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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18.7 第七节 不懂得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民法
第七节 不懂得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民法

对于一个不知道如何使用货币的民族而言,不公道的事情差不多都是因为暴力而产生的。除此之外,他们几乎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不公道的事。为了还击强暴,弱小的人们便联合在一起。除了政治性的协议之外,这种民族几乎没有解决纠纷的其他办法。但是在货币制度已经建立起来的地方,因为狡诈而出现不公道的事情,人们却可能遇上。为了做不公道的事,有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因此,有良好的民法是十分必要的。正是因为人们用新的方法,用不同的方法去做坏事,所以便产生了民法。

在不使用货币的国家里,强盗能拿走的只有实物,而实物与实物的外观是各不相同的。在这样的国家里,强盗总是带着他的犯罪证据,因此他是无法隐匿的。但是在使用货币的国家里,情况则大不相同了,强盗夺走的是代表实物的“标记”,这些“标记”常常是没有什么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