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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映真论
1.9.1 第一节 枷锁上的断痕
第一节 枷锁上的断痕 [3]

《我的弟弟康雄》发表于陈映真大学毕业的前一年,从中我们可以大略了解陈映真为何对教会失望。小说同时应用了独白与意识流,是已为人妇的康雄姐姐,在弟弟自杀后,对他的日记所作的评述。她曾经被弟弟的理想主义和社会意识所深深地吸引,然而,从弟弟的日记里,她却惊讶地发现了宗教。康雄的最后一本日记里,记载了他对耶稣受难景象的感受:

圣堂的祭坛上悬着一个挂着基督的十字架。我在这一个从生到死丝毫没有和人间的欲情有份的肉体前,看到卑污的我所不配享受的至美。我知道我属于受咒的魔鬼。我知道我的归宿。(1:18)

对十字架上的基督的强调,是基督思想的传统。虚无主义者康雄生前认同宗教这一事实,也得到教堂法籍神父的证实,他说,亲眼看见康雄在深夜潜进教堂长跪,直到他自戕前几天为止。加尔文曾说过,被钉十字架是一面镜子,我们从中认识到上帝,也认识到自己。显然,因为与“妈妈一般的妇人”发生性关系,失去了童贞而产生的罪恶感,因为宗教教条教义而更强烈了。这些教条让他相信基督“从生到死丝毫没有和人间的欲情有份”,虽然基督在旷野所受的诱惑(《马太福音》4:1—16)以及他在客西马尼所受的诱惑(《马太福音》26:36—46)并非如此。然而,康雄由于自己的处境所产生的心理认知,让他把物质和欲望看作纯粹的恶,把耶稣看作纯粹的善,而否认耶稣也有自然的、肉体的存在。如此便陷入帕斯卡尔所说的“认识自己的可悲而不认识上帝,便形成绝望”[4]1 的境地。这样的心理迫使康雄更加良心不安,他“此后的日记尽是自责、自咒、煎熬和痛苦的声音”。上帝能够赦免罪人这一事实,并未深入其心。

如果说,康雄从十字架的镜像里看到了绝望,康雄姐姐却自婚礼上起,便一再混淆十字架上耶稣的形象与弟弟康雄的形象,而始终不敢仰望那个挂在十字架上的男体。因为,对于她来说,不仅两个瘦削而未成熟的胴体是如此相似,他们对人世间的爱也是如此一致——弟弟在他的乌托邦里建立了许多贫民医院、学校和孤儿院。这样俊美、善良、敏感的弟弟却终是自毁了。康雄姐姐虽无法阐释社会主义者弟弟,缘何又是有神论者这一矛盾,然而她却推断弟弟的自杀有着宗教的缘故:

这个少年虚无者乃是死在一个为通奸所崩溃了的乌托邦里。基督曾那样痛苦而又慈爱地当着犹太人赦免了一个淫妇,也许基督也能同样赦免我的弟弟康雄,然而我的弟弟康雄终不能赦免他自己。初生态的肉欲和爱情,以及安那琪、天主或基督都是他的谋杀者。(1:19)

上述引文,足见康雄姐姐对宗教的犹豫与矛盾之处。一方面她明白,弟弟的死,是因为“康雄终不能赦免他自己”,并企盼仁慈的基督能赦免弟弟康雄;但另一方面,她却将弟弟的死亡部分地归咎于基督耶稣。这一矛盾的叙述,足见康雄姐姐对宗教的情感是爱恨交织。究其然,康雄的自杀是由其“内在的灾难”——一种精神的绝望感促成的,这种绝望感关涉着个体生存的根基问题。在尖锐地质疑富裕与贫穷这一生存论问题后,接着经历了通奸这一不光彩且不合乎道德规范的事件,内向敏感的康雄自此彻底陷入生存的无限恐惧与紧张,乃至痛苦与怀疑中。他转而虔诚地求助于宗教。由于悲剧意识和受难意识的深重,他认为,宗教的虔敬意味着十字架,意味着悲哀,意味着肉体的受苦和死亡;他的不洁,则意味着上帝的谴责和诅咒。因此,他在日记中绝望地写道:“我没有想到长久追求虚无的我,竟还没有逃出宗教的道德的律。”康雄对基督信仰思想理解的片面与偏执,就像一堵墙,挡住了身处无根状态的自己与《圣经》中能救护每一个人的上帝相遇的路径。

