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改革的特点
1.改革的试验性
中国改革的试验性指改革不是一开始就全面、正式地展开,而是先进行局部(非正式)的试验,取得经验后再大范围(正式)地推广。试验性不仅反映在决策者酝酿和设计改革时对改革性质的独特界定上,更重要的则是体现在改革的操作层面上,涉及改革的目标、方法、途径、范围、策略等。它一方面是中国改革所面临的背景和条件使然,另一方面也包含着决策者的特殊用意。
中国的改革是在理论和经验准备很不充分,物质与其他条件尚不宽松的情况下开始的。因此,其一,改革不可能依照某种事先设计好的目标、方法、路径、规则等推进。其二,改革能在多大程度上成功,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其三,有关体制方面的知识,主要是属于实践型或个人型的知识,只有在边干边学中才能积累起来。于是,这时的改革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在局部试验的基础上逐渐深化认识、明确目标、探索方法、调整途径;通过试验,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改革的规律性和目的性;借助于试验把改革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分割”,由局部到局部再到整体,有先有后,渐进展开,使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化整为零,使改革的经验化零为整,避免犯大错误和走弯路。
试验性的意义在于:它很好地适应了改革的初始条件和要求,有效地克服了改革在初始阶段所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大大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巧妙地突破了改革所面临的各种障碍,积累了改革的知识、经验乃至信心、勇气等;找到了推进改革的独特思路与办法,使改革的创新性与低成本、低风险性充分体现并有机统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经济特区的建立以及市场经济理论的逐步提出和实施就是典型的例子。
2.改革的渐进性
渐进性作为迄今中国改革的重要特性,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因素和考虑:
(1)改革目标、方法和途径认识的渐进性
虽然决策者在改革伊始便初步确定了改革的市场取向性质,但是,究竟改到何种程度,具体的目标模式是什么,这并不是改革一开始就明确的;从整个改革过程看,也不是一次定下来的。不仅如此,从哪里着手,如何推进、选择什么样的途径等,当时的认识也不十分清晰。这就决定了无法进行全面的、一步到位的激进式改革,只能采取局部的、分步走的渐进方式。在渐进的过程中逐步修正目标、探索方法、发现途径。
(2)社会成员对改革的接受程度
中国的改革并不是在全体社会成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和进行的。具体表现为:在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甚至有些地区根本不理睬。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这种反对或不同意见也或多或少地始终存在,对改革政策始终存在姓“社”姓“资”的诘难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进行大范围的激进式改革,很难取得社会的足够理解和支持,还会遭到不少社会成员的怀疑甚至反对,引发社会动荡,增大改革的难度和风险,甚至使改革无法启动。因此,可行的选择是把改革局限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进行局部渐进的改革。这样,由于范围的缩小和步伐的减慢,人们对改革的接受程度会相应提高,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将大大减弱。再者,分步走的渐进方式拉长了改革的时间和周期,有助于在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渐进改革的教育功能,利用改革的收益逐渐说服不同意见,化解阻力。就此而言,渐进式改革是较多地考虑了社会成员对改革的接受性问题。
渐进式改革的意义在于:它较好地适应了改革初始阶段所面临的一系列主客观条件,利用自身的独特优点对改革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作了有效的规避和处理,最大限度地改变原有的约束条件,形成有利于改革的新条件,创造出尽可能多的“后发优势”,使改革变得易于推进,也使其进程较为平稳和顺畅,从而大大增加了改革的可驾驭性和可调适性。
3.改革的策略性
中国的改革非常注重策略的运用,这也可视之为中国改革的一大特点。其中,鼓励试、允许看、不争论是最具代表性的。
(1)鼓励试
提出这一策略的根本依据在于:其一,“边干边学”是中国改革的重要特征,尽可能多的试验是改革所必需的。只有在多样化的试验过程中才能找到最佳的改革方案,积累更多的改革经验。其二,改革的局部性、渐进性使得试验的机会增多而成本和风险降低,多样化的试验变得现实可行。其三,基层改革主体(群众)在制度的创新和选择上具有优势,但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创新意识和动力普遍缺乏。只有赋予他们较多的经济自由和选择空间,允许并激励其进行自发的多样化的试验,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造成大的利益冲突”。
鼓励试的策略意义是适应了渐进式改革的要求,能够把基层改革主体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潜力充分挖掘和发挥出来,借助群众的自发力量和创新优势进行最有效的制度创新。实践证明,这样不仅可以分散和下放改革的风险,降低改革的成本,而且只有这样形成的制度才是最有效的制度。因为“这种自发形成的制度包含了所有人所知道的互不相同的信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城市的各种经济责任制等都是在这一策略的指导下形成的有效制度。
(2)允许看
这是针对改革中的不同意见提出的重要策略,即在对待和处理改革的不同意见时,允许看,不强迫,让改革的实践去说服。提出这一策略的重要依据在于:其一,改革在初期阶段具有局部试验的性质,“路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其二,是对改革主动性的充分关注和重视,即主动优于被动,“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其三,相信事实最具说服力。改革的政策,人们一开始并不是都能理解的,要通过事实的证明才能被普遍接受。“允许看”可使人们有机会去充分地感受改革的实践成效,从中接受教育。
允许看的策略意义是这种“让步”能大大缓解不同意见之间的矛盾和对抗,以“允许看”换取“允许干”,减少了改革的摩擦成分,降低了相关的改革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允许看”创造了用事实教育人们的时机,也为大家提供了足够的认识和思想转化的时机,使人们在“看”的过程中,充分感受改革的实际功效,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和收益的兑现逐步提高对改革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启动和迅速推广,就是因为较好地运用了这一策略。
(3)不争论
这也是针对改革中的不同意见而提出并采取的一个重要策略,即对一些暂时难辨是非成败、人们有争议的改革政策,不要停留于争论,而是先去实践。邓小平自称这是他的一个发明,人们则普遍认为这是他的高明。这是因为:其一,从理论上讲,只有实践才能对改革进行最权威的成败检验;人们对改革预期的不一致和判断的分歧更强化了实践检验的必要性。其二,中国改革的思想理论准备明显不足,改革的实践往往超前于改革的理论。因此,不争论让实践先行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其三,改革的局部性和渐进性使得实践检验的成本和风险大大降低,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从策略意义上讲,不争论是充分假定并承认各种不同意见存在的“暂时合理性”,搁置争议,把问题留到后面。这样就大大简化了问题的解决难度;转移了人们的视线,避免了很多无谓论争以及由此产生的较大阻力,换来了更多的“不反对”;使得那些具有创新性但暂时还有争议、不为一部分人所接受的改革方案能较少阻力地付诸实践,并在经实践检验后逐步确立起来。因此,“不争论”策略的运用大大增加了新的改革方案被实践的机会。中国改革中的好多重大举措、有效方案,都是在先不争论、待实践以后再下结论这一策略的指导下才得以推行和确立的。
上述特点是在中国改革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的。反过来,它们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或影响了这一进程。中国改革的成功原因和经验等也包容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