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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7.6 第六节 各种政体下妇女的身份与地位
第六节 各种政体下妇女的身份与地位

在君主国里,妇女所受的拘束较少。由于品爵地位的原因,她们在宫廷里出入自由。因而在宫廷里,她们奉行的是无拘无束的自由风度。而且,在宫廷里,几乎只有这些妇女们的这种不受约束的自由风度是可以被容忍的。为了增加自己的富贵,每一位朝廷命官都利用了妇女的姿容和感情。妇女本身具有软弱的特点,她们的傲慢是不能为人们所容许的,但是人们容许她们的虚荣心的存在。奢侈与妇女形影不离,她们共同支配着朝政。

在专制国家里,妇女并不是产生奢侈的根源,但是她们本身却是奢侈寻觅的目标。毫无疑问,她们应当是奴隶。政体的精神为每一个人所遵循,人们把在别处看到的现成习惯带回自己的家里。因为法制严峻而且执行迅速,所以人们对妇女的自由放纵很害怕,担心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在这种国家里,她们的争执,她们的轻浮,她们的憎恨,她们的喜好,她们的妒忌,她们的恼怒,以及她们这些纤细的心灵所具备的那种能够吸引大人物的兴趣的那种魅力,都可能会造成恶劣的后果。

不仅如此,这些国家的君主拥有不计其数的妇女,因为他们玩弄人性。并且,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君主们必须要把她们幽禁起来。

在共和国里,妇女们要经受风俗的奴役,虽然从法律上讲,她们是自由的。在那样的国家里,奢侈是被摒弃的,同时一起被摒弃的还有腐化和邪恶。

在希腊的各个城市里,宗教并不把男人与男人之间的风俗纯正当作品德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种盲目的、肆无忌惮的邪恶在支配着那些城市。在那里,用来表现情爱的方式是我们不敢用言语来表达的。而婚姻不过是纯粹的友谊而已。在那里,妇女们却很有品德,她们淳朴、圣洁,我们几乎从来没有看到在这方面比她们更讲究风纪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