如果康雄对基督信仰有更合理的理解,或者他能有幸遇到一个指引他的神父,也许其命运结局会完全不同,从而呈现出二十世纪俄国杰出哲学家、基督思想家舍斯托夫评说拉斯柯尔尼科夫陷入不幸时的状态:

……他努力在记忆中重新唤起对福音书的理解,这种对福音书的理解以念及个人的悲苦(无异于一个自我主义者)为假托接受了一个孤傲的被毁灭了的人的祈祷和希望;他知道,在这里,上帝会听到他的恸哭,他不再被吊在观念的刑具上受酷刑;他会获许去讲述自己完整的、可怕的、暗藏着的真实,这种真实使他接近上帝的世界。[5]

此间,基督教会把他从悲剧性深渊和存在的不幸处境中解救出来。因为,在上帝看来,人的罪性乃是一种无端的不幸,转向上帝就能得到怜悯、宽恕,并能得救;倚靠信仰,便能推倒我们身上漫无节制的原罪和重负,让我们重新直腰站起来。

然而,事实上,撞见他祈祷的法籍神父从未试图劝慰或引导康雄走出困境;即使康雄死后,他也坚持不肯为康雄举行宗教葬仪——这也是康雄姐姐怨恨宗教的缘由之一。因此,直至小说结尾,康雄姐姐都一直心心念念地为弟弟修个有十字架的墓碑,以此来洗刷和补偿内心的卑屈和羞辱。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康雄姐姐豪华的婚礼上,神父们,也许正包含这一法籍神父,却卖力地各尽其责,赞颂祝福。一冷一热,神父的嘴脸也昭然若揭。

《我的弟弟康雄》对基督教的批判与反思,首先在于基督教的神父、牧师等神职人员,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迎纳与救护一个敏感、孱弱并将最后的求生希望寄托于宗教的不幸者;其次,尽管父亲转向宗教信仰已有六年之久,康雄对基督教教义却有着狭隘、偏执的理解,可知神父、牧师等神职人员日常中没有清晰地向教徒和民众宣扬全面的基督教教义;最后,小说中康雄姐姐嫁入有名望的富裕宗教家庭后,去教堂做弥撒时“注定要坐在最前排的阶级”等细节描写,可知基督教尽管宣扬平等、博爱的精神,现实中却常常依据财富多寡、名望高低区别教徒在教堂的地位。此间,陈映真对台湾现实中基督教信仰情形的讽刺不可谓不强烈,对他缘何在大学时自行退教亦可做管窥。

另一篇小说《凄惨的无言的嘴》中也涉及宗教描写。小说中,主人公“我”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也是小说的叙述者,住进精神病院治疗已有一年半的时间,即将出院。与陈映真笔下的其他人物相似,小说中的这个年轻人也因为心理错乱而孤独,且与他人关系疏离。与之关系相对密切的郭先生,是一位在精神病院实习的神学院学生。也正是由两人的对话与交往引发出小说对基督教主题的探讨。

第一次谈话时,“我”要郭先生解释神学对精神病的看法。谨慎思考片刻后,郭先生吃力地想要分辨精神病症和被鬼附身的差别却莫能如何,便讲述了自己亲眼目睹被鬼附身的体验。当时,他跟随自己的老师,一位牧师,去看一个被恶鬼附身的乡村医生,一进门,那恶鬼便借着医生的口说:

