被树干砸中的那侧脑袋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她发现,尼利也颤抖不已。

几个大一些的男孩把树拉开后,发现弗朗茜和弟弟手牵着手,站得笔直。尼利脸上的擦痕不断往外淌着血。那双困惑的蓝眼睛和被鲜红血液衬得更加白皙的皮肤,都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婴孩。然而,他们在微笑。他们赢得了社区内最大的一棵树,不是吗?一些男孩高呼“万岁”,几个大人也鼓起了掌。卖树人尖声夸道:“好啦,讨厌的小杂种,赶紧拖着你们的树滚蛋。”

弗朗茜自能听懂话开始,就没少碰到脏话。对这些人来说,污言秽语其实毫无意义,不过是这些词汇贫乏、不善辞令之人宣泄情绪的方式而已。这些话已经成为一种方言,能根据说话者的腔调和语气,具备诸多含义。因此,弗朗茜此刻听到他们喊“讨厌的小杂种”,反而对那个温和的男人露出灿烂的微笑。她知道,他其实在说:“再见,愿上帝保佑你们。”

把那棵树拖回家着实不易。姐弟俩只能一寸一寸地挪。他们还被一个男孩拖后腿。那小子追在旁边边跑边喊:“免费搭车啰!上车啦!”然后,他就跳到树上,让两人拖着他一起走。不过,后来他终于玩腻,跑了。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花这么长时间才把树弄回来,也是件好事。这拉长了他们的胜利时光。听到一位女士说“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树”时,弗朗茜满脸放光。一位先生在他们身后喊:“你们这俩小孩肯定抢银行了,才买得起这么大一棵树吧。”街角的警察拦住他们,仔细查看了一番树,郑重表示可以出十美分购买。如果他们能负责把树运到他家,则可以给十五美分。虽然知道他在开玩笑,弗朗茜还是差点儿抑制不住满心的骄傲。她说,哪怕出一美元,她也不卖。警察摇摇头,说她真傻,竟拒绝这样的交易。他提价到二十五美分,弗朗茜仍笑着摇摇头:“不卖。”

这就像在演一幕圣诞剧,背景是街角,时间是寒冷的平安夜,角色是一个好心的警察、弗朗茜的弟弟和她自己。弗朗茜知道所有对白。警察的台词全都说对了,弗朗茜快活地接住了所有尾白[56],而所有对白间的微笑,就是舞台指示。

要把树从狭窄的楼梯拉上去,他们不得不喊爸爸帮忙。见爸爸直接跑下来,身子并未歪歪斜斜,弗朗茜松了口气:还好爸爸没喝醉。

爸爸看到树多大时的惊讶模样,让弗朗茜非常开心。他还假装说不相信这棵树是他们家的。虽然知道这一切都是闹着玩,弗朗茜仍卖力游说爸爸,心里乐开了花。爸爸在前面拉,弗朗茜和尼利在后面推,三人终于开始奋力将大树拖上狭窄的楼梯。约翰尼兴奋得禁不住唱起了歌,完全不顾此刻已是深夜。他唱的是《平安夜》。狭窄的墙壁吸收了他清亮甜美的声音,略略停顿,便回荡开来。一扇扇门打开缝隙,一户又一户人家聚到楼梯平台,快活又惊讶地看着这件他们生活中始料未及之物。

弗朗茜看到提莫姐妹一起站在门口,灰白的头发还缠在卷发器上,浆洗过的褶裥饰边睡衣从宽大的晨衣下露出来。她们也用尖细的嗓音,跟着约翰尼唱了起来。弗洛茜·加迪斯、她妈妈和她那个马上就要死于肺痨的弟弟亨尼也站在自家门口。亨尼在哭。约翰尼看到他,唱歌的声音立马小了。他想:亨尼如此伤心,或许是歌声惹的吧。

弗洛茜穿着礼服,正在等护花使者带她参加午夜后不久便会开始的化装舞会。她一身克朗代克舞厅姑娘的打扮:纯黑色长筒丝袜、马蹄跟浅口便鞋、一边膝下绑了条红色吊袜带,一只手里晃荡着个黑色面具。她笑看着约翰尼的眼睛,一只手按住屁股,摆出一副自以为魅惑的样子,斜倚在门框上。约翰尼开口了,但除了逗笑亨尼,别无他意。

“弗洛茜,我们这棵圣诞树缺了个天使。你要不要赏光扮演一下?”

