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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11.2 第二节 什么是自由
第二节 什么是自由

在民主国家里,人民似乎是爱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这是事实。但是,愿意做什么便做什么并不是政治自由。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建立了法律制度的社会里,自由所指的仅仅是下面一种情况:一个人能够做他应当做的事,但是不能够被迫去做他不应当做的事。

什么是“独立”,什么是“自由”,我们应当牢牢记住。所谓自由指的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任何事情的权利;如果法律所禁止的事,一个公民也能够去做,那么他的自由便丧失了,这是因为这个权利也会为其他人所拥有。

从性质上说,民主政治的国家和贵族政治的国家并不是自由的国家。只有宽和的政府才存在着政治自由。不过,政治宽和的国家里并不是时常都存在着政治自由;只有在这样的国家中没有权力滥用现象发生时,自由才是存在着的。但是,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容易倾向于权力滥用,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使用权力的时候,有权力的人会一直使用到权力临近极限时才停下来。说来也奇怪,极限对于权力本身也是相当必要的。

从事物的性质这一角度来说,只有用权力约束权力,才能防止权力滥用。我们可以建立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它不禁止任何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事,也不迫使任何人去做法律所不强迫他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