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哲学的故事
1.6.6 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

孔子的学生曾参,以孝敬父母著称。一次他到瓜田铲草,不小心把瓜苗的根铲断了。父亲十分生气,抡起棍子劈头盖脸地狠打他。曾参既不躲闪也不求饶,任凭父亲将自己打得头破血流,昏倒在地。孔子得知此事,心里很不高兴,不让曾参上学。曾参不明其意,托人去问孔子。孔子说,做儿女的有过错,父母拿小棍子轻打,应该站着受罚;如果动用大棍子,就必须走开,以免受伤。可是,曾参却在父亲暴怒时,情愿被打死也不走,这不是陷父母于不义吗?曾参的过错并不比不孝顺的人轻。

孔子之所以反对曾参的做法,是因为曾参没有按照中庸之道来立身处世。中庸之道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儒家修身的一个重要标准。所谓中庸之道,简单地说,就是在思考问题或为人处世时,要做到恰到好处。偏离中庸就会走极端,孔子把超过了“中”称为“过”,把达不到“中”称为“不及”。

上面的故事讲的是孝。孔子向来主张人人都应该孝顺父母,对于不孝的人,孔子总是持鄙视、责备的态度。但是,孔子也不赞成“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愚孝,因为这种孝对父母并非有益,反而有害。孔子之所以责备曾参,不让曾参上学,正是出于这种思想。实际上,孔子认为,不孝是“不及”,愚孝是“过”,都是违背中庸之道的。

在社会生活中,不及的不良后果,容易被人理解;而过的不良后果,则不容易被人察觉。孔子是反对走极端的,他并不认为“过”比“不及”好。在《论语》里面有这样的记载:

子张和子夏都是孔子的学生。子张天资聪颖,但性格急躁,做事情往往超过恰到好处的标准。子夏天资较差,做事慢条斯理,往往达不到恰到好处的标准。换句话说,子张的缺点是“过”,子夏的缺点是“不及”。对此,子贡问孔子,这两个人谁更强一些,他回答说:“过犹不及。”即过分和赶不上同样不好。

如何避免“过”与“不及”两种极端,达到事物的最佳状况呢?社会生活中之所以有人走极端,往往是由于过于执着己见。针对这种现象,孔子提出了和而不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是指保持不同事物间的和谐,把相同的事物归在一起。

孔子并不否认差异的存在,但他要求把差异的各方按照一定的秩序协调起来。孔子从“和而不同”出发,提倡人与人之间相互谅解、妥协、关怀、支持,从而达到关系协调,共同成长。在诸侯纷争的春秋时期,孔子还强调国家不论大小都应该平等相待,主张用和平手段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

孔子的中庸之道,除了和而不同,还强调“时中”,也就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所谓“时中”,是要求人们在发展变化的时代、环境和各种关系中去研究并把握彼时彼地的中。例如,古代人认为父母去世以后,儿女应该守孝三年,这就是“中”。然而,在今天的社会,这就不太合适了。又如“生命在于运动”,人人需要锻炼,但运动量因人而异。身强力壮的人,打球、跑步、爬山对身体健康更为有利,而体弱多病的人就不适宜这些剧烈运动。儒家推崇这种不断变化的“中”,即时时处于正中。由于“中”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而不同,所以时中突出表现了“中”因时而变的思想。孟子称赞孔子为“圣之时者”,孔子的一生,既坚持“先王之道”或“礼”的基本原则,又能根据具体情况做一些适当的、灵活变通的调整,力图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

对于中庸之道,有些人认为是折中调和、不讲是非,这是对“中庸”的误解。就其本意讲,孔子的中庸是追求适度、适中、无过与不及。它是有明确的原则界限和标准的。中庸的中本身就是一种准则,已经包含了坚持原则的意义。孔子把无过与不及的适度看作是最佳状态,就同我们穿衣服一样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大小要符合自己的身材,要适中。

中庸之道反映在孔子的人格上,就是温和而又严厉,威严而不凶猛,庄重而又安详。孔子的时代,有一种人被称为乡愿,这种人志趣卑下,不讲原则,善于讨众人喜欢。孔子骂乡愿是“德之贼也”,意思是败坏道德的人。由此看来,把中庸说成是折中主义,不符合儒家的实际思想,也是不公正的。

总而言之,中庸之道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尽管含有与进取精神、竞争智慧相冲突的因素,但它主张把不偏不倚与无原则的调和折中相区别,强调言行的一定界限,在今天仍然有积极意义,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