弗洛茜原本都想回句下流话,说她要是飞得像天使那么高,内裤都得被风吹跑。不过,她还是改变了主意。那本是棵多令人骄傲的大树啊,此刻却如此谦卑地被人拖着走。那棵树、那些笑容灿烂的孩子、邻居们难得的善意,以及走廊里低低亮着的灯,所有这一切,似乎都生出某种东西,让她羞于将心中那个回答宣之于口。最后,她只是说道:“呀,约翰尼·诺兰,你可真会开玩笑。”

凯蒂双手紧扣在身前,独自坐在顶层的最后一级台阶上。她听到歌声,盯着下方,瞧见他们缓缓把树拖上楼,陷入了沉思。

“他们觉得它好极了,”她想,“他们觉得这样很好——免费得到一棵树,爸爸又是全力配合他们,又是唱歌,邻居们也那么高兴。多好啊!他们觉得自己着实幸运,大家都还活着,又是一年圣诞节啦。他们看不到自己住在一条肮脏的街上,跟一群并不怎么好的人待在同一所肮脏的房子里。约翰尼和孩子们都看不到,我们的邻居只能在这般污秽肮脏的环境里寻找快乐,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我的孩子必须摆脱这些。他们必须比约翰尼、我,以及周围所有人强。可这要如何实现?每天从那些书里读一页和往锡制储钱罐里存钱,远远不够。钱!有了钱,会不会好点儿?没错,钱能让事情变得容易些。但不行,光有钱还不够。街角那间酒馆都是麦克加里蒂的,他就很有钱。他老婆还戴钻石耳环呢。可她的孩子没有我的孩子乖顺聪明。因为有奚落穷人小孩的资本,那家人可真是又坏又贪婪。我曾见过麦克加里蒂的一个女儿拎着袋糖果站在街上吃,一圈饥肠辘辘的孩子盯着她看。我瞧见那些孩子看着她,心里都在哭泣。而等到再也吃不下,她宁可把剩下的扔进排水沟,也不愿给他们吃。噢,不,光有钱还不行。麦克加里蒂的女儿每天都戴不同的发夹,每个发夹五十美分,够我们一家四口吃一天啦。可她的头发又稀又少,还是淡红色的。我家尼利的济特帽虽然破了个大洞,又被拉变了形,但他那头金色鬈发又浓又密。我家弗朗茜虽然没有发夹戴,但她的头发又长又闪亮。钱能买到这些东西吗?不能。所以,肯定有什么比钱更重要的东西。杰克逊小姐在街坊文教馆任教。她就没钱,做的都是慈善工作,还住在顶楼的一间小屋子里。虽然只有一条裙子,但她始终将它洗得干干净净,熨得整整齐齐。跟人说话时,她总会直视对方的眼睛。久病不愈的人听她一席话,似乎都能好起来。杰克逊小姐不仅懂得多,还很有同理心。她能住在肮脏的社区,却像剧中的女演员般优雅干净。她跟麦克加里蒂太太真不一样啊。后者尽管那么有钱,却胖得要死,还跟给丈夫送啤酒的卡车司机们暧昧不清。所以,她跟没钱的杰克逊小姐到底有何区别?”

凯蒂想到一个答案。这个答案非常简单,闪电般划过她的脑海,就跟突然感到一阵头痛一样。教育!就是它!是教育让二者有了天壤之别!教育会将他们拉出污垢和尘土。有证据吗?杰克逊小姐受过教育,麦克加里蒂太太没有。啊!这就是妈妈这么多年要告诉她的事。只不过,玛丽·罗梅利没有找到这个清晰明白的词——教育!

