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三关

一、图书馆使用的注意事项

图书馆自习座位和书库阅览座位须预约使用。读者可通过网页选座、微信选座、现场预约机选座等三种方式预约座位,可根据座位空闲情况和使用需求灵活地选择预约座位。

图书馆图书严禁在书上涂画、批注,严禁撕书、用刀片划书等破坏图书的行为,雨天注意保护图书不被淋湿,每个人都要好好保护图书馆图书。

开馆期间离座,可将物品存放于闲置存包柜,不能用物品占座,也不能存放于图书馆其他任何地方。闭馆后图书馆各处均不能存放物品,存包柜内物品也需要带走。

二、图书续借

有以下三种图书续借方式:

1.“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绑定账号进行续借。

2.通过借还机的个人中心,进行续借。

3.通过图书馆网站的“我的图书馆”,进行续借。

(1)点击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

(2)进入证件信息页面,点击“我的借阅”

(3)页面会出现你当前借阅的所有书籍,在你需要续借的书籍末尾处点击图标“续借”

(4)点击“续借”之后,页面上会显示“续借成功”字样,接下来刷新页面,在需要续借书籍的“应还日期”一项中系统会自动推迟一个月的还书时间,即表示续借操作成功。(注:所有书籍最大续借次数为两次)

三、自助打印复印注意事项

(1)使用图书馆自助设备打印复印需要携带校园卡,确保校园卡有足够的余额。

(2)打印前需使用联创打印驱动或手机云打印上传待打印材料。

(3)打印任务一次打印份数或者张数不要过多,建议50张以内,避免打印过程中出现卡纸、设备重启等故障造成任务取消。

(4)根据需求选择黑白打印机或彩色打印机(收费标准不同)。

(5)复印材料中订书针、小纸片等清理干净后再进行复印,避免造成打印机故障及设备受损。

(6)出现无法打印情况请联系总咨询台工作人员。

四、自助存包柜

图书馆为读者提供自助存包柜,根据所存物品大小可选择大柜、小柜,刷一卡通存取。

存取规则如下:

(1)仅每日8:00-23:15,读者可随时存取物品。读者每日离馆时务必取走存包柜内的所有物品,因未按规定及时取走的物品发生遗失,由存放者个人承担责任。

(2)直接刷卡取物,柜子将“结束取”,请将物品取完,后续刷卡无法再开柜。

(3)中途存取物,需按“中途取”按钮后再刷卡。

(4)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每日闭馆前即23:25时,存包柜将自行启动清柜程序,期间如发现存包柜被占用,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但本馆无保管义务。因此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违规被清理的物品,可联系总咨询台,按要求登记违规信息并扣除相应积分。

(5)存取期间期间不进行手工开柜,如遇柜门被锁定,柜内有物品遗留,可在23:25之前在柜门前等候自动开启,取回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