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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
1.5.3 第三节 在君主政体之下,法律应当如何适应政体的原则
第三节 在君主政体之下,法律应当如何适应政体的原则

既然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那么法律就应当与它相适应。

可以说,荣誉是贵族的子息,又是贵族的父亲,所以法律应该支持贵族。

法律应当保证贵族能够世袭,但是这并不是说让贵族把君主的权力和民众的孱弱隔离开来,而是像锁链那样把两者连结起来。

对有的政体来说,确立继嗣者以保存宗族产业的做法的确不太适宜,但是这对君主政体是很有益处的。

赎回遗产的权利也是有好处的,借助于这项权利,贵族家庭能够让因为亲戚长辈的挥霍浪费而丧失的地产失而复得。

和贵族本人享有特权一样,贵族的地产也应该享有特权。一个君主的尊严是和他的国土的尊严紧密相连的,同样地,一个贵族的尊严也不可能和他的领地的尊严截然割裂。

除非我们故意背离政体的原则,并削弱贵族和人民的力量,我们不应该将这些特权传递给民众,它们应该是贵族所特有的东西。

确立继嗣者会阻止贸易,赎回遗产的权利会导致无休止的纷争。在王国内所转买的一切地产,(因为可以赎回)其所有权的持有者是不确定的,至少在一年的期限内是这样的。由于封地的特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力,对于允许这种特权存在的政府而言,是一种极其麻烦的负担。这些就是因为贵族而产生的特有的不便之处。不过,与贵族的一般作用相比,这些不便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但是,倘若将这些特权移交给民众的话,那么政体的一切原则就会被破坏掉、毫无用处。

在君主国里,一个人将其绝大多数的财产交给他的某一个子女继承,这种作法是允许的。而且,唯有在君主国里,这种许可才是适当的。

对于与君主政体的政治制度相符合的一切贸易,法律都应该加以维护。这样,民众才有可能满足君主及其朝廷的贪得无厌的欲望,同时保证自己不会毁灭。

在税收的征收方式上,法律也应该建立一系列的秩序,否则征收手续会比租税本身更为繁杂。

繁重的税收会让民众越来越觉得劳累,劳累导致疲惫,疲惫则导致倦怠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