看着孩子们奋力把树拖上楼,听着他们依旧稚嫩的声音,凯蒂开始琢磨教育。

“弗朗茜很聪明,”她想,“必须让她上高中,之后或许也要继续读下去。她是个学得进去的人,总有一天,必成大器。但她受了教育,就会离我越来越远。唉,她现在不就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吗?她不像儿子那样爱我。我感觉得到,她在远离我。她不理解我,只想着我也不理解她。或许受过教育后,她会以我为耻,比如觉得我说话的方式很丢人。但她性格够好,不会直接表现出来,反而会努力改变我。她会来看我,努力让我以更好的方式生活。但因为知道自己已被超越,我可不会多友善。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会明白很多事,而知道得越多,就越不幸福。她会发现我爱她不如爱儿子多。可我忍不住啊。但她不会理解。有时,我觉得她已经明白这点,也已经开始远离我。很快,她就会争取离开。转到那所离家老远的学校,就是她试图离开我的第一步。但尼利永远不会离开我,所以我才最爱他。他会一直待在我身边,也会理解我。我想让他当医生。他必须当上医生。或许,他也能拉小提琴。他从爸爸那儿遗传了音乐天赋,如今弹钢琴已经超过弗朗茜或我。没错,约翰尼的确有音乐天赋,但他并未因此捞到什么好处,反而毁了自己。要是不会唱歌,那些人就不会请他喝酒,也不会让他随侍左右。如果唱歌不能让他或我们变得更好,那有什么用?但换成儿子,情况就不一样了。尼利要接受教育。我必须想出办法,不能让约翰尼长期待在我们身边。亲爱的上帝,我曾经多么爱他呀。现在,我有时还是爱他。但他一无是处……毫无价值。我竟明白了这点,愿上帝原谅。”

于是,凯蒂在他们上楼梯的这段时间里想通了一切。人们抬头看她,瞧见那张光滑、美丽又活泼的脸,却根本不知道她心中已经有了个痛苦又明确的决定。

他们把圣诞树立在前屋,还往粉玫瑰花色的地毯上铺了张床单接松针。圣诞树被放进一个大锡桶,四周围了圈碎砖头,以免它倒下。砍断绳子后,树枝展开,填满整间屋子。他们盖住钢琴,于是便剩下几张椅子站在枝叶间。没有钱买树上的装饰或彩灯。但有那么大一棵树立在那儿,也足够了。屋里很冷。这年他们很穷,穷得买不起多余的炭,放在前屋的炉子里烧。屋里的气味寒冷、清冽、芳香。树立在前屋的那段时间,弗朗茜每天都会穿上毛衣,戴上济特帽,来到树下坐一会儿。她就坐在那儿,享受树的味道和那片深绿。

噢,一棵神秘的大树,一个困在经济公寓前屋锡制洗衣桶里的囚徒。

那年他们虽然穷,却过了个很棒的圣诞节,孩子们也并不缺礼物。妈妈给了他们每人两条长毛线内裤(解开纽扣就可以露出屁股蛋的那种),一件内里挺扎人的长袖毛线衫。艾薇姨妈给两人合送了一份礼——一盒多米诺骨牌。爸爸向他们演示了玩法。尼利不喜欢,爸爸便跟弗朗茜一起玩,输了还佯装恼怒。

玛丽·罗梅利外婆送的是她亲手做的东西——每人一件非常漂亮的肩衣。为此,她专门从一块鲜红色的羊毛料上裁下两小块椭圆形的布料。她在一块上用亮蓝色纱线绣了个十字架,在另一块上绣了个带棕色荆棘的金心。一把黑色的匕首穿过那颗心,刀尖落下两滴深红色的血。十字架和那颗心都很小,所以针脚也极细。两片椭圆形的布用一根紧身胸衣的衣带系在一起。玛丽·罗梅利把肩衣带给神父赐福后,才送了过来。她一边为弗朗茜套上肩衣,一边用德语念叨“神圣的圣诞节”,接着又补了一句“愿你永远与天使同行”。

茜茜给了弗朗茜一个小包裹。弗朗茜打开一看,找到一个小火柴盒。盒子非常精致,用带紫藤萝图案的皱纹纸包着。弗朗茜推开盒子,里面有十个裹在粉色纸巾里的小圆片。每个圆片都是一枚亮晶晶的金色铜币。茜茜说她买了点儿金漆粉,再混几滴香蕉油,就把每枚铜币都涂成了金色。弗朗茜最喜欢茜茜送的礼物。之后的一小时里,她把火柴盒拉开了十几次。每次都慢慢地拉开,捧着盒子,看着它,瞧见那钴蓝色的纸和盒子内部极薄的干净木片,就能感到巨大的喜悦。金色的铜币裹在那梦幻般的纸巾里,仿佛一个永远也看不厌的奇迹。大家都觉得,这些铜币太美了,绝不能花掉。那天,弗朗茜弄丢了其中的两枚。安全起见,妈妈提议将这些铜币放进锡制储钱罐。她还向弗朗茜保证,以后重开罐子时,就把这些钱还给她。弗朗茜知道妈妈说得没错,但把那些金色铜币丢进黑暗里,总是件令人痛苦的事。