牧师,这是我的私仇,你不用来管。否则我当着许多人揭开你们一干人的阴私。(1:208)

郭先生说,那邪灵是医生为夺取他的妻子而谋害的某个人的鬼魂,后来,那医生慢慢被折磨致死,妻子也自戕而死。“我”魅惑于故事的离奇,而忘却了之前的问题。恶鬼附身这段故事恰也揭示了小说的主题,即客观存在的不安,人际关系的疏离,语言的隔阂——牧师与恶鬼无法沟通,神学院学生对病人的疑问无法解答却不再深思,病人于自身的困惑也不再主动求得深度释怀。

小说伊始,“我”再次去看望郭先生。看到居家的郭先生穿着“不甚干净的内衣裤”,而且看上去“多毛发”,这样的形象与一个追求灵性与信仰的神学者毫不相称。以医院新来的病人为引,两人从精神病患谈到精神病起因,谈到神学,谈到社会矛盾,谈到大毁灭:

“我们院又来了个病人……那个人浑身抖抖索索。精神病的花样真多。”

他没说话,为我倒了茶。我说:“谢谢。”

“世道变了很多啊!”他说。

“好像上帝也丢弃了这个世界了。太芜杂的缘故。”

他想了想,停顿着。每次到了最后,他总是很英勇的退守住作为一个神学生的立场。

“也不是,”他沉吟说:“圣经上也说的:末世的时候,乱世道,灾祸不断:战争、杀伐、异病……而精神病是异病之一。”(1:209—210)

由此看出,郭先生显然缺乏热情与“我”一道把这个他理应感兴趣的话题谈下去。接着,因意识到作为一个神学生自己的不真诚,他感到受窘,于是,不得不表态捍卫他的神学立场,并再次习惯性地“退到”教条的安全地带。

我想起了在医院的草坪上那些晒着太阳的轻病人们。

……“罪,”我轻轻的说:“这毒舌的种类啊!”

他没有理会我的揶揄。他小心地把唱机开了,音量放得很细。他说:

“我曾经想过。就像你说的,大半的精神病人是人为的社会轧铄的牺牲。然而基督教还不能在轧铄中看到人的罪。”

我看见他的诚实的眼睛垂着。他似乎努力地护卫着他所藉以言动的原则,但他已然没有了对新耶路撒冷的盼望了。我的耶路撒冷又在哪里呢?那么剩下的便似乎只有那宿命的大毁灭了。(1:210—211)

“我”认为,疯狂是社会的产物,理应放在社会整体环境中把握梳理。郭先生却把个人的罪愆看成精神病的根本原因,对于牧师来说,这是颇为不通人情的方式,因为它意指病人应该受苦。郭先生把本应宣扬爱与拯救的宗教教条当作退守的屏障,而非与病人有任何真正的交感。在这里,为神学家们所信奉的教规教条教义,并不救护每一个既孤单又渺小的个体,郭先生兀自沉浸于那些纸面的教条,对个体生存的切实困境熟视无睹,却把教规教条教义变成了现实的和应有的东西的象征。用教条的平静和冷漠,取代对个体生活中的艰辛、受苦和不幸的关照,将个体问题消融在理念的普遍性中。这种教义掩盖了神性真实的意义和光亮,也悖于基督信仰所规定的良善、同情和爱。

虽然郭先生“诚实的眼睛低垂下来”,在灵魂深处,他也是个虚无者,因为他对自己最应投入的宗教信仰问题都缺乏自然的炽热;对“我”的“恋爱故事”却专注而热情,对鼓吹和炫耀自己的情感史更是谎话连篇、洋洋自得,他的心志所系与世俗之人并无二致。行笔至此,想起著名神学家卡尔·巴特临逝前,在巴塞尔大学神学系一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上题词道:“在所有学问中,神学是最美好的学问,它最能触动和丰富人的心灵和头脑,最贴近人之确实性,最明澈地探望一切学问最终要询问的真理。但所有学问中,神学也最艰难、最需小心审慎,最杜绝望而却步和狂妄自负。”[6]1 郭先生则恰恰是屡屡触犯“望而却步”与“狂妄自负”的错误。他只顽固地据守着基督徒的原罪意识,却失去了上帝之城的信念,失落了对未来的希望。正如赵刚所分析:

