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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国防教育与军事课教程
1.3.4.3 三、民兵
三、民兵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兵,在历次革命战争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民兵担负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和参加抢险救灾等任务。我国实行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民兵组织领导体制。全国的民兵工作由军委国防动员部主管;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部分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施原则领导,对民兵工作实施组织和监督。

中国民兵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二是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三是随时准备参军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组织编有应急队伍,联合防空、情报侦察、通信保障、工程抢修、交通运输、装备维修等支援队伍,以及作战保障、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等储备队伍。

近年来,民兵在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常年有民兵参加守护边境、桥梁隧道和铁路线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