爸爸送了弗朗茜一件特别的礼物,一张印有教堂的明信片。教堂屋顶撒了粉状的白云母,比真正的雪还要闪亮。教堂窗户的玻璃用亮闪闪的小橙色格子纸制成。这张明信片的神奇之处在于:弗朗茜将它举起来时,光线就会透过那些纸做的玻璃窗,在闪闪发亮的白雪上投下金色暗影。明信片真漂亮。妈妈说既然上面没写字,弗朗茜可以把它留到来年寄给别人。

“噢,不。”弗朗茜双手按住明信片,将它护在胸前。

妈妈哈哈大笑。“弗朗茜,得开得起玩笑啊。好好学学吧,不然,未来的日子就难过咯。”

“圣诞节可不是学习的日子。”爸爸说。

“却是可以喝醉的日子,不是吗?”妈妈突然激动起来。

“凯蒂,我就喝了两杯,”约翰尼哀求道,“别人招待我喝的。”

弗朗茜走进卧室,关上门。她听不得妈妈教训爸爸。

晚饭前,弗朗茜把自己给大家准备的礼物送了出去。送给妈妈的是个帽针架,是她用花了一美分从奈普药店买来的试管做的。试管外裹了一层带褶裥饰边的蓝缎带,顶部缝了条婴儿用的细狭丝带。缝丝带是为了将整个帽针架挂在梳妆台侧边,好装女帽饰针。

送给爸爸的是条怀表链。链子是在一个线轴上做出来的。先在线轴顶部钉四根钉子,再拿两根鞋带,绕着钉子来回编,就能在线轴下慢慢编出一条粗表链。约翰尼没有表,却拿了个铁水龙头垫圈系在表链上,成日挂在背心口袋里,充当怀表。弗朗茜送给尼利的礼物非常棒——一颗价值五美分的石弹子。其实,那东西看起来更像颗超大号的猫眼石。尼利已经有一盒“小不点”,都是那种或褐色或蓝色的斑驳黏土弹珠,一分钱可以买二十颗。但他没有好弹珠,没法参加任何“重大赛事”。弗朗茜看着他屈起食指,连同后面的大拇指一起兜住那颗弹珠。那模样多好看,多自然啊!她很高兴自己给他买了弹珠,而不是一开始想到的五美分玩具气枪。

尼利把弹珠装进口袋,声称他也准备了礼物。他跑进卧室,爬到小床下,拖出一个黏糊糊的袋子。他把袋子塞给妈妈,说了句“你来分吧”,就退进了角落里。妈妈打开袋子。是给每个人准备的条纹棒棒糖。妈妈简直乐开了花,说她还从未收到过如此漂亮的礼物,并一连亲了尼利三下。弗朗茜拼命忍耐,才没表现出嫉妒的神色。因为相比她的礼物,妈妈显然更喜欢尼利的。

也是在这一周,弗朗茜又撒了个大谎。艾薇姨妈带来两张票。某个新教团体要给所有信教的穷人举办一场庆祝活动。届时,舞台上会有一棵装饰好的圣诞树,现场会演一出圣诞剧,大家会唱圣诞颂歌,还有人送每个孩子一件礼物。凯蒂去不了,天主教家庭的孩子,怎能参加新教徒的庆祝活动?但在艾薇耐心的鼓励下,妈妈总算让步,答应让弗朗茜和尼利参加。

活动在一个大礼堂举行。男孩们坐一边,女孩们坐另一边。庆祝活动还不错,只是圣诞剧是宗教剧目,有些乏味。剧演完后,教会里的女士们沿着走廊,给每个孩子分发礼物。女孩收到的都是西洋跳棋棋盘,男孩则是抽数码游戏[57]。又唱了几首歌后,一位女士上台,宣布有个特别的惊喜。

