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建设法治中国的主要依托】


建设法治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

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就是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



【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布局】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重大关系。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