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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学
1.12.1.1 一、生理病理特点
一、生理病理特点

《医学正传·小儿科》云:“夫小儿之初生,血气未足,阴阳未和,脏腑未实,骨骼未全。”因此,此期有赖悉心调护。

若胎儿禀受于父母之气血充养不足,则胎萎不长,形成先天肾脾两虚,导致胎怯发生。正如《胎产心法·胎不长养过期不产并枯胎论》所言:“胎之能长而旺者,全赖母之脾土输气于子。凡长养万物莫不由土,故胎之生发虽主乎肾肝,而长养实关乎脾土。”

若孕母素体湿盛或内蕴湿热之毒,遗于胎儿,则可见胎黄发病。如《诸病源候论·胎疸候》所云:“小儿在胎,其母脏气有热,熏蒸于胎,至生下小儿体皆黄,谓之胎疸也。”此外,少数患儿可因先天缺陷,胆道不通,胆液不能疏泄,横溢肌肤而发生胎黄。

部分初生儿先天发育不全,脐孔未完全闭合,留有脐环,或腹壁部分缺损,腹壁肌肉嫩薄松弛,加之啼哭叫扰过甚,则见肿物凸起久不回纳,发为脐突。

新生儿还有几种特殊的生理状态,如新生儿“马牙”“假月经”“螳螂子”及新生儿生理性胎黄,均属新生儿特殊生理状态,不可将其误认为是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