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约翰尼是个心事重重的人。他觉得生活太沉重时,就开始越发严重地酗酒,以求一醉解千愁。弗朗茜知道他何时比平常喝得多。相比平常,这时候他会直接回家,虽走得小心翼翼,却仍有些歪向一边。喝醉后,他变得很安静,不会吵闹、唱歌,也不会多愁善感,反而陷入沉思。清醒时,他兴奋异常,总是唱个不停,不熟悉他的人反倒以为他醉了。而真醉了的他在陌生人眼中,却是个只顾安静思考个人私事的家伙。

弗朗茜害怕喝醉的爸爸,并非出于道德层面,而是因为此时的爸爸显得很陌生。他不会跟她说话,也不会跟其他任何人说话。他看向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而妈妈跟他说话,他也只会把头扭向一边。

酒醒后,他觉得自己必须做个更好的父亲,应该教孩子们一些东西。他会戒一段时间酒,生出努力工作的念头,把所有业余时间都献给弗朗茜和尼利。关于教育,他跟凯蒂的母亲玛丽·罗梅利观点一致。他想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教给孩子,好让他们十四五岁时,便能跟三十岁的他懂得的一样多。他想,他们只要继续吸收知识,到三十岁时,便能比自己三十岁时聪明一倍。

就他脑中能想到的东西而言,他认为孩子们需要学地理、公民学和社会学。于是,他把他们带到布什威克大道。

布什威克大道是老布鲁克林的一条时髦大道,路面宽敞,绿树成荫。这儿的房屋由大块花岗岩建成,都有长长的石头门阶,既豪华又令人肃然起敬。住在这条街上的有政要、富裕的酿酒厂家庭,以及坐头等舱而非统舱而来的有钱移民。这些移民带着他们的钱、雕像和阴郁的油画来到美国,在布鲁克林安顿下来。

当时已有汽车,但这些家庭仍坚持用骏马拉豪华马车。爸爸边描述,边把各种马车指给弗朗茜看。弗朗茜充满敬畏地看着它们从旁驶过。

这些都是上了漆的精致小马车。马车四周挂着一簇簇白缎带,还插了把贵妇人常用的流苏大伞。有种可爱的柳条马车由设得兰郡马驹拉着,车上各有一张长凳,供幸运的孩子们坐。弗朗茜目不转睛地盯着陪在孩子们身边的家庭教师。那些女人看起来很能干,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她们披着披肩,戴着上过浆、有细绳的无边呢帽,侧坐着驱使小马驹。

弗朗茜还看到由一匹高头大马拉着的黑色两座马车。驾车的年轻小伙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戴着小山羊皮手套,手套边如翻转的袖口般卷起。

她还看到几匹马拉的家庭马车。马车沉稳端庄,拉车的马看上去也相当可靠。这种马车倒没给弗朗茜留下多大印象。因为威廉斯堡每个殡葬承办人都有这样的马车队。

弗朗茜最喜欢双轮双座马车。这种马车只有两个轮子,乘客坐进后排座位时,那扇有趣的门还会自动关上,多神奇啊!弗朗茜天真地以为,车门旨在保护乘客不被飞起的马粪砸到。弗朗茜想:我要是个男人,驾驶这样一辆马车,便是我想做的工作。噢,高高地坐在后面,近旁的托座上就插着一根极好的鞭子。噢,穿着带大纽扣和天鹅绒领子的漂亮外套,戴着软软的、系着缎带花结的高顶黑色大礼帽!噢,还要把那张看起来很贵的毯子叠起来,放在膝上!弗朗茜压低声音,模仿车夫的吆喝。

“去克里奇吗,先生?去克里奇?”

“任何人,”已被个人的民主梦冲昏头脑的约翰尼说,“任何人都能坐进那种马车……”他加了个条件,“只要有钱。瞧,我们这个国家多自由啊!”

“如果必须付钱,那还算什么自由?”

“只要有钱,无论你是谁,都可以坐进去,这就是自由。在老国家,某些人哪怕有钱,也坐不成那种马车。”

“如果能免费坐那些马车,”弗朗茜不依不饶,“那这个国家岂不是更自由?”

“不会。”

“为什么?”

“因为那就变成社会主义了,”约翰尼得意扬扬地总结道,“我们这里可不需要那玩意儿。”

“为什么?”

“因为我们有民主了啊。民主就是最好的东西。”约翰尼做出结论。

有谣言称,纽约的下一任市长就来自布鲁克林的布什威克大道。这消息让约翰尼兴奋起来。“弗朗茜,来回瞧瞧这片街区,告诉我,我们未来的市长住在哪儿?”

弗朗茜看了看,垂下脑袋,说:“爸爸,我不知道。”

“那儿!”约翰尼大声宣布,跟吹响小号一般,“总有一天,那边那所房子的最后一排门阶上,会竖起两根路灯柱。无论你如何在这座伟大的城市漫步,”他慷慨激昂地说,“只要经过有两根路灯柱的房子,你就会知道,全世界最伟大的城市的市长住在那里。”

“他要两根路灯柱干吗?”弗朗茜困惑不解。

“因为这儿是美国,在这儿就该这样嘛。”约翰尼虽说得含糊,语气却充满爱国热情,“要知道,这里的政府由人民组成,为人民服务,也属于人民,所以不会跟那些老国家里的政府一样,从地球上消失。”他开始小声唱歌,但很快便陶醉其中,越唱越大声。弗朗茜也跟着一起唱。约翰尼唱的是:

你是一面古老而伟大的旗帜,

你是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愿你永远在和平中飘扬……[53]

人们好奇地盯着约翰尼,一位好心的女士还冲他扔了个一分面额的铜币。

弗朗茜每次回忆布什威克大道,还能想起一件事。这条大道总是弥漫着玫瑰的香气。布什威克大道到处都是玫瑰……玫瑰……人们都挤在人行道上,警察总把他们往后赶。总是有玫瑰的香味。马车队来了:骑警开道,后面是一辆大型敞篷车。一位风度翩翩、面目和善、脖子上戴着玫瑰花环的男人坐在车里。有些人看着他,喜极而泣。弗朗茜紧紧抓着爸爸的手。她听见周围的人说:“想想看!他也曾是布鲁克林的男孩。”

“曾是?笨蛋,他现在还住在布鲁克林呢。”

“是吗?”

“是啊。他就住在布什威克大道上。”

“瞧瞧他!快瞧瞧他!”一个女人大喊道,“做了那么伟大的事,看起来仍然像个普通人,就跟我丈夫一样。只不过,他长得更英俊些。”

“坐得那么高肯定很冷吧,”一个男人说。“我猜,他会不会把自己那玩意儿冻掉呀?”一个下流的男孩说。

一个枯槁憔悴的男人拍了拍约翰尼的肩膀。“老兄,”他问道,“你真相信世界之巅立着根杆子吗?”

“当然,”约翰尼应道,“他不是已经爬上去,转身把美国国旗挂起来了吗?”

就在这时,一个小男孩嚷道:“他来啦!”

“呀——啊!”

汽车经过之处,站在一旁的人群都会响起一片赞叹声。那声音让弗朗茜心潮澎湃。她激动得忘乎所以,也放声尖叫:“为库克船长欢呼!为布鲁克林欢呼!”

[53]乔治·M.科汉填词。——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