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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13.6 第六节 自由的滥用
第六节 自由的滥用

正因为自由的好处有如此之大,人们便对自由加以滥用。由于宽和政体产生的后果是令人羡慕的,人们便试图抛弃这种宽和。人们征收到的赋税数额巨大,便企图征收更多的赋税。这件礼物是自由的手所赠予的,对此,人们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向奴役求助,然而奴役是不会给予任何东西的。

自由将导致过分的赋税,但过分的赋税将导致奴役,使赋税收锐减。

在亚洲,帝王们几乎每年都会颁发诏书,下令免除他们国家中某些省份的赋税。这表达了他们赐予百姓恩典的心情。但是欧洲却不是这样的,人们在没有看到君主的诏告之前便因为诏告而愁闷不已,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君主的诏书所谈的内容都是与他本人的需求有关的,对于我们人民自己的需求,君主的诏书是从来都不会顾及的。

由于政体的原因,而且通常情况下是由于气候方面的原因,在亚洲那些国家里,朝廷大臣是非常懒散的,以至于懒得不停地向国民提出新的要求,这对老百姓倒是有利的。因为朝廷大臣们对新计划毫无兴趣,所以国家的经费支出便总是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即使偶尔提出一些新计划,也是转眼之间就会结束的短期性计划,而不是开始实施长期性计划。对于老百姓,这些统治者们从来不去搅扰他们,因为他们懒得给自己制造麻烦。但是,对我们欧洲人而言,在财政方面,我们是不可能有什么固定的规则的,因为我们总是要做一些事情的,至于做什么事,我们是不太清楚的。

在我们眼里,那种能够对国库收入作出妥善调配的朝廷大臣再也不能被叫做贤臣了。现在被我们称为贤臣的人,是那种心机复杂、颇有所谓“点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