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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7.3 第三节 君主政体的节俭法律
第三节 君主政体的节俭法律

塔西佗说过:“日耳曼族的遂安人生活在一个君主统治的政体之下,因为他们崇尚财富。”从这句话我们可以体会到,对于君主政体,奢侈是特别适合的;我们还会体会到,对于节俭法律,君主政体并不是特别需要。

君主政体是十分需要奢侈的,这是因为君主政体的政治制度导致了财富分配方面的不均等。倘若富人不挥霍浪费的话,穷人便要饱受饥饿之苦。在这样的国度里,财富分配越是不均等,富人们越是应该增加消费,与此相应的是,奢侈的比例也应该增加。有钱人通过剥削一部分公民的生活必需品的方式,聚敛了大笔钱财,因此,他们必须把剥削来的财富返还给穷人。

既然如此,从农民到手工业者,到富商大贾,到贵族,到官员,到声威显赫的王公,到大包税人,到君主本人,其奢侈程度应该一层层地逐渐增加,这样,才能把君主国保存下来。否则整个国家都将消亡。

罗马的元老是由以下人员组成的:庄重的官吏、法学家及脑袋里填充着原始时期观念的人。在奥古斯都执政时,元老院便有人提议,应该对妇女的风俗和奢侈行为采取矫正措施。在狄欧的著作中,我们能够看到,对于元老们的烦琐要求,这位君主是如何巧妙地躲避开了,这实在让人感到惊讶。奥古斯都之所以会那样做,是因为当时他正在瓦解共和政体,建立君主政体。

当提贝留斯执政时,在元老院里,市政官们建议将古时候的节俭法律恢复过来。这位具有远见卓识的君主不同意这个建议,他说:“在目前的情形之下,如果依然保存这种法律,国家便不可能生存下去。罗马怎么能够生存下去呢?各省怎么能够生存下去呢?过去我们是俭朴的,当时我们只是一个城市的公民而已。现在,所有的主人和奴隶都在为我们劳作,供我们消费的是整个宇宙的财富。”他清楚地认识到他已不再需要节俭法律了。

同样是这个皇帝当政时候,元老院有的人还建议各省长官不能够将自己的妻室携带到任上去,理由是她们会将放荡的风气带到省里。皇帝没有采纳这个建议。据说是因为“古代的严肃的典章制度已经被较为惬意的生活方式所取代了”。人们已经体会到他们所需要的是另外一种风俗了。

所以,在君主国里,奢侈是有必要的;在专制国家里,奢侈也是必要的。在君主国里,奢侈是人们对他们从自由那里所获得的东西的享受;在专制国家里,奢侈是人们对他们在奴役中所获得的利益的挥霍。当一个主人赋予一个奴隶以暴虐统治其他奴隶的权利时,对于明天是否还有机会享受今天这种幸福的权利,这位被委派的奴隶是不大有把握的。所以,他目前的唯一快乐便是及时满足自己的骄傲、欲望、淫乱等心理。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共和国毁灭于奢华骄淫;君主国毁灭于贫困潦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