惊喜是个衣着精致的可爱女孩。她拿着个漂亮的洋娃娃,从舞台侧面出来。洋娃娃一英尺高,有真正的黄头发和一双有真睫毛、能闭合的蓝眼睛。那位女士把女孩领上前,开口说道:“这位小姑娘叫玛丽。”小玛丽微笑鞠躬。观众席上的小女孩们都冲她仰头微笑,几个快到青春期的男孩则尖声吹起口哨。“玛丽的妈妈买下这个洋娃娃,并按照玛丽的穿着,为它做了这身衣服。”

小玛丽迈步上前,高高举起洋娃娃。然后,她将洋娃娃交给那位女士,展开裙摆,行了个屈膝礼。弗朗茜看到,那位女士说的没错。洋娃娃身上的蓝色丝绸花边裙、粉色蝴蝶结、黑色浅口皮鞋和白色丝袜,跟漂亮玛丽身上的一模一样。

“现在,”那位女士说,“小玛丽要把这个跟自己同名的洋娃娃送出去。”小女孩又优雅地笑了笑。“玛丽想把这个洋娃娃送给观众席上也叫玛丽的穷苦女孩。”仿佛风拂过正在生长的玉米地,观众席上的所有小女孩都开始窃窃私语:“有哪个穷丫头叫‘玛丽’的吗?”

现场一片寂静。观众席上至少有一百个“玛丽”,但“穷苦”这个词让她们集体噤声。无论内心多么渴望,也没有一个“玛丽”站起来,成为观众席中的穷苦女孩代表。她们开始交头接耳,说自己不穷,家里有更好的洋娃娃,也有比那女孩更好的衣裳,只是不想穿而已。弗朗茜一言不发地坐着,满脑子都是那个洋娃娃。

“什么?”那位女士说,“没有叫玛丽的吗?”她等了一会儿,又问了一遍。没有回应。于是,她遗憾地说:“真糟糕,没有叫玛丽的呀。那小玛丽只能又把洋娃娃带回家了。”小女孩露出微笑,鞠了一躬,抱着洋娃娃转身朝舞台下走去。

弗朗茜可受不了这个,完全受不了。那感觉就跟老师要把南瓜馅饼扔进废纸篓一样。她站起来,高高地举起了手。那位女士看到,连忙叫住朝舞台下走去的小女孩。

“啊!有叫玛丽的女孩,虽然是位非常害羞的玛丽,但也是玛丽嘛。玛丽,快到台上来吧。”

弗朗茜窘迫得双颊滚烫,起身沿着长长的通道,走上舞台。她在台阶上跌了一跤,引得所有女孩暗自偷笑,男孩们则放声大笑。

“你叫什么名字?”那位女士问。

“玛丽·弗朗西丝·诺兰。”弗朗茜低声道。

“大声点儿。看着观众们说。”

弗朗茜可怜兮兮地面对观众,大声说道:“玛丽·弗朗西丝·诺兰。”看上去,台下的所有脸都像系在绳子上的大气球。弗朗茜想:要是再盯着看下去,那些脸就会飞到天花板上去吧。

那个漂亮的小女孩走上前,把洋娃娃塞进弗朗茜怀中。弗朗茜的胳膊很自然地抱住了它。仿佛她的胳膊就是为了等待那样一个洋娃娃而生。漂亮的玛丽伸出手,等着弗朗茜握一握。虽然窘迫又困惑,弗朗茜还是瞧见了那只娇嫩白皙、能看到细细的淡蓝色血管、椭圆形指甲如精美的粉色贝壳般闪亮的小手。

弗朗茜尴尬地朝座位走去。那位女士一边陪着她走,一边说:“瞧见了吗?这就是真正的圣诞精神。小玛丽虽然很富有,在圣诞节收到了很多漂亮的洋娃娃,但她并不自私。她想让某个也叫玛丽,却没她那么幸运的穷苦女孩开心。于是,她把这个洋娃娃送给也叫玛丽的穷苦女孩。”

弗朗茜的眼睛被热泪刺痛。她苦涩地想:“他们为何不能直接送出那个洋娃娃,为何非要强调我的贫穷和她的富有?他们为何不能什么都不说,直接送出洋娃娃?”

