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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故事
1.5.5 好动机是否一定带来好效果

好动机是否一定带来好效果

评价一个行为是否道德,我们应该根据动机还是根据效果?这是很多人都在思考和都要面对的问题。

一种回答可以称之为动机派。我国古代的儒家,大多数思想家都比较重视动机。孔子说:“三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志在这里除了理想、志向的含义外,也有动机的意思。孔子还说:“我欲仁,斯仁至矣。”这里的欲,无疑是作为动机的道德意识。

孟子评价孔子:“自有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孟子认为孔子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超过了文、武、周公这些人。孟子对孔子的评价,不是以政治功业为标准,在这一方面孔子是不能和文、武、周公这些人相比的。孟子是从孔子的道德人格、试图挽救天下苍生的社会责任感来说的。

儒家总体倾向是重动机轻后果。汉代大儒董仲舒说:“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认为一个人行为的善恶,主要看他是否出于“道”“理”的善良动机。这种只问动机、不求功利的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很有影响。

民间伦理认为: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意思是说带着私心去做好事,即使有好的结果也不应受赞赏。秉承善意却无意作出坏事,不应受惩罚。这大概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动机在人们道德行为的选择和道德评价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动机的正确与否,直接规定着人们行为的方向。良好的动机,能够帮助我们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作出高尚的行为。相反,不好的动机,能够致使人作出有害的行为。

在道德评价中,分析和确定行为的动机是作出公正、恰当评价的关键因素。道德评价中,动机是重要的,但是不能由此走向唯动机论。一味地追求动机而不问效果,有时会导致南辕北辙。

与动机论相反的回答是效果论。在中国哲学中,最极端的效果论是法家。法家主张道德评价只重效果,不看动机,这是与法家的人性论联系在一起的。在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看来,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古今概莫能外。既然人性自私,人人在实际中的行为必然都为自己着想,这就像火焰朝上、水流朝下一样是不可改变的。既然人人都为自己,那么,不论什么人和什么行为,动机或意志的问题就可以不加考虑了。这样,道德评价在法家那里就变得非常简单,只要看人的行为的效果就行了。

比较好的评价方法应该把动机和结果结合起来。这说起来好说,实行起来仍然很有难度。当动机和效果一致的时候,我们很容易把它们结合起来考虑。但是,动机和结果并不总是一致的。好的动机不一定有好的结果,比如父母希望儿女愉快,不能说动机不好,但因此而溺爱儿女,致使儿女好逸恶劳,造成了不好结果,这时怎么评价?坏的动机不一定有坏的结果,比如隋炀帝开挖大运河,虽然劳民伤财,但是大运河在此后的长时期里成为我国南北运输的通道,对此又应该怎样评价?

此外,动机是隐蔽的,效果是外显的。许多行为的动机除了行为者自己,他人很难察觉。这个时候要把动机和结果结合起来评价就很困难。

看来,道德评价应该把动机和结果结合起来,这是不错的。但具体怎样结合,是一个应该思考、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