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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影
1.5.1 这古碑颇有价值
这古碑颇有价值

在云南省马龙县王家庄街道扯度社区老熊山麓、横水塘畔的一个土坑中有一块石碑,由于年代久远,泥尘覆遮,碑上的字迹几乎不显,故多年来未引起人们注意。

在“森林马龙”的建设中,县、街道领导在赞赏扯度森林覆盖率很高、空气质量甚佳的同时,关注到了这块碑。经过精心清理,碑上的字逐渐清晰起来。

仔细辨认,原来是块保护水源、森林,并规定合理分配用水的百年古碑。

该碑立于民国三年(1914年),碑文说的是:当年“为万世生民之计”,马龙知事(县长)李为元“提倡水利”,率众“引滂掘塘”,当“探得保官庄陈开学有遗水塘一个”,便从中协调,将此名谓“横水塘”者,以“杜价洋银肆十大元,永远杜卖与王家庄首事王徳文”等人。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毁坏或用水纠纷,李知事特与城绅、塘主等“商榷”,议定管理、使用、奖惩等规则,并将其“勒碑刻石”,以作“万世之标准”。

读完碑文,我感到它很有价值,主要表现在:

一、理念高卓。在村民以木材为主要燃料的时代,该碑强调“树木乃水源之根本”,对之“不得砍伐”,而且邻塘之地,亦“勿得开垦”。这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即使百年后的今天,我们读来也不得不对先人的远见卓识油然而充满深深的敬意。

二、措施具体。碑文规定:“每年放水泡田之期,以芒种前日为定,不准独专独行,宜上下均平,此水各照田工摊放。至于放秧田之水,不得挖动水塘,仍照旧规办理。”

三、奖惩明确。碑文说:“及泡田,在上水者不得阻挠争先,如有此情,轻则罚洋银五元,重则罚洋银五十元,轻重酌定。”整个塘才杜价四十元,竟可罚到五十元,可见严到何种程度,难怪扯度的水土、植被保护得那么好,这与百年来村民们遵规守纪形成的传统是分不开的。

四、立足长远。碑文中“为万世生民之计”“方为万世之标准”,为此而“勒碑刻石”;强调“官民劳苦”所治塘功是“名著千秋、利及后世”的大事,而且“上行下效,捷于影响”,这种“创造之恩,山高水长”!

为光大先辈珍水贵林的优风良俗,马龙县王家庄街道特将此碑就近移址新立,建亭保护。原碑无名,命之“塘碑”:

碑座下刊刻了《新立塘碑亭记》:

亭内将碑文另外刊刻:

亭壁有今人对联:

亭外楹联抒发了我的感悟:

护林保水一碑立

沃土青山万世功

楹联作者(右)与书写者查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