因此,不只是“我”有精神问题,郭君又何尝没有!但郭君不及于“病”,又是否因为他有物化的基督教体制作为身家靠山,又是否因为,他能把他的“基督教信仰”妥帖地安置在一个分隔而独立的领域中,把“信仰”和其他的自我片段,安置在一个百宝盒般的隔间中,各安尔位?而“我”呢,不但无所依托,更且犯了一个大忌:想要在自我的矛盾碎片之间找出一个天理周遍、理路圆通。[7]

赵刚这段对现代社会基督体制物化的分析极为精彩。基督教本应有一种对此世的否定信念,以及救赎世人的肯定信念。而郭先生念兹在兹的却是皮肉欲望,由此也可推测年轻的郭先生是一个失去一切信念,却依然死守“原罪论”的没有信仰没有希望没有爱的神学院学生了。

《哦!苏珊娜》描写的是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女主角,由于一个住在台湾的外国摩门教传教士的“牺牲”而产生的转变。小说中,这个外国传教士是个名叫彼埃洛的法裔美国人。因为摩门教规定出必成双,他有个叫撒姆耳的伙伴,是个性情外向的美国人。不知什么原因,在交往中,“我”逐渐迷恋上了整洁、俊秀,有些羞涩的彼埃洛,并且把某种理想投射到了他身上,就如罗宾逊所言:“他无意中成了她的一种基督象征,虽然,保险地说,除了她的投射和幻想之外,她从未真正的认识他。”[8]1 就像所有的心理投射作用一样,彼埃洛其实只是一部分的“我”自己,是“我”渴求完整的部分,因此,在彼埃洛突因车祸丧生后,促使“我”下决心与家人言归于好,并展开新的生活。

小说伊始,刚放暑假的大学生“我”抵达男朋友李某在海滨小镇的寓所。当天晚上,“我”和李走向海滩时,发现了一处新建筑,李告诉“我”那是末世圣徒教会的一间教堂,最近才兴建完工。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我”从车站见到李的那一刻起,便一直不断压抑着袭上心头的忧愁。穿插在他们言谈举止间的流动意识,揭示出她对他们私下关系的混杂心情——一面爱恋他,一面又拒斥他的沉默和封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李某的矛盾心情与日俱增,对彼埃洛的迷恋却愈加强烈。彼埃洛的“衣冠整齐,温柔而潇洒的男性的魅力”,与李某的“杂乱而粗野”形成鲜明的对比。如果说李某象征了“我”叛逆、狂野、纵欲的一面,彼埃洛则象征了“我”渴求安定、温柔、有序的一面。这两种以彼埃洛和李某为化身的截然不同的思绪,始终交织着出现在整篇故事中。后一种情绪对“我”来说,表面上陌生而新鲜,其实是“我”内心深处一直渴求而向往的,恰如那首《哦!苏珊娜》的歌曲。譬如,当“我”与李某亲密后,正当无端感到悲哀时,却听见教堂飘来一片微弱的和声:“哦!苏珊娜,你可曾为我哭泣?”词意正好与“我”内心的伤愁共鸣,从而舒缓了“我”精神的忧虑。

经由联想,《哦!苏珊娜》这首歌日渐使“我”了解自己,认识到“我”究竟是谁,以及“我”对人生的真正渴求。

“哦!苏珊娜”这首歌给我异样奇妙的感觉,我和李在沙滩上激情正浓的时候,它会使我一下子清醒过来;当我在等待李回来吃晚饭的时候,它会使我寂寞地想立刻跑回家里去;而当我们在床上的时候,它会使我蜷曲到他的身边,让他的自信而骄傲的两手抱住我,在他的怀里痴痴地望着窗外的星星而无端地悲愁着。(3:83)

