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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11.1 第一节 自由一词的种种内涵
第一节 自由一词的种种内涵

与自由这一词语相比,没有哪一个词会比它内涵更丰富,没有哪一个词留在人们的脑海里的不同印象比它更多。有的人以为,所谓自由,就是能够随意罢免那些他们曾经赋予专制权力的人;另一些人则以为,所谓自由,指的是选举出自己应当服从的人的权利;再一些人把携带武器和实施暴力的权利当作自由;还有的人认为自由指的是那种受本民族的人统治的权利,或者是依据自己的法律接受统治的权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的民族把保留长胡须的习惯当作是自由。还有一些人,在他们那里,自由这一名词是与某一种政体紧密相连的,至于其他政体则被排除在外。喜欢共和政体的人认为共和政体有自由;欣赏君主政体的人则认为君主政体有自由。其结果是自由成了与个人的习惯或爱好相符合的政体的代名词。在共和政体中,当一个人在倾诉自己的苦楚时,对那些制造痛苦的人,他常常看不清楚或者是不太注意。并且,在那里,法律的呼声似乎相当响亮,法律的执行者却默不作声。所以,一般地,人们都以为共和国有自由,而君主国则缺乏自由。另外有一种情况:在民主国家里,人民似乎是爱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所以这类政体在人们看来便很有自由,这实际上是混淆了人民的权力和人民的自由这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