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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学
1.9.3.2.3 (三)引入其他食物的时间
(三)引入其他食物的时间

各国对于婴儿食物的引入时间均无严格的规定,但是仍应根据婴儿生长发育情况、因人制宜地进行适当的食物引入。一般情况下,婴儿3~4月龄其消化道发育逐渐成熟,即具备消化其他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能力;4~6月龄婴儿神经肌肉发育良好,可以头部活动,能够在需要时转向食物而吃饱后将头部转开;肾脏功能发育逐渐成熟,可以排出肾负荷高食物的代谢产物。婴儿6个月之后,母乳的营养物质不再能满足婴儿生长发育需要,其脾胃功能进一步发育成熟,乳牙不断地萌出,口腔明显增大能够接受勺喂,可以咀嚼、吞咽半固体及固体食物,即具备从流质的乳类向成人的固体食物转换的条件。乳类能够满足6月龄内婴儿的营养需求,一般认为可在4~6月龄引入其他食物。