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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6.12 第十二节 君主的仁慈
第十二节 君主的仁慈

仁慈是君主的特征。在共和国,因为它的原则是品德,所以仁慈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在被恐怖的阴云所笼罩的专制国家,因为它是用严峻的刑罚来约束国内的大人物的,所以仁慈是相当稀罕的东西。在君主国里,因为国家是借助于荣誉这种手段来统治的,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荣誉所要求的东西恰恰便是法律所要禁止的,所以仁慈便不可缺少。在这样的国度里,羞耻的效用和刑罚不相上下,甚至判决形式本身就是一种刑罚。在那样的国家里,来自于方方面面的羞辱,均成了一种特殊的刑罚种类。

在君主国里,对于大人物们来说,羞辱及财富、信誉、习惯、享乐等丧失——虽然这些丧失通常都带有想象的性质——已经是相当严重的刑罚了,所以对于他们而言,酷刑是可有可无的。酷刑只会导致臣民不再爱戴君主,让他们失去对职位应有的尊重。

专制国家的大人物们的地位会因为专制国家的性质而极不稳定;与此相反,君主国家的大人物们的地位会因为君主国家的性质而稳定安全。

仁慈会给君主们带来许多好处,仁慈的君主将会获得莫大的光荣和爱戴。所以当君主们有机会显示仁慈的时候,他们总会为此而感到高兴。在欧洲,这是常有的事。

虽然对君主们的某一部分权力,人们或许不会达成一致;但是对君主们的整体权力,人们是毫无异议的。有时候,君主们或许要为保住自己的王冠而战斗,却从不会为丧失生命的危险而战斗。

但是,人们又会问道:什么时候应该处以刑罚?什么时候应该加以宽贷?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表的。施行仁慈却又存在危险的情况,是很容易就会看清楚的。一个君主会因为势单力薄而受到轻视,以至于执行刑罚的力量也没有。这是软弱,它同仁慈是很容易区别开来的。

玛乌列斯皇帝决定永远不让他的臣民流血,阿那斯塔西乌斯从未对任何犯罪施以处罚,以撒·安吉鲁斯发誓在自己执政期间从不对任何人处以死刑。这些希腊皇帝忘记了一点,佩戴在他们身上的剑并不只是装饰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