显然,这首歌是那摩门教教堂里年轻人例常演唱的许多首歌中的一首。当她询问彼埃洛为什么教堂里唱民谣时,“他绽开了一朵天使一般无邪的微笑:‘没什么,只是你习惯于听到一般教堂里的赞美诗罢了。’”“我”在获知彼埃洛的死讯后,起先一直压抑着的心情,在听见这首歌的旋律时,终于失去控制,泪如雨下。其后,“我”感到内心从未有过的平静,同时领悟到“我”必须回家,并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使生命展开新的追求,而非只耽溺于享乐。

这篇小说呈现出许多特殊的宗教观点。这一对年轻恋人与那两个摩门教徒的关系就颇为耐人寻味。如同女主角所说:

李和我都是无神论者。也许我们还不配有这样一个代表知识的某一面的称呼,我们只是不愿意有一个上帝来打扰我们这种纵姿的生活罢了。然而李和他们却又很温和的友情。(3:79)

另外,李某非常喜欢与这两人为伴。尽管他不时取笑他们的信仰,私下却十分钦佩他们追求正义与公理的诚挚精神。他向“我”坦承:

“他们也在追求着正义”……“这使得我尊敬他们。他们也信仰着和平、互爱,我不必让他们知道,但是我是他们的朋友。”(3:80)

然而,每当这两个摩门教士来访时,李某从不放过任何机会来揶揄他们的摩门经和摩门教主约翰·斯密。那两个传教士却从不为此恼怒,依旧十分尽兴地离去,继续他们其他的访晤工作。

他们来访时,“我”暗中关心彼埃洛。他的优雅教养和李某的放荡不羁形成强烈的对比。在比较了两个男人后,“我”明白自己多需要“一个有节制的、高尚的,甚至虔信的生活”。不觉中,“我”对彼埃洛由尊敬渐至爱恋,心中幻想着与他共进早餐、观赏歌剧等,进而又变质为使“我”深觉羞愧的性。正如罗宾逊所说:“彼埃洛,对她代表了精神或心理完整的可能状态,所以她环绕他的幻想生活,让她产生了比她与李某的实际性关系更深的内疚,因为后者传送的是源自她心灵的本能那一面完全不同的一组投射。”[9]1“我”渴望与彼埃洛发生性关系,其实只是象征“我”无意识中冀求更大的完整。只有彼埃洛死后,“我”才不再专注于性与内疚,也收回了在两个男人身上的投射,获得较为超然的人生态度。

彼埃洛的死,使“我”重新审视自己及自己的生活,赎回了价值感和目的感。“我”毅然决然地要回家,“世界上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可以阻止我了”。这里的“回家”,不只是现实意义上的回到自己的家,更是象征意义的回归生活的正途,“再也不是一个追逐欢乐的漂泊的女孩了”,因为“不管家里有如何的鞭笞等着我,回家总是甘甜的”。等“我”想通了这些后,“我仿佛看见亲爱的彼埃洛先生文雅地骑着他的单车,渐去渐远了”。另外,“我”也意识到,李某或许和彼埃洛根本没多大不同:

他们用梦支持着生活,追求着早已从这世界上失落或早已被人类谋杀、酷刑、囚禁和问吊的理想。(3:84—85)

“我”接着思索他们的生命是如何易于破碎,就“像打掉玻璃杯一样”。不过,“我”知道李某还能够生活下去,只要他还有他的骄傲支持他——“他是个强人,在某些方面……”

陈映真在小说中讨论了种种不同类别的基督教(新教、天主教、摩门教等),关心的并不是每个教派的优缺点,而是他笔下人物的内心和精神世界。他的论点是,只要一个人承认人生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事,并以此行为,他或许就可以享受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