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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15.3 第三节 对黑人的奴役
第三节 对黑人的奴役

倘若真的要我为我们把黑人当作奴隶的权利进行辩解的话,我不得不这样说:

在消灭了美洲人之后,欧洲人不得不使用非洲人做奴隶,借此来拓垦这广阔无垠的土地。

如果不用奴隶来种植产糖的植物的话,糖的价格便会上涨。

这些人从头到脚全都是黑色的,鼻子又扁又平,这几乎是不能引发人们的怜悯之情的。

上帝是很有智能的,他居然会把一个灵魂,尤其是一个优良的灵魂,安置在一个通体黑色的身子里。

以颜色为人性的构成要素,这是很自然的事,所以通常情况下,使用太监的亚洲人民都明确地认为,黑人和我们欧洲人是没什么关系的。

可以通过头发的颜色来判断肌肤的颜色。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哲学家,埃及人对头发的颜色非常重视,所以凡是头发为红色的俘虏全都会被他们杀死。

与文明民族珍爱贵重的黄金饰品相比,黑人更喜欢玻璃的饰品。这是黑人缺乏常识的表现之一。

在我们眼里,这些人不可能是人类,因为假如他们是人类的话,那么我们的基督徒身份,便是大可怀疑的了。

有关人们对非洲人的非正义待遇,心胸狭窄的意见似乎有些夸张。因为如果他们所说的情况真的属实的话,那么欧洲那些彼此之间缔结了许多无用条约的君主们,居然想不到缔结一个能够显示出他们的慈悲与怜悯的一般性条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