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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18.5 第五节 勤劳者建立的国家
第五节 勤劳者建立的国家

在有些地方,人类想要居住在那里,非得勤劳才行;如果想要在那里生存,也必须要有同样的勤劳。宽和的政体正是这类国家所需要的。属于这一类的主要有三个地方,即中国两个美丽的省份江南和浙江,以及埃及与荷兰。

古代中国的帝王并不是征服者。为了增强自己的权力,他们首先做了一件有力地证明了他们智能的事:治理洪水。于是这两个最美丽的省份便出现在帝国的版图上。这两个省份完全是通过人力的劳动才建立的。在这两个省份里,土地异常肥沃,因此欧洲人便获得了一个印象,这个帝国似乎处处都充满着幸福。但是,帝国要不断地用人力进行必要的防卫与保护,这样大的一块土地才能够免于破坏。这种防卫与保护所需要的,不是一个淫逸民族的风俗,而是一个智能民族的风俗;不是一个暴君的专制统治,而是一个君主的合法权利。政权便应该像过去的埃及一样,必须是宽和的;政权应该像今天的荷兰一样,必须是宽和的。大自然给予荷兰的地理条件是极为不利的,其目的在于让它要关心自己,而不是要它懒散怠惰或随心所欲,荒废了土地。

虽然在中国,由于气候条件的缘故,民众天然地趋向于奴隶性的服从;虽然由于幅员辽阔,各种恐怖现象在中国时有发生,但是帝国最初的立法者们依旧制定了十分优秀的法律,不过对这些法律,政府往往不能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