弗朗茜要承受的耻辱还没完。她沿着过道走下来时,女孩们都侧过身子,低声嘘她:“穷光蛋,穷光蛋,穷光蛋。”

一路上,全是“穷光蛋,穷光蛋”的喊声。那些女孩都觉得自己比弗朗茜富有。其实,她们也跟她一样穷,只不过她们有一样弗朗茜没有的东西——骄傲。弗朗茜知道。撒谎冒领洋娃娃,她并不觉得内疚。她已经为撒谎和这个洋娃娃付出代价——她放弃了自己的骄傲。

她想起那个让她把谎言写下来而非说出来的老师。或许,她不应该上台领洋娃娃,而应该就此写个故事。但是,不!不行!真正拥有一个洋娃娃,比任何关于一个洋娃娃的故事都强。结束时,众人起立,齐唱《星条旗之歌》[58]。弗朗茜把脸贴在洋娃娃的脸上。彩色陶瓷带着淡淡的清爽气息,洋娃娃的头发也散发出令人难忘的美妙气味。那身新薄纱衣裳摸起来真是无比美好。洋娃娃的真睫毛碰到弗朗茜的脸,令她欣喜得浑身颤抖。孩子们在唱:

在这自由的国度,

在这勇士之乡。

弗朗茜紧紧握着洋娃娃的小手,自己的大拇指跳了一下,她还以为是洋娃娃的手在动,几乎就要相信它是活的。

弗朗茜告诉妈妈洋娃娃是自己得到的奖品,却不敢说出真相。妈妈痛恨一切沾了慈善意味的东西。她要是知道真相,肯定会扔掉洋娃娃。尼利没有告发她。现在,弗朗茜有洋娃娃了,但她心里又藏了个谎言。那天下午,她写了个故事,故事里的小女孩因为太想有个洋娃娃,甚至愿意放弃永生,一直待在炼狱。虽然故事性很强,但弗朗茜又读了一遍后,心想:“故事里的女孩虽然觉得没什么,但我并没有因此感觉好一些。”

她想起下周六要做的忏悔,决定无论神父罚她如何悔过,她都要主动将惩罚提高到三倍。然而,她还是没感觉更好。

然后,她想起一件事!或许可以让那个谎言变成真的!她知道天主教小孩受坚信礼[59]时,可以选某位圣徒的名字做中间名。这不就轻而易举地解决问题了吗?到时候,她就选“玛丽”做中间名。

那天晚上,读完一页《圣经》和一页莎士比亚后,弗朗茜就此请教妈妈。

“妈妈,我受坚信礼时,可以选‘玛丽’做中间名吗?”

“不行。”

弗朗茜的心一沉。“为什么?”

“因为你受洗时,已经用了安迪女朋友的名字——‘弗朗茜’。”

“我知道。”

“但你也随我妈,取名‘玛丽’。你的大名是‘玛丽·弗朗西丝·诺兰’。”

弗朗茜抱着洋娃娃上了床。她静静地躺着,生怕吵到它。夜里,她时不时醒来,都会低低唤一声“玛丽”,伸出一根指头,轻轻碰碰洋娃娃那双小小的浅口便鞋。感受着那光滑柔软的薄皮革,她激动得浑身颤抖。

那是她的第一个洋娃娃,也是最后一个。

[55]客西马尼,耶路撒冷附近的一个花园,《圣经》中耶稣蒙难之地。

[56]尾白,一个演员暗示另一演员出场或说话时所说的话。

[57]一种类似宾果(bingo)的儿童游戏,参加者从袋或盒中摸出有数码的圆子儿,置于标出相当数码的方格纸板上,以先盖满纸板上一列数码格为胜。

[58]《星条旗之歌》,美国国歌,又译文作《星条旗》,由英国作曲家约翰·斯塔福德·史密斯(John Stafford Smith)作曲,美国律师弗朗西斯·斯科特·基(Francis Scott Key)作词。

[59]坚信礼,一种基督教仪式。根据基督教教义,孩子在一个月时受洗礼,十三岁时受坚信礼。孩子只有被施坚信礼后,才能成为教会正式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