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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20.6 第六节 关于没收商品的贸易法规
第六节 关于没收商品的贸易法规

英国的大宪章规定战争爆发时,严禁掠夺和没收外国商人的货物,如果是作为报复的手段时则例外。这一规定被英国人列为自由条款中的一条,是值得夸赞的。

1740年,西班牙同英国交战,西班牙的一项法律规定将英国商人带入西班牙所属各邦的人将处以死刑。我认为,这一类型的法律与日本的态度相吻合。这样的法律对贸易的精神和我们的风尚起破坏作用,也影响了量刑的比例的和谐统一。它搅混了思想,将只属于警告的行为作为叛国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