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法的精神
1.19.3 第三节 民族的虚荣与骄傲
第三节 民族的虚荣与骄傲

正如骄傲是一个政府的危险的动力一样,虚荣是一个政府的好的动力。要证明这一点,一方面我们需要指出,由于骄傲,某些民族产生了无数的祸害,如懒惰、贫困、百业俱废,以及正巧落入它们手中的民族的灭亡,和它们民族自身的灭亡;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指出因为虚荣而产生的大量益处,如豪华、勤恳、艺术、时髦、礼仪和风趣等。骄傲导致懒惰,虚荣产生勤劳。因为骄傲,西班牙人不愿意劳动;因为虚荣,法国人比他人劳动得更卖力。

因为那些不劳动的人把自己看作是劳动者的统治者,所以一切懒惰的民族都是庄严肃穆的。

观察一下世界上各民族吧!你会发现,大多数庄严、骄傲的民族总是表现出懒惰的情形。

亚金人既骄傲又懒惰。自己没有奴隶的人连雇也要雇一个,即使只携带两品特的米走上100步也不肯亲自动手。他们认为,如果自己携带的话,那是很不光彩的事。

世界上有一些地方的人,为了表示自己不劳动,会把指甲留得长长的。

印度的妇女说,学习读书是在佛寺里唱歌的奴隶们的事,因此她们认为那是可耻的。有一个部落的妇女们不知道纺线是怎么回事。另外一个部落里,除了编筐织席外,妇女们什么都不做,甚至不舂米。还有一些部落认为打水应当是妇女做的事。这些规矩是骄傲制定的,它还要求人们遵守这些规矩。道德品质与其他不同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产生不同的后果,这是不必费唇舌的。因此,当骄傲与深不可测的野心以及权势观念等结合在一起时,便产生了罗马人所获得的那种效果